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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云南瑶族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及其社会功能

2015-01-31彭恩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宗教信仰瑶族道教

彭恩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遵义563002)

简论云南瑶族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及其社会功能

彭恩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遵义563002)

云南瑶族在其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独特的宗教信仰,既有原始宗教成分,又有外来宗教成分的介入,最后形成了多元宗教文化。其特征颇有特色,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巫教、道教、儒家文化成分等;其原因较为复杂,有自然外力因素、有社会阶级压迫的人为因素、文化融合因素等;其社会功能为现实服务色彩明显。

云南瑶族;宗教信仰;多元化;社会功能

所谓宗教信仰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它是指信仰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1]云南瑶族宗教信仰复杂,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受原始宗教、道教和巫教等的影响,在保留了本民族固有的传统原始宗教信仰的基础上,逐渐吸收了道教、巫教、儒家等宗教信仰观念,使云南瑶族宗教文化既具有瑶族文化的特质,又兼收并蓄了其他宗教的文化特色,出现整合的现象,在宗教信仰上呈现出多元并存的景况。宗教信仰多元化是少数民族一个常见的问题,本文拟结合云南瑶族地区的多元化宗教信仰的特点和功能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促进对民族地区宗教信仰问题的认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一、云南瑶族宗教信仰的多元化特征

瑶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且以迁徙著称的民族。云南瑶族人口现有17.3万余人,主要分布于文山州到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沿国界走向的云南南部各个州县。其中有一半以上分布于文山各县,以富宁县、广南县、麻栗坡县较多,红河州的金平等县,思茅地区的江城、景东、墨江等县,以及曲靖市的师宗县等都有分布。[2]宗教信仰在各个历史时期不断遗留下来,与新的宗教信仰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云南瑶族多元化的宗教信仰体系。

(一)原始宗教

1.自然崇拜

云南瑶族的自然崇拜,是其先民把自然物和自然现象想象成有生命、拥有像人一样的意识和品格的东西,并加以尊奉。与其所生存的环境及受当地环境制约的经济模式相适应。云南瑶族支系每年都要举行祭祀活动,他们把龙视为管雨的神灵。祭祀的对象除龙王以外,还有盘古、玉皇、谷魂、神龙等,目的在于祈祷龙神施雨,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四季平安。瑶族多居于大山之中,其所居之山常被视为神山,林后之山林也被视为神林,认为是山神所居之处,建有神庙的村寨,多把庙宇建于林中,可见神林在其宗教观念之中的重要地位。各寨在每次集中狩猎之前,都要用猪、鸡等祭品祭献山神,以求狩猎成功,否则认为不仅不会有收获,还会有野兽伤人等灾难降临。个人猎获猎物也要在家中祭祀山神。火也是瑶族崇拜的对象,并且由崇拜而生出禁忌。这些都是自然崇拜的具体体现。

2.图腾崇拜

瑶族有一种图腾崇拜,即盘瓠崇拜,瑶族信仰盘瓠的均属蓝靛瑶和过山瑶。自汉代以来,盘瓠故事就在史籍中相载不绝,东汉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较早对此予以完整介绍。在瑶族传世古籍《评皇券牒》中,也记载了盘瓠传说。该故事基本情节为:(1)盘瓠诞生。盘瓠为宫妇耳中之虫化为犬。(2)盘瓠建业。时戎狄吴将军侵扰,盘瓠受王之命取吴敌首级,立下大功。(3)盘瓠婚娶。王如约嫁以帝女,盘瓠与女生子女,瑶族言六男六女,畲族言三男一女,即盘、蓝、雷、钟四姓之祖。(4)盘瓠创族。盘瓠携妻子儿女至皇帝赐封之地,即人迹不至险绝之山,无租税之赋。各姓内婚、服饰、语言、祭礼自成一体,蔓延成族。[3]在瑶族的宗教、风俗活动中都包含着盘瓠信仰,它存在于其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是人们生活和行为的重要依托。蓝靛瑶和过山瑶对盘瓠的崇拜已由最初的祭祀活动发展为后来的传统节日,跳盘王是其纪念盘瓠的传统活动,届时跳长鼓舞和唱盘王歌等。一般在冬季农闲时举行。除此之外,祭祀盘王的活动还有还盘王愿。盘瓠在人们心中是民族的保护神,每当遇灾祸,即对之祭祀以求保护。除节日祭祀外,云南瑶族的饮食、服饰、婚姻等方面不时透露出图腾崇拜的痕迹,对始祖盘瓠的崇拜至今未变。瑶族人认为狗是自己的祖先,所以在重大节日时都是先有狗上桌舔食后方能食用,他们至今忌食狗肉,服饰讲求五彩斑斓,衣服的花边有的绣成狗牙状,后裾长于前裾象征狗尾。

3.鬼神崇拜与祖先崇拜

灵魂不灭是云南瑶族的宗教意识之一。他们认为人的生老病死都与鬼魂有关,鬼魂崇拜抽象出了鬼、神观念,并将善良的鬼神圣化,人死亡后其灵魂进入另一个世界。但只有善终者,方可成为子孙后代的保护神,并接受后人的祭祀。云南瑶族几乎每家都设有供奉祖先的神龛。

(二)中国传统宗教道教演化为瑶传道教

道教传入瑶族地区的时间至今尚无定论,但道教与瑶族文化相结合最终成为了瑶传道教。瑶族道教的神祗系统较为复杂,有很强的随意性,并且供奉道教神灵画像的崇拜仪式,流露出承袭原始道教的遗风。[4]云南瑶族尊奉的神灵非常庞杂繁多,其中大部分神灵是道教的。这些道教诸神被纳入到瑶族的宗教体系之中,经历了逐渐地方化(瑶族化)的过程。在云南瑶族神灵中,灶王原先是护林人,死后仍被列入神灵系统接受祀奉,但按照瑶族传统的原始宗教习俗,凶死者的灵魂必变为恶鬼,常使人患病遭灾。所以灶王最后成了邪神。云南瑶族的神祗虽然庞杂,庙中塑的神像却很少。如20世纪50年代,金平城关镇路黑浪红头瑶的庙内奉养有观音、关圣和土地神,或塑成泥像,或写成牌,每年由三个寨老轮流主持祭祀活动。[5]由于他们历史上生产生活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云南瑶族的神庙简陋,神像单一甚至无偶像。

(三)巫教

巫教是云南瑶族最原始的信仰,主要通过一些巫术来进行祭祀活动。巫教在民间潜流不息,人们认为,巫教的教主是天神和人间的沟通者,也是祖先和人间的沟通者,因而教士是祭祀天神的组织者和祭神者。云南瑶族的巫师有两种:一种属于寨老的师公;一种是专施巫术的巫师“搂缅”和“那曼”。师公既是拥有世俗权利的寨老,又是解释一切的拥有神权的巫师。搂缅和那曼的权限相对要小得多,只是专门负责占卜驱鬼的巫师,处于从属地位。

(四)其它

瑶族的宗教信仰是本民族原始宗教、道家和巫教的糅合体,同时还融合了佛教和儒家的一些观念。瑶族不信佛教,也不尊奉儒学,虽然并没有吸收佛教思想,但是有些地区瑶族的神祗系统中有观音、如来等佛教神祗和儒家系统的圣贤,这些应该是随道教一起传入的附属品。瑶族在《盘王教人传》中提出:要有饭吃,就必须“握紧锄”,勤耕苦读;要有衣穿,就必须“勤织棉布”;要有钱用,就必须“勤养猪鸡”。他们认为一个人或一个民族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克勤克俭和拥有文化知识。于是,《盘王遗训》云:“奉劝人们勤学苦读,这无疑深受儒家伦理道德中‘以俭养德’思想的影响。黄纸灯头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6]奉劝其民族成员勤学苦读,这无疑是受了儒家伦理道德勤俭思想的影响,这些都足以说明儒家文化已经进入了瑶族地区。

二、云南瑶族宗教信仰多元化原因

云南瑶族是明、清以后分别从两广和贵州迁入文山境内的,以后又迁徙到红河流域和勐腊、墨江等地。在长期的迁徙过程中,除部分居住在河谷、丘陵地带外,大部分散居于云南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区,其所居住地区崇山峻岭。由于其历史渊源的差异和社会发育程度的不同而保留下许多不同的宗教信仰。究其原因,归纳如下:

(一)自然原因

地理环境是瑶族宗教信仰多元化的重要原因。由于云南瑶族主要聚居在文山州及云南南部,特殊的发展历程,使他们直到近代仍长期过着颠沛流离的游耕生活,生产力低下,以至原始宗教的各种崇拜类型和观念形态得以保留下来。自然崇拜是云南瑶族依赖于自然环境所产生的最初世界观。

(二)人为原因

由于在历史上受封建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歧视,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对统治者怀有疑虑恐惧的心理,四处迁移,与汉族及其他民族形成大量交错杂居的格局。各族杂居,虽然确实存在民族差异,以及民族间的隔阂,但各民族下层人民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存在着文化交流和融合现象,云南瑶族文化体系从周边民族文化中借用了不少文化因素,但因在历史上主要是与汉族接触,其文化受汉文化影响程度较深。因此,自古以来一直与汉族有着较为密切的政治、文化、经济的联系,其传统道德或多或少传入云南瑶族地区,儒家的封建伦理思想,在云南瑶族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瑶传道教是瑶族文化与道教文化融合的产物

道教作为中国本土的宗教,产生于东汉时期。随着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往,道教在云南瑶族地区开始传播,瑶族把道教崇拜的神灵纳入本民族的神灵传统,使道教“瑶族化”。道教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南方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成分,因而与他们的传统宗教有诸多相似之处,容易被其接受。随着瑶族社会的发展,其固有的原始宗教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与其传统宗教有着许多共通性的道教的传入就成为必然。

(四)其他原因

儒家与巫教在瑶族地区的传播,也有其特定的原因。瑶族聚居区根据人类学“三圈”理论,核心圈是历代统治者及统治阶层,中间圈是与帝国有着赋税关系的编户齐民,外圈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相当于华夏边缘,瑶族聚居区就处在“外圈”。所以,居于中心位置的儒家文化很容易传入瑶族地区。落后民族向先进民族学习是历史规律。巫文化是一种古老的原始宗教信仰形式,在我国很多地方存在着各种表现形式,在云南瑶族地区早就存在,可能是一种早期巫文化的遗留存在。

三、云南瑶族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

(一)心理调适功能

云南瑶族以频繁迁徙著称,在频繁的迁徙过程中,当人们受到自然力量的压迫,自己也束手无策时,宗教虽然不能直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但老百姓通过信仰他们推崇的神灵,相信他们拥有强大的、不可侵犯的神圣力量,能帮助信仰者排除万难,从而得到心灵的抚慰,找到精神的支柱。云南瑶族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先向盘王、玉皇诸神灵祈求护佑,而且年年都要以打斋还愿的方式祭神。原始宗教信仰习惯将人与自然环境、个人与群体神秘地结合起来,建构超越人类而存在的神圣领域和神圣对象。在生产和现实生活中,应对各种困扰和困境,仅靠他们的力量无法解释和处理时,便很容易发动他们的神秘思维,从群体的神灵意识再到神灵观念,从而借助各种仪式和习俗方式得以实现,以此作为消解这些精神痛苦的镇静剂。比如,疾病或灾祸被看成是有恶鬼作祟造成的,一般就请巫师查明,由巫师供祭驱鬼,以禳除灾祸,从而提供心灵和情感上的慰藉。

(二)道德规范功能

云南瑶族的传统道德主要通过教规、教条的方式和流传的各种道德规范和准则体现出来,宗教的法规和道德原则来约束、规范其教徒的行为。

1.宗教禁忌制度对于婚姻的神圣,社会伦理道德强化起到了保护、稳定、促进作用。以图腾禁忌为例,云南瑶族至今忌食狗肉,吃了狗肉就会得罪三元、三清诸神,将来遇到灾难就不能得到神灵的庇佑。在红头瑶中,小孩忌骑狗,否则他长大后参加宗教活动时神灵就不会接纳他,他结婚时还会遭雷雨。各种禁忌对民族社会成员的行为起着规范作用,并使其渐渐成为习俗规范,违犯者要受到严厉制裁。由于云南瑶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缓慢,各种禁忌仍对其生产和生活产生着作用。

2.程序化的宗教仪式生活加强了成员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云南瑶族举行的“成年礼”,被认为经历之后就成为了这个群体的正式成员,同时享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云南瑶族男子的成年礼现只有蓝靛瑶尚有残留,已经与道教的宗教仪式“度戒”结合为一体。度戒者经过各种道德教育和实际考验,遵守清规戒律,培养伦理道德意识,使其欲望受到限制。度戒前,道公或师公都要教导度戒者以后做人的道理,传授他们一些从事宗教仪式活动的基本技能;度戒后七天内,不能踩死蚂蚁,不得乱砍树、树枝和摘花草等;度戒之后,必须遵守十戒。经过度戒训练,从而对其成年后的行为举止产生一种神圣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义务感。男女青年在举行成年礼和婚礼时,就会有师长对他们进行婚姻道德教育,告诫他们夫妻之间要对彼此忠贞,为来世积功德。离婚后不能成为祖先神等宗教观念对道德也起到很强的规范作用。

3.祖先崇拜和鬼神观念通过拥有超人能力的人格化的神和民族内部的社会舆论来调整社会成员的关系,产生宗教道德观念,对群体内部行为规范具有强大的约束力。瑶族尤其看重鬼神和祖先观念,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受到很强的影响,其道德必然要用宗教观念来补充和加强,以至于他们能在长期没有社会强制控制机构的情况下,仍严格恪守各种习俗和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尤其在道教成为主要的宗教信仰之后,为来世积功德成为他们不做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的推动力,一旦做了亏心事,他们最担心的并不是罚款罚物或是在社会上丢脸,而是害怕在现世生活中受到祖先和神灵的惩罚,受到各种灾难的折磨,并推及影响到他来世的身份和地位,甚至会在阴曹地府受到痛苦的煎熬,所以人们会依靠内心的信念来恪守宗教信仰所规定的各种行为规则,从而达到道德规范的作用。

(三)增强民族内聚力的功能

原始宗教的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增强了民族成员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云南瑶族的宗教是适应其人文地理环境的产物,并不断地调适,通过一些行为范式的支持和肯定,宗教信仰发挥了加强瑶族内部认同感的功能,维护族内团结。比如,作耍歌堂、盘王节、斋祭祀等仪式为瑶族人提供了聚会、交流的机会,有助于他们增进彼此间的联系,强化共同仪式,互通有无,紧密团结在一起。社会成员习惯于参加并实行与它有关的活动仪式,它直接参与或间接影响了群体生活的各个层面。它为一个群体建立了信心,增强成员的社会认同感,促进其内部加强团结协作,凝聚群体情感,保障民族社会文化延续发展都有现实意义。就如盘瓠崇拜在瑶族中世代相传,已牢牢地铭刻于他们的脑海中,跳盘王也由最初的祭祀娱神仪式发展为寻求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的民族节日。

(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功能

云南瑶族宗教的教规和教义有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以礼待人、安分守法、信用、忠贞等积极成分,以及宗教给人心灵慰藉并稳定人的心态、抑制人的私欲、使人心灵纯洁,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保持人际正常关系的主张,对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将起到重要作用。如云南瑶族禁砍神树林,以免触犯山神等,这些禁律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村寨周围生态的作用。今天,其宗教仍然宣扬“行善施助”,多做善事被认为能得到神灵的庇佑,死后灵魂才能找到美好的归属地,因此,云南瑶族群众有行善施助的优良传统,而且社会行为受到道德的约束,有益于改善社会风气,稳定社会秩序。

综括全文,云南瑶族多元化的信仰是中国宗教在信仰模式上的显著特征,宗教和谐是中国宗教追求的理想境界,我们要将促进宗教与民族的多元化格局良性发展,增进各民族的沟通与协作,加强宗教文化间的交流与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从而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

[1]丁玲玲.宗教信仰的多元化与泉州回汉文化融合[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5):128-195.

[2]徐祖祥.瑶族文化史[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1.

[3]孟慧英.原始宗教与社会习俗、道德[A].孟慧英.宗教信仰与民族文化[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38

[4]张桥贵.道教与中国少数民族关系研究[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158-160.

[5]《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委员会.云南苗族瑶族社会历史调查[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151.

[6]杨国才.儒家伦理道德对少数民族的影响[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7,(4):5-11.

(责任编辑:魏登云)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Pluralism of Religion Belief of Yao Nationality in Yunnan and Its Social Function

PENG En
(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 Management,Zunyi Normal College,Zunyi 563002,China)

The Yao nationality in Yunnan creates a unique religious belief with its own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combining elements of primitive religion and elements of external religion,forming the culture of plural religions in the end.It is characterized saliently by nature worship,totem worship.Ghost or god worship,ancestor worship,witch,Taoism,Confucius culture,etc.And there are certain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such as external force,personal factors like social impression,cultural factors,etc.,and its salient function is that it serves society effectively.

Yao nationality in Yunnan;religious belief;pluralism;social function

K28

A

1009-3583(2015)-0043-04

2014-09-12

彭 恩,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历史地理与地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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