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法治天津建设
2015-02-06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傅士成
天津人大 2015年6期
关键词:质量
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傅士成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法治天津建设
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傅士成
我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聘任的立法咨询专家,感到非常荣幸。多年来的立法咨询及相关工作,我有两点深切的体会: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把握改革开放大局,从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到地方性法规草案形成的过程,都广泛听取立法咨询专家和利益相关人的意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天津港保税区条例》、《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或决定的制定,都领地方立法之先,有力地引领和推动了天津的改革、开放、稳定和发展,有不少地方性法规也为全国统一的立法贡献了天津的探索、智慧和经验。
二是,作为高校教师,通过参加立法咨询工作,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专业实践阅历,提升了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立法中的难题,常常成为课堂上的问题。立法咨询工作,从一个侧面,拉近了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的距离,使我和我指导的学生从中受益,也使我有比较强烈的立法参与感。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珍惜信任,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尽一份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以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交办的任务,力争提出高水平的、负责任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为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的科学性,贡献知识、智慧和经验。
二是,体察民情民意,为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发挥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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