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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一些思考

2015-01-30权姗姗

亚太教育 2015年7期
关键词:委托人代理人科研经费

文/权姗姗

科研作为高校的主要任务之一,在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价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在知识经济阔步前进的今天,创新教育俨然已成为了一个鲜明的旗帜。高校作为一个主要的创新阵地,承担的横向和纵向课题越来越多,科研经费占学校经费支出的比重也在逐年提升。因此,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如何实现用好管好科研经费,成为当前高校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目前的状况

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主要载体是高等院校,而对资金的依赖是科学研究从工作风格和组织形式上显示出来的一个特征。近年来,随着科技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上升,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众所周知,在一个在国家创新体系内,高校作为这个群体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知识技术创新以及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逐年增加对科研经费的投入,高校获取的科研经费因此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 (如下表所示)。

2008-2013年我国高校R&D经费增长情况

目前,在高校的综合评价体系中,科研成果作为一项关键性指标,其地位举足轻重,各高校也纷纷制定了宽松的鼓励政策支持科研工作。这些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研究人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使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创新成果遍地开花。但是随着研究经费的急速增长,经费使用中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具体表现在:科研人员分不清科研经费的所有权,模糊了“公有”和“私有”的概念;成本意识淡薄,操作过程中不计代价,片面追求结果;法律意识缺乏,用假票据套取资金,随意调整决算;不规范采购科研设备等。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用于项目本身的科研资金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于项目之外。科研人员的形象这种不正之风不仅使一朝坍塌,还摧毁了科学研究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二、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科研经费是高校科研的重要保障,它的存在原本是为了保证研究项目的顺利展开,然而在经费管理的具体操作层面上,为什么会出现各种我们始料未及的问题呢?

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一项管理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参与约束,另一个是激励相容约束。所谓参与约束就是代理人做一件事情的收益必须要大于不做这件事的收益。所谓激励相容约束是指,代理人会有自利的一面,可能会按自利的方式行动。如果其行动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存在不一致,甚至出现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时候,就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即代理人问题;如果能有一种制度安排,使代理人的行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正好与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相吻合,即委托人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这一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

在管理机制方面,现在的管理机制虽然看起来虽然职责清晰,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缺少协作。主要体现在科技部门只负责项目,聚焦于立项、结项和成果申报上;经费由财务部门,对项目进行申报、预算、研发需求等知之甚少,如果在中间环节里出现信息不对称,各部门之间就无法实现有效的参与约束。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职能部门和科研人员之间也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职能部门作为委托人,既希望科研人员能够做出更多的成果,又希望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费支出。但是,作为代理人的科研人员普遍认为项目是靠自己努力争取的,在收取管理费之后学校不应再对经费的使用有过多干预行为,因此会竭力主导研发和经费审批整个过程,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当出现目标利益不一致时,科研人员就会想方设法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委托人的利益可想而知,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代理人问题。

在预算编制方面,研究课题的申报能否获批本身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因此,开展年度总预算时学校无法像其它费用一样将科研经费纳入总预算中进行统一管理,除非项目获批且经费下拨,财务部门才能从项目申报书中获悉。在这个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委托人,他们在下达预算时往往是根据原有的申报数目进行简单的调整,结果就是预算缺项、漏项等问题频频出现,使得预算无法真正发挥其统领作用,以至于使科研人员作为代理人,他们的支出就有了很大的随意性,这个时候预算控制就失去了其刚性约束的作用。

在结项和审计方面,科技部门往往比较注重最后的科研成果,项目验收会仅围绕成果的创新性和前沿性等进行指导和评价,几乎不会过问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于是这种制度的不完备性就为代理人出现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温床,当科研人员和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不一致时,就很难实现“激励相容”。

三、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进行分析

从国家层面上,国家财政拨款是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必须进行严格管理,以保证国家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进而提高投入产出比。中央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加强管理和监督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2010年教育部工作计划中也把科研经费审计作为工作内容之一,可见作为最终委托人的政府也渐渐意识到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困境中寻找出路已是刻不容缓。

在政策层面上,虽然个别学校的确是由于管理不善引发出许多问题,但实际上更深层次的问题却是经费使用不合理、随意开支等各种问题反映出来的。多数人大概会将这些一味地归因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问题,可是追本溯源,我们会发现,正是由于会计政策的滞后和不完善无法满足现有经费结构的管理,才引发了实际操作中接连出现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所以说,只有政策完善,信息透明,学校职能部门和科研人员之间才能更好地实现激励相容。

在2001年,科技部等4部委发布对课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课题制管理规定。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但是一直以来高校在科研完全成本,尤其是间接成本的计算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分摊方法。所以,针对此类的会计政策上的空白点,学校要积极推动政策和制度研究,假如不解决制度本身存在的政策性缺失问题,仅对高校本身采取单一、强制的方法干预和控制,那么随着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原有的浪费会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将无从谈起。

在内部管理机制方面,保证科研经费的管理首先要从学校的角度出发。例如,2010年北京大学财务部新设了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周期过程中经费管理和服务的工作。由传统的科研经费收支核算业务扩展到科研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具体体现为:增强预算编制指导、及时拨款入账、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协助办理预算调整、课题决算编制、接受审计和财务检查等,这一系列的创新与改革举措在实践中都有了很好的成效。

其次,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司其职,在制约和平衡中实现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配合。如科研管理部门不仅要做好项目方面的工作,对于科研活动中的大额支出,必要时也要同财务部门及时沟通,齐心并力以保证经费支出的合理性。

最后,对课题负责人要加强关于科研经费合理使用的相关政策培训,保证项目负责人完全了解国家政策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要不断完善科研秘书备案制度,及时宣讲科有关研经费政策、科研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的最新制度和相关规定方面的内容,提供具体的政策性指导和规范以便课题组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总而言之,科研经费是高校科研的物质基础,它是保证科研项目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我们要在曲折前进的过程中,不断摸索,以便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高校科研的良好秩序得以维护,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1]曹克.科学研究与经费投入 [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5,12(1):44-4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EB/OL].(2008年 -2013年).http://www.stats.gov.cn/

[3]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104-106

[4]湛毅青.中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及其分摊方法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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