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矫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15-01-30林仲书金晓流北京市司法局
中国司法 2015年2期
关键词:监督
林仲书 金晓流(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推进社区矫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林仲书 金晓流(北京市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社区矫正作为刑事司法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治化的要求,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大力推进以完备的矫正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矫正实施体系、严密的矫正监督体系、有力的矫正保障体系为内容的社区矫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完善完备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矫正法律规范体系是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法治化的基础。《决定》明确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但完备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体系不仅是一部《社区矫正法》,还应当包括刑法、刑诉法等上位法中的相应规定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规章和省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制度、规定。
已纳入立法规划中的《社区矫正法》是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的统领,作为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责部门,我们应当加速推进立法的进程。同时,按照《决定》的要求,将《社区矫正法》制定成符合社区矫正客观规律、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好使管用的一部法律,确定好社区矫正的原则,明确和解决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对象、执行主体及工作人员身份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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