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要学会“讲故事”
2015-02-06赵耀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5年3期
关键词:细节
■文/赵耀
记者要学会“讲故事”
■文/赵耀
一篇新闻报道能否吸引读者、引起读者的注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记者会不会“讲故事”。对同样的新闻事件进行报道时,为什么有些记者写得枯燥无味,有些记者却写得引人入胜?主要是因为有些记者会讲故事,擅于利用戏剧性的情景抓住受众的注意力。
一、记者为什么要会“讲故事”
美国记者威廉·布隆戴尔说过:“我们理应是故事的讲述者和事实的提供者。当我们不能完成这个职责时,就不会有人读我们写的文章。”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钢更是以简洁的语言勾勒出焦点式消息的结构是“聚集于独特的要素(故事∕细节∕场景)过渡到主题,再展开主题新闻各个要素的详细描述,最后推出精彩的结尾”。也就是说,一篇好的新闻报道总是能通过故事化的表达,有效祛除重大主题报道、工作类消息采写中的僵化“痼疾”,从而有效地提升媒体宣传的传播力。在新闻报道中,有些新闻事件本身时效性低,必须采用软性新闻报道方式,通过讲述故事,去体现新闻的价值。
例如,《内蒙古日报》在2014年7月1日第五版刊登的《乌达区流动摊贩有了固定的“家”》一文,就是一篇很好的工作类报道。在这篇报道中,记者在导语的选择上先从“人”入手:“曹军是乌海市乌达区经营小吃的摊贩。从今年4月起,他看见城管执法人员不用再躲了。因为他们这些流动摊贩有了一个固定的‘家’。曹军的这个‘家’,设在乌海市乌达区市民广场西侧的路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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