国企改革 一场大力度的攻坚战
2015-02-07本刊编辑部
四川党的建设 2015年10期
国企改革 一场大力度的攻坚战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新时期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举措等进行全面部署。这份纲领性文件的出台,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根本要求。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深化国企改革,实质是保护好、使用好、发展好国有资产。通过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既能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又能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从而实现“两个毫不动摇”的有机统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市场主体。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只有遵循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才能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好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的关系。活力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动力源,是国有企业效率和竞争力的生成基。监管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的防护网,是国企改革发展顺利向前推进的重要保障。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有机结合、不可偏废,统筹兼顾、双轮驱动,才能确保国有企业改革行稳致远、取得实效。……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