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2015-01-30李建军朱春奎
中国科技论坛 2015年2期
关键词:产品
李建军,朱春奎
(1.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 200003;2.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促进自主创新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随着创新政策范式由供给侧向需求侧的逐渐转变,政府采购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了创新政策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国外对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和完善的政府采购促进创新的政策体系[1-4]。随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国内学者认识到政府采购对建设创新型国家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开展了大量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的政策研究。
1 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的基本原理
作为需求侧创新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近年来,政府采购在各国推行的需求侧创新计划中位于核心地位。运用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活动的基本原理在于:政府凭借其强大的购买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创新。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的创新,企业之所以从采购中受益,是因为采购有助于在一定的时间内挽回大量有时甚至是风险性投资的沉没成本。同时,作为领先用户具有的信号效应也会影响创新的扩散(最期望的情况当然是,由政府采购所引发的创新转化为国内经济效应,而非转向提高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海外供给商)[5]。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创新政策的主要优势在于:政府可以提出它理想中的一种产品或服务,并将它交给具有创新能力的私营企业,并用最有效和高效的技术来满足其需求[6-1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