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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法律教学模式探讨

2015-01-31郭琦刘翰林李红李晓霓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5年1期
关键词:卫生法医事医学生

郭琦,刘翰林,李红,李晓霓*

(1.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2.北京大学第六医院;3.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北京100191)

●教学管理

医学生法律教学模式探讨

郭琦1,刘翰林2,李红3,李晓霓2*

(1.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2.北京大学第六医院;3.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北京100191)

本文以北京大学医学部为例,通过调查医学生对法律课程设置及法律需求,了解目前医学生法律教学存在课时少、缺乏相应教材以及医学生所需求相关知识空缺,部分授课内容重叠的状况,针对医学生专业课程多、学习压力大的特点以及从业后需尊重患者权益、抵制医疗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需要,提出了医学生法律课需建立案例教学和PBL教学相结合的阶梯式、模块式教学模式的建议。

医学生;法律;教育模式

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素养,已成为当今我国高等院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医学生在法律教育方面既具有一般大学生的共性,又因其以后所从事的职业而具有自身的特点,法律课程是医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方面,本文以北京大学医学部为例,以医学生法律教学现状及医学生法律需求的调查为基础,探讨医学生法律教学模式,以期能对医学生人文教育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科学依据。

一、医学生法律课程设置及法律需求调查

(一)课程设置情况。

本科生第一学,设有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中法律学习内容集中在“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和“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两部分内容,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内以宪法为核心的所有部门法律的介绍。本科生第三学年在进入临床实习之前开设必修课卫生法学,内容一般涉及卫生法律关系、渊源、立法、责任与救济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卫生行政执法、传染病与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母婴保健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药品、血液、医疗器械等产品类的法律、法规,围绕医患关系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及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医学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国际卫生法的立法状况等,覆盖内容广泛。研究生阶段设有选修课临床医事法,内容重点围绕医护人员的执业和医患关系展开,此外也涉及卫生法领域中和临床服务相关的药品、血液、医疗器械、传染病、辅助生殖技术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二)课时设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中法律基础的理论课16学时,实习6课时;卫生法学和临床医事法分别为36和18个课时。

(三)学生需求。

在2012年参与上述三门课程的全部416名医学生中调查显示,97.8%的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今后的工作关系密切,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抱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在空闲时间也会通过上网、电视等途径来了解法律事件。在课程内容及设置上,73%的大一学生希望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中增加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的学习,90%的学生高年级学生希望在卫生法学和临床医事法中加强以医患关系为重点的相关法律内容的学习,而对医德医风建设中抵制医务界商业贿赂、反腐倡廉的法律内容很少有学生意识到去学习。调查还发现,医学生学习法律更重视法律的实用性,希望通过学习能预防生活、工作中的风险,认为教材中法律理论以及单纯的法律条文没有实际意义。

二、医学生法律课教学现状分析

(一)课时少,未能满足学生需求。

目前我国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几十部,如此浩瀚的内容要在短暂的课时中去讲解,即使“蜻蜓点水”也未必都能够点到。而医学生专业课程多、学习压力大,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二)缺乏教材和课外阅读材料。

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使用国家指定的统编教材外,卫生法学和临床医事法尚无国家统编教材,在全国医学院校自编或协编的几十个教材版本中,大都存在“大而全”的特点,覆盖了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横贯了行政、民事、刑事以及程序法四大领域,篇幅多为具体条文的分解、转述和堆积内容庞杂,篇章结构松散,对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以应用于相应工作缺乏实用性。而在目前课时又少的情况下,教师在教学中一般只讲述具有实用性的章节,同时根据教学需要自己予以补充相关内容,因教材用于教学的选择性较小,当学生在课后欲依据课堂内容进一步学习时,缺乏合适的教材,导致课后学习和课堂教学不能很好衔接[1-2]。

(三)部分教学内重叠。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事法是卫生法中主要调整医疗服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这种划分也适合不同专业医学生关注法律知识侧重点的不同,但因教材的编写问题,实际教学中卫生法和临床医事法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不能做明确划分,则易产生教学内容的重叠。

三、医学生法律课教学模式的探索

(一)案例教学与PBL教学相结合。

除传统课堂教学形式外,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案例教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等形式,强调学生在行动中学习[4]。通过让学生承办真实案件或扮演案件当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角色,面对真实的当事人或已设定案例情景,由教师在过程中具体指导,使学生掌握办理法律案件的技巧和技能,提升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且重点突出,有助于学生在较少的课时中很快掌握主要的学习内容,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在案例的选择上,应选择围绕医疗卫生行业与所讲授内容密切相关的,具有一定时效性和典型性的案例,也可采取虚拟案例的形式,结合相应的法律知识点和医疗卫生事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PBL(Problem-Basic Learning),作为基于问题的学习,其教学理念认为“问题是学习的起点,也是选择知识的依据”,与案例教学法相比,PBL教学的案例更有针对性,主要着眼于提高学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同时在专业课的PBL案例中有效的加入医学法律知识,可以弥补课时不足的问题,也更能体现法律与医学生执业的重要性。将这两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应用于以学生的法律教学中,能够较好地实现从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向以学为中心的学习模式的转变对提高以学生教学效果和质量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阶梯式、模块式教学。

医学生的法律教育从大一、大三的必修课到研究生的选修课,基本上已经形成了阶梯模式,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需进一步明确每一阶梯的教学目标,并根据学生专业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取模块教学的方式,突出重点,专题探讨。

在大一学生的法律基础教学中,课堂讲授应以法律意识培养为主,法律知识传播为辅。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寻求法律帮助,就达到了教学目标。在医学生的廉洁法律教育中,此阶段可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中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内容,开展多形式的教育,为之后在卫生法学和临床医事法中此部分内容的深化即建立医学生廉洁教育的实效性、长效性和系统性建立基础。

大三进入临床实习前的医学生开设卫生法,在了解卫生领域内法律法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以较多课时重点围绕医患关系,讲授医护行为、患者权利、医护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医疗事故等法律问题,并围绕医护执业行为讲授医疗商业贿赂等;使学生进入实习的时候,能在较全面了解卫生法律领域。

临床医事法这一课程主要面对临床研究生,教学的重点是提炼卫生法中与临床紧密相关的内容,细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精神科几大科常见的医患纠纷予以分析,细化与医疗相关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予以重点讲解,进一步加强医学生法律教学的实用性和临床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

(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医学生学习法律课程,更多的是用于应用,而作为在校学生只有了解这门知识的重要性才能真正理解和学习。因此加强实践,带学生走出校园,了解社会生活中法律相关的实践,参观教育警示基地、帮扶一些特殊人员、观看教育影片等,对于扩展教学效果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作为教学改革,提倡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将所学内容应用于社会,了解民情增长见识,也是重要的途径之一。

[1]赵西巨.医学院校医事法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探析[J].中医教育,2005,24(3):16-18.

[2]罗春潮,莫碧珍,陈国湘.卫生法教学改革思考[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03(3):423-424.

[3]钱矛锐.医事法与卫生法之概念比较与探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6):443-445,455.

[4]张靖.卫生法教学方式改革与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引进[J].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增刊),2009(00):172-175,178.

[5]杨春波,张丽.浅谈PBL教学法与案例式教学法在高校教学中的结合应同研究[J].首都教育学报,2012(6):89-91.

An exploration of Teaching M odels of legal Courses for M edical Students

Guo Qi1,Liu Hanlin2,Li Hong3,et al
(School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China;2.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China; 3.Department of Education,Health Sciences Centre of 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China)

Taking Peking University Health Science Center as an example,through surveys concerningmedical students’legal courses and legal demands,we found the status of legal courses.The problems of lacking class hours,relevantmaterials,law knowledge not fit for students aswell as the overlapping of course contentswere significant.Tomeet the needs of students,it is important to adoptamultistep and modular teachingmodel that combines case-based courses and PBLmodel.

medical student;law;educationalmodel

G420

A

1002-1701(2015)01-0060-02

2014-01

郭琦,女,博士,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学生管理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通讯作者

10.3969/j.issn.1002-1701.2015.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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