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网络参与的政府规制:认知、经验与逻辑
2015-01-30王景玉
治理研究 2015年3期
王景玉
运用各种手段对互联网进行必要的管理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但是对互联网进行规制却是千呼万唤,经历了漫长的考量过程。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不仅方便了政治参与,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政治压力集团,足以推动任何一场变革。在西方国家,公共利益准则是政府规制的基本理念。美国1987年通过的《计算机安全法》就明确指出,提高联邦计算机中敏感信息的安全度和隐私度对公众有利,所以要创造一种方式,为这种存有敏感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建立最低能接受的安全保障措施。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在公共参与和满足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媒体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特征,作为一种关键性的政治资源,对网络媒体的依法规制就成为一种必然。
一、国外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认知
网络在弘扬正义,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也会给社会公众带来无尽的麻烦。一个内容不经筛选、不需要为观点做出证明以及允许匿名发布的网络世界里,夸张和虚构都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行为。网络暴力之所以有恃无恐,主要是没有具体法律的约束,在网络上曝光个人隐私信息,无疑是“网络示众”。网络的外溢性负面效应,不能不引起政府的关注。
(一)互联网参与行为的规制成为必然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输和公民参政工具,使多元选择成为不争的事实,网络参与者正日益释放着“消费者”无尽的选择自由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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