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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区工作蛮拼的

2015-02-06潘孝猛缪慈潮

红土地 2015年6期
关键词:中央苏区苏区老区

潘孝猛 缪慈潮

福建老区工作蛮拼的

潘孝猛 缪慈潮

在从中央至地方都没有专门设置老区办事机构新常态下,福建省在省民政厅保持了省老区办工作机构的牌子及原省老区办的工作队伍。为此,省老区办与省老促会共同形成紧密的工作合力,把做好老区工作作为共同奋斗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新成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蛮拼的”。“蛮拼的”在这里体现了对老区的一种责任,体现了对老区的一份担当。

一、组织理论学习,强化做好老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说:“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从省老促会到各地老促会,许多老同志原来都是从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工作,对老区情况和老区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不甚全面。近几年来,省老促会和老区办采取以读书班、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不同形式,组织各地老促会、老区办同志学习党和政府对苏区老区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工作方法和措施,特别是把学习习总书记对老区工作作出的新概括、新判断、新要求,作为统一思想、做好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9月中旬,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联合举办为期三天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系列重要讲话暨《摆脱贫困》读书班,紧紧围绕着新时期福建老区如何脱贫致富、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主题,进行认真学习研讨。在读书班上,省老促会会长谢先文专门推介大家要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和《摆脱贫困》两本书,并作了简要介绍;省老区办主任罗万荷就当前全省老区工作形势和任务作了专题发言。通过这一系列的理论学习活动,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做好老区工作事关感恩和回报老区人民,事关弘扬传承老区精神和革命传统,事关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了,老区工作有了更加扎实的政治思想基础,增强了做好老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老区工作的积极性。俗话说,“众人划桨开大船,同舟共济海让路。”多年来,从省老促会到各地老促会,许多老同志把老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想老区人民之所想,急老区人民之所急,不顾年迈体弱,跋山涉水,不惜劳苦,深入困难老区乡村,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牵线搭桥,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困难,积极为苏区老区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二、大力宣传老区,唱响老区品牌。福建省省情特点之一,就是苏区老区面积大分布广。目前,全省属老区县的有70个,占县(市、区)总数的84.4%;享受原中央苏区县优惠政策的41个,占县(市、区)总数的48.2%。可以说,苏区老区是福建一个含金量很高的品牌。长期以来,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把宣传老区、唱响老区作为老区工作的一个重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宣传苏区老区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作出的丰功伟绩,宣传苏区老区革命传统和精神,宣传苏区老区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宣传苏区老区现状、建设和发展。哲人有言:“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省老促会、省老区办深知这一道理,切实把宣传苏区老区作为做好老区工作的最基础工作来抓,营造支持老区工作、加快老区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早在2008年10月下旬,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联合召开了全省老区宣传工作会议,强调深化对老区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上下功夫,强调在夯实宣传工作基础上下功夫,强调在提升宣传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强调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下功夫,共筑宣传老区平台,形成宣传老区的“大合唱”,共同提高对“老区是历史、老区是政治、老区是精神、老区是资源、老区是品牌”的共识,有力推动了老区宣传工作积极有效的开展。多年来,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领导走到哪里就把老区宣传到哪里,积极主动地宣传老区革命历史,宣传老区历史贡献,宣传老区建设新成就,宣传党和政府扶持老区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深化老区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显得特别重要。《红土地》杂志是全国和省级仅有的专事老区宣传的三份刊物之一,来之不易。省老促会、省老区办千方百计共同扶持这份专刊越办越好,得到各地老促会的认同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同时,省老促会、省老区办分别建立宣传老区的网站,大力宣传苏区老区,交流老区工作经验。通过持之以恒开展苏区老区的宣传,使得老区传统、老区精神、老区观念、老区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全社会了解老区、关心老区、支持老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合力。

三、深入老区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传家宝。”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始终把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基本功能和基本工作方法。多年来,省老促会与省老区办两个系统紧密联手,紧紧围绕全省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诸多关键项目及重大问题,包括老区重点贫困县的脱困扶贫,老区农村“五通”(即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通电讯)工程,地质灾害频发、边远山村搬迁的“造福工程”,以及老区苏区享受国家中西部地区政策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边远苏区老区调研,走遍千家万户,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问其所需,进行综合提炼,形成对策建议,直接参与向国家和省级层面的鼓与呼、帮与促,使问题不断得到解决,成为各级党政领导老区工作的得力“高参”。2008年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通过全省性两个系统的携手调研,历时一年,形成了反映福建老区改革开放30年巨变的《情系红土地老区著辉煌》调研报告,多位省领导作出批示。在2009年写出《民生实惠到老区》调研报告的基础上,2010年又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建议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调研报告,被省委所采纳。围绕省委、省政府前后出台的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闽委办[2007]54号文件、闽委[2011]30号文件,省老促会会同省老区办全力把抓好文件落实作为自身工作的重中之重,成效明显。2013年报送的《福建老区“美丽乡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倡议各地抓好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尤权书记、省政府苏树林省长、陈冬副省长都作了重要批示,在落实全省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中老区村占了很大比例。

俗话说,工夫不负有心人。从目前看,多年来深入苏区老区调查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的建议被列入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有的调查报告的建议已经分解到省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有的建议已经形成了省政府文件,正在贯彻落实中。可以预见,这些调研报告的采纳和实施,将极大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苏区老区加快发展。

四、力促老区立法,使老区工作有章可循。把老区工作纳入国家法制化轨道,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是广大老区人民的共同愿望。鉴于老区工作、老区事业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基本国情的特殊性,把老区建设事业和老区工作上升为国家法规,以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适时出台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条例具有重大意义。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对这一问题深有体会,因而长期以来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为制定一部福建老区工作法规而竭尽全力。早在本世纪初,省老区建设促进会领导王直、伍洪祥、许集美、郑义正、陈增光、吕居永等10位老同志就联名致信有关部门,针对福建老区面积广、范围大,革命早、坚持久,牺牲重、贡献大,而在目前的建设发展中困难重重,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界人士的特别关爱与支持的实际情况,请求制定扶持老区建设条例。但由于看法不同、意见不一而搁置多年。“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2008年12月22日,省老促会在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区工作、促进加快老区发展的有关建议》中,具体建议“抓紧制定我省促进老区发展条例,进一步规范完善老区建设工作”。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的努力,《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终于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继湖南、湖北之后第三个为老区立法的省份,是一部在福建老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规。“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有了《条例》,老区工作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了使《条例》能够执行好,落实好,省老促会和省老区办多次进行执法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同时会同各设区市老促会、老区办对本条例落实进行监督检查,使得本《条例》较好地在基层贯彻执行。随着《条例》贯彻落实,使得福建老区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凝聚了人心,调动了积极性,推进了老区全面小康建设的进程。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也将组织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研。

五、携手共同努力,为苏区人民争取苏区待遇。恢复确认原中央苏区县,体现了尊重历史、尊重科学、为民造福的历史责任感,体现了尊重红色历史的感恩情怀。省老区办和省老促会努力配合省委党史研究室。各地党史研究室和老区工作部门纷纷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同时邀请同级老促会的老同志,对中央苏区史进行再研究,再论证,对史料进行再征集,对老红军老同志进行再走访。新征集到大量历史文献,新发现一批重要革命遗址,每个原中央苏区县都形成了一二十万字的“申苏”材料。省老区办积极配合省委党史研究室做了许多艰苦工作,取得共识。经中央党史研究室权威专家审定认可,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明确为37个。这37个中央苏区县的恢复确定,不仅恢复了这些县的革命历史地位,而且得到了中央对原中央苏区县优惠政策和扶持,使原中央苏区县人民得到实惠,有力推动了中央苏区县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

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与中央扶持苏区老区优惠政策的对接工作。近年来,中央出台了许多扶持苏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2013年6月,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福建省共有41个县列入实施范围;2014年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优惠政策惠及全省70个苏区老区县;2014年11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闽东苏区和其他革命老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按照国家中西部地区政策执行。这些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苏区老区的关怀和支持。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多份扶持、倾斜老区的政策文件。各地老促会和老区办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与中央和省里优惠政策的对接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各地对接项目落实政策、争取支持。据统计,三年来,中央财政安排福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达21.77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亿多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苏区老区乡村加快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从今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中央财政给我省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总量超过1000亿元,这其中有很大部分是支持我省苏区老区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省老区的关心支持和政策效应。

七、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做好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工作。革命遗址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遗存,记录了重大的革命历史人物和事件。保护好革命遗址和文物,有利于继承和发扬革命精神,是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及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教材,对共产党人来说又是最好的营养剂。2009年8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文物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修缮和保护好这些革命文物和革命遗址,是老促会和老区办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为了传承红色基因,让红色文化代代相传,省老促会与省老区办及各地老促会、老区办紧密配合,花了一年多时间开展老区革命标志物的普查工作,终于编辑出版了图文并茂的两册《福建省老区革命历史纪念物汇编》和四册《福建省老区革命遗址资料汇编》,项目达1730余个。许集美会长为之题词:“弘扬老区精神,造福老区人民。”省老区办每年还跟踪抽查革命纪念物的维护情况,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近三年来,全省共新建和修缮维护革命遗址、碑馆、故居等110处,现在都成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有的成为民众旅游胜地,充分发挥了传承红色基因的作用。

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这个“干”字,就蕴含着“拼”的精神。敢拼才会赢。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只有5年多时间了。形势逼人,不拼则退。“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这是历史上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对老区建设发展而言,我们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可谓任重道远,来不得半点松劲,更不允许懒政混日子。只要我们始终保持“蛮拼的”精神状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那么,苏区老区同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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