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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论视角下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

2015-02-03陈熙隆副教授四川文理学院四川达州635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33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价值链价值

■ 陈熙隆 副教授(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达州 635000)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农业信息市场的升级版,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设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亦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的重要手段和建设的主要内容,其是我国新常态下农业发展的要素驱动力和“互联网+”发展战略在“三农”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体现为农业信息市场科学、健康、协调发展的自然态,其是农业信息市场环境中各要素机件相依、相促自然发展的生态体。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建立的着力点是农业生态信息需求的满足,建立的目的是农业生态信息价值的最大化。农业生态信息需求体是多元的,多元信息需求体的价值流动载体形式体现为价值链,还体现为价值网。以价值链和价值网为载体的有价信息的流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回避“信息污染”和“信息过载”,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农业信息市场将表现为市场的生态性。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理解与认知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概念的理解与认知是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建设的前提。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内涵丰富,外延广博。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一个新事物,目前,理论界和实践中还没有专家或学者对其进行界定。基于此,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

从经济学上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农业信息的供求双方按照生态的条件和方式,对农业信息产品进行交易的虚拟领域和场所;从制度经济学上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农业信息商品的生态交换关系及其法制关系的总和;从新制度经济学上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农业信息交易成本最低情况下农业生态信息的产权及其产权关系的总和。从价值论角度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即是有价农业生态信息流动的生态体,由此,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以生态价值的最大化为目的,以农业市场主体对有价生态农业信息需求为触发点,以有价生态农业信息流动为线,以信息价值链、信息价值环和信息价值网为载体,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生态信息市场。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基于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内涵,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外延甚广,其建立的立足点应有所不同:从市场秩序的角度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应立足于农业信息化的制度建设;从市场文明的角度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应立足于市场道德的建设;从市场范围的角度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应立足于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区分;从市场效率的角度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应立足于市场机制效用的发挥;从市场价值的角度讲,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应立足于需方生态价值信息的满足。就市场价值角度,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应着力于市场核心组织成分的有价信息需求,通过农业生态价值链、生态价值网的建立,以形成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以此获得最大的生态信息价值。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的构件

(一)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核心组织成分

基于Adam Brandenburger和Barry Nalebuff在价值网概念中的理解,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应有四个核心组织成分,具体包括农业生态信息的供给者、需求者、竞争者和补充者。农业生态信息的供给者、需求者、竞争者和补充者在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中表现为一体多面。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是一个有机体,其有价信息的流动是一个生态体,生态信息流动的方向是互动双向式,而非单向;生态信息流动的拓扑结构表现为网络状,而非点与线,其体现为全通道式(胡剑锋,2010)。由此,农业生态信息的提供者和需求者可以说是一个事物体的两个面:事物本体可以说既是生态信息的提供者,也是生态信息的需求者;相对不同事物体来说,其可能是生态信息的提供者,仰或是生态信息的需求者。从价值的角度,将竞争者引入其中,由于趋利性,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市场主体之间可以说是一个竞合的关系,因此,农业生态信息的供-需方、供-供方、需-需方本就互为竞争者。从价值最大化的角度讲,在竞争市场,为寻求互相的支持与依靠,以满足另一种产品或服务的需要而展开合作,从而产生了生态信息的补充者,生态信息的补充者只不过是生态信息提供者和需求者的不同角色而已。由上,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核心组织成分即提供者、需求者、竞争者和补充者,实为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中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互中的相对多面角色。

农业生态信息市场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一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中心,具体包括农业部的信息中心,省、市农业厅(局),县、镇(乡)农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情报室;二是农业科研院所的信息研究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农科院文献信息中心,以及各省市农科院的图书馆、信息研究所、地市级农科所情报资料室以及农业教育系统、全国各省(市)农业大、专院校的图书馆;三是动植物检疫、气象、农机等系统;四是农业经济实体、农业生产企业、农业劳动主体以及农业产业组织等;五是农业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农业法律、农业金融、农业保险、农业信息服务商、农业通讯提供商等。六是信息市场管理者即监督者和执法者,包括政府、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

(二)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

基于Michael E.Porter的价值链理论,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是基于信息的流动而言,强调的是农业生态信息从农业生态信息提供者向农业生态信息的需求者流动的静态和动态的总和,在这个过程中包含有农业生态信息的“辅助者”,即参与农业生态信息的支持体和竞争者。整个生态价值链表象为时空链和层次链。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时空链表现为时间链和空间链。农业生态信息时间链表象为农业信息生态要素所表征的农业生态信息的生产、传递、分解和消费的时间过程,其是一个动态的流动体。农业生态信息空间链是指农业信息生态要素所表象的农业生态信息流动的空间域,其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生态信息在农业信息市场主体之间的流动,即生态信息的传递;二是农业生态信息在农业信息市场主体自身内的生产、分解和消费,即农业生态信息的输入、转换与输出的活动序列集。

农业生态信息层次链表现为农业生态信息的需求者对农业生态信息的需求具有层次性即优先序,其体现为低级到高级的层次链。黄睿、张朝化等认为农户对农业信息具有优先序,以量的多少为序,以广东为例,农户农业科技信息需求的优先序依次体现为病虫害防治(36.5%)、优良品种(29.8%)、养殖技术(11.5%)、供求价格(11.5%)、田间管理(6.7%)、储藏保鲜(1.6%)、气象预报(1.3%)(黄睿等,2011)。由上,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具有需求的层次性,其表征为层次链。

无论是时空链,还是层次链,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是成本领先战略和差别化战略在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某一价值点或某一价值区的应用,其目的是追求农业信息生态链式价值的最大化。基于Michael E.Porter的价值链理论,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由两类活动组成:基本活动和支持活动。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的基本活动具体包含生态信息的生产、传递、分解和消费等;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的支持活动具体包括信息通讯设备、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等。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的支持活动是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的基础活动的辅助面。

(三)农业信息生态价值网

AdrianSlywotzky首次提出价值网,并认为,由于顾客的需求增加、国际互联网的冲击以及市场高度竞争,市场主体应改变事业设计,将传统的供应链转变为价值网。David Bovet对价值网作了深度解读,价值网是一种新业务模式,将新的且独一无二的服务和个性化产品提供给顾客的模式;它将顾客个性需求与灵活、效率及低成本的制造无缝相接,借助数字信息快速配送产品或服务,避开了代价高昂的分销层;将合作的提供商互联于一体,其是定制解决方案的运用;将运营与设计提升到战略层面,并有效实施快速领先战略。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网是以农业生态信息的需求为触发点,以最大价值的追寻为目的,将农业信息生态核心组织成分即提供者、需求者、竞争者和补充者优化组合为一体的静态和动态价值体。农业信息生态价值网的原始点和落脚点是农业生态信息需求者的需求,农业信息生态网中的农业生态信息的需求者不仅是单一体,其可能是一个团队,其表象为多元性:一是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参与单一体,二是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四个主体之间的不同组合体,三是某一价值点、价值区而形成的价值链体,四是多个单元价值链整合的多维体。农业信息生态价值网将市场主体的竞争角色最大化,其表现有二:一是地域不仅是单一线性的链条,其更表现为非线性的网络中;二是参与者中的补充者也表现为竞争者。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最大化的竞争模式将市场竞争机制的效用最大化,从而实现农业生态信息价值的最大化。农业信息生态价值的最大化体现为多方面:一是农业信息价值的生态性,以信息需求者为中心的信息倒逼机制筛选了信息,从而回避了“污染的信息”和“过载的信息”;二是农业信息价值的实效性,农业信息网中的信息主体能第一时间通过扁平化的虚拟信息空间进行信息匹配;三是农业信息价值的个性化,农业信息主体能按照本体的要求主动或被动地搜寻农业生态信息,从而实现农业信息个性化的满足。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网并不否定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其是以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为基础,并将农业信息生态价值链进行链式优化与组合,以纵横式将价值链集群化,从而实现生态价值网,多网合一而为生态价值市场。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的模型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模型体现为农业信息市场的价值流动模式,其是以农业信息市场参与主体的需求为触发点,以农业信息生态价值中枢环(链)为主线,多点触动,多线互联的价值生态体。

如图1所示,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价值模型是一个信息虚拟市场,其主体是市场参与主体,客体是农业生态信息。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模型的逻辑点(主线)是农业生态价值流的价值中枢环(链),其流量、流向和流速取决于农业信息主体对农业生态信息价值的需求。在农业信息生态市场模型中,农业信息的流动可能是在农业信息市场的主体内,也可能是在农业信息市场主体之间;农业信息市场的主体可能表现为单个的农业信息市场的单一体,也可能是农业信息市场主体之间形成的价值环(链);农业信息市场的主体在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中的效用可能表现为基本活动(链),也可能表现为支持活动(链)。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价值模型是一个价值开放体,其表现为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内部价值系统的开放性,也表现为与其它信息市场对系统价值的共享。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价值模型具有诸多隐性特征:一是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强调的是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从而发挥协同创造价值的作用,但其增值价值点、精益价值链隐性于其中;二是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强调的是信息市场机制的功效,但并没有否定政府的服务与监督作用;三是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是一个虚拟市场,但其并不否定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群等构成的实体价值市场。

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建设的建议

(一)增值农业生态核心组织成分

增值农业生态核心组织成分即是增加农业生态核心组织成分的生态信息价值,其实质是农业生态信息供给者、需求者、竞争者和补充者所对应的客体信息的生态价值性,即信息的真实性、优价性等。

农业生态核心组织成分价值的增加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准入制。要保障信息供给的生态价值性,应从信息源入手,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准入的制度,农业生态信息市场主体必须受到相关部门的质量安全检测,给予合格市场主体的质量认证,减少不合格市场主体进入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可能,从而回避非生态价值信息的流入,以此保证农业信息市场的生态性。二是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监督机制。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信息传递活动需要过程式追踪监督,信息传递行政管理及安全管理能及时发现垃圾信息并追踪信息污染源,且能实时惩治破坏者的不法行为,由此保障生态农业信息的传递。三是加强农业信息市场的立法,发挥农业信息市场的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和供给机制,做到农业生态信息的价值性,从而保证农业信息市场的有序性,以此提高农业信息市场主体的竞争性和参与性,以有利于生态价值信息的生产和传递。四是加强宣传,提高农业生态信息市场主体的信息意识、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陈熙隆,2011)。信息意识即信息的有价性和获利性;市场意识即市场的规律性和客观性;法律意识即法律的保护性和平等性。农业市场主体“意识”的建立和提高有助于农业生态信息价值的最大化。

(二)精益农业生态信息价值链

精益农业生态信息价值链即为从整个价值系统的角度整合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注重各个价值活动的成本、质量控制,强调价值系统之间价值链的衔接,管理的视野扩展到整个价值链系统,使各个农业生态信息价值链扁平、精准,生态信息价值最大化。

农业生态信息价值链的精益化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识别农业生态价值链的价值中枢。注重区分生态价值的基本活动层(链)和支持活动层(链)。基本活动层(链)是生态价值链的业务层(链),支持活动层(链)是生态价值链的职务层(链),因此,支持活动层(链)是基本活动层(链)的保障层(链),基本活动层(链)是农业生态价值链的价值中枢。二是分解收缩价值链。分解收缩价值链以专注于核心生态信息价值链。伴随农业生态信息市场主体的需求的多样化,以及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农业生态信息价值链的增值环越来越多,结构也更加繁杂。因此,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市场主体以及政府理应从功能与成本的比较中,研究并分解农业信息生态价值核心环,并定位自己于核心价值环,将非核心价值环外包,以收缩价值链,从而达到价值链的扁平化。三是集成价值链。农业信息生态价值市场的价值链不是一个单链,其应是链式的集群,集群式的价值链能够发挥价值链的协同效应,从而实现成本最低化。集群式的价值链需要的是对价值链的集成,从横向和纵向价值链两个方面入手,以价值点为切入点集成价值链。

(三)增厚农业信息生态市场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厚度即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深度、市场的容量,即是在不明显影响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农业信息生态市场能够承接大量的交易量。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参与者越多,参与信息交易资金量越大,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厚度越高。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增厚应取决于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主体参与者的流量、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主体调整预期的速度以及农业生态信息回报值。

农业信息生态市场厚度的增加方式有三: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目的是发挥农业生态信息的市场价值效应,即农业生态信息具有回报的价值,以此激励信息市场的核心组织成分。该激励机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生态信息的可信度,即农业生态信息是科学的,一旦被披露就必须是可信的;农业生态信息披露前和获得时的独占性,即强调农业生态信息具有资产性的特点;农业生态信息市场价格机制的发挥,即农业生态信息的市场价格能够调整农业生态信息的供给量以及信息的优先序。二是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的产业化即表现为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的农业依靠的是个性化、科学化、规模化的农业生态信息,其为农业市场主体对农业生态信息产生兴趣的根本;同时,其也为农业市场主体有偿消费农业生态信息提供了物资保障,从而回避小农生产无力支付有价农业生态信息的弊端和农业生态信息预期价值小于实际收益价值而不愿交易或搭便车的市场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市场的信用制度。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信用制度即为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主体之间守信关系的制度化。农业信息生态市场需要信用制度加以保障,从而保证农业信息生态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守信关系的良性化。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信用制度即是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统一代码制度是打造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石,为此,应将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市场主体代码“身份证”化(温雅,2015)。

以信息的价值为思考点,以价值信息的流动为逻辑序,紧抓价值核心组织成分、价值链及价值网等价值流动的形式载体,将有助于农业信息生态市场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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