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县域发展中的生态文明建设
2015-01-30银守荣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内容提要]发展是为了人民生活更美好,有些地方为了发展付出高昂的生态环境代价,妨害了人民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还要用获得的财富来修复和获取最基本的生存环境,陷入了得不偿失的怪圈。在中国县域发展中,如何实现县域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成为发展研究的当务之急。从市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角度,探讨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路径。
[D OI编码]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5.0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87(2015)03-0040-02
[收稿日期]2015-06-09
[作者简介]银守荣,新疆霍城县委党校教师。
县域经济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既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又不同于国民经济。因为它达不到“小而全”,只能是“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旅)游”,注重发挥特色优势,突出重点产业。2012年,全国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万亿元,占当时全国GDP总值的51.04%。县域经济成为全国经济总量的一个中坚力量,对于我国全面实现小康意义重大。但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已不容忽视。据我国群体性事件方面的统计,2000年--2013年期间,13年中发生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共871起,其中,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这些事件中许多都发生在县域层面。这些群体性事件反应了老百姓对环境现状的不满以及对环境的高度关注。群体性抗议的结果是很多重大建设项目陷入“政府拍板—民众抗议—项目搁浅”的模式,这不仅浪费了前期投入的巨大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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