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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

2015-01-30李楠明

知与行 2015年1期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

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

李楠明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 ,哈尔滨 150080)

[摘要]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不仅是马克思哲学理论体系的灵魂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石和保障。在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漫长道路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现成的模板和公式,而是指导我们前进的理论思维方法。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在制定改革方针政策时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并走出了一条属于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这就要求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阶段,要科学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实践哲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走“老路”和“邪路”,使社会经济有条不紊地发展前进。

[关键词]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

[中图分类号]B513[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5-08-13

[基金项目]天津市社科

[作者简介]刘娟(1956-),女,天津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几代中囯人为之追求奋斗的梦想。而我们终于在当代找到了实现这一梦想的道路,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囯当代的发展,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生活的幸福,都是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关联在一起的。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我们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这就存在一个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它的哲学思想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马克思的哲学是实践哲学,它贯穿着现代文化的主体性精神,它不同于理论哲学,它彻底改变了西方近代以来的在认识论范围内彰显人的主体性的传统,而从人的生存的历史活动领域出发,把思维能动的构造作用转变成现实的劳动创造过程,把对自由的真理的理解和知识论的追求,转向改变世界的人的解放的历史运动。这样理解的马克思哲学,就不是抽象的理论思辨,不是力图“说明世界”的到处套用的“公式”,而是同现实密切结合并成为改变现实的革命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已时代的精神的精华,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已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1]因此,我们不能把马克思哲学变成抽象的教条和到处套用的现成公式,而是要把它变成一种理论思维方法,从它所体现出来的时代精神和对时代本质的深刻理解去认识中囯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

一、 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发展构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逻辑渊源关系

经常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吗?我们是不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走资本主义的路?”这种“补课论”的认识,从理论上来说,是源于对唯物史观的机械教条的理解。在这些人看来,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人类历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经过五大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最后走向共产主义。因此,社会发展阶段是不可逾越的,像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国家虽然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但搞的并不是马克思原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我们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是在解决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所遗留的问题,在补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课。

这种见解有一点是合理的,即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建立在传统的经济文化落后的生存方式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同现代文明的成果关联在一起的。马克思早就指出了这一点,如果没有生产的巨大发展,社会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不可能的。“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正因如此,马克思晚年在论述东方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时,特别强调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虽然古老,但由于其封闭的保守性,而成为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代的存在,因而可以借鉴资本主义发展的肯定成果,这是东方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前提条件。但这绝不是说走向社会主义就一定要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补课论”混淆了这一点,即资本主义的制度形式和借着这种制度形式所发展的文明成果。文明成果的内容体现着一定历史阶段的人的活动方式的内在机理,它在初始发展时可能利用了一定的社会制度形式,但却并非属于这种制度本身所固有的,而由此产生的无限的物质文明成果,更不能与这种制度相等同,如巿场经济就是如此。因此,我认为,虽然现代文明的课我们必须补,但资本主义的课我们却不必补,我们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形式下去发展现代文化的成果,进行现代文明的建设。正如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论及俄国未来的前途发展时所分析的:“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如果‘新社会栋粱’的代言人否认现代农村公社上述进化的理论上的可能性,那么,可以向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俄国为了获得机器、轮船、铁路等等,是不是一定要像西方那样先经过一段很长的机器工业的孕育期呢?”[3]461-462所以,我们当代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并不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全盘西化的主张是极其错误的,把西方那一套政治经济制度搬到中国来,只会使我们丧失近百年的奋斗成就,使中国的发展走向“邪路”,重新回到被西方列强主宰的世界秩序。历史的事实证明,在世界历史时期,在两极性的世界分工的条件下,幻想通过发展资本主义来富强中国的路是走不通的。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发展并不是哪些人和哪些党派的主观意愿,而是世界历史时期的必然。资本主义的道路是不能走的“邪路”,我们不能怀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理性。正如邓小平所深刻指出的:“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是不是也能站起来,中国是不是也能翻身?让我们看看历史吧,国民党搞了二十几年中国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不能成功的。”[4]62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既不能走资本主义的“邪路”,也不能走计划经济的“老路”,“邪路”“老路”都是死路。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正是在对两种道路的批判和反思过程中产生的。所以,我们在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既要明确我们为什么不能走资本主义现代化之路,也要在理论上搞清我们为什么不能走计划经济的老路。

众所周知,马克思晚年根据东方社会历史发展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特点,提出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东方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的非资本主义化的新构想。在马克思看来,东西方历史上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西方国家走的是“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的解体”的道路,即西方的古代所有制和罗马所有制中私有成分较多,导致了原生社会形态的分化和瓦解,在走向次生形态的社会时,走了一条小私有制解体的道路,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最后走向资本主义这种大私有制。而东方则是“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解体”的道路,土地公有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突出特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血缘村社、专制国家三位一体的稳定的社会结构[5]471-475。所以,在历史上东西方走的并不是一条路。由于历史的发展状况和现实的社会条件不同,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东西方今后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也不必完全相同,东方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社会主义的建设。“俄国‘农村公社’可以通过发展它的基础即土地公有制和消灭它也包含着的私有制原则来保存自已;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可以获得新的生命;它能够不经历资本主义制度,而占有资本主义生产使人类丰富起来的那些成果。”[3]463这即是所谓的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理论。

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发展新构想反对把唯物史观当作一般的历史哲学理论而到处套用,似乎人类发展有一种固定不变的模式,一切国家不管情况如何,只有一条道路可走。它坚持了真理的具体性原则,具体分析了东西方不同的历史发展状况,在走向社会主义这一总的历史趋势下,存在着多线索的发展格局。所以不能机械教条地理解唯物史观,这就为我们认识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指南。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马克思晚年的新构想,并不是系统成熟的理论体系,它只是关于东方社会发展可能性的一种理论原则和方向的预测,并没有具体的实践操作层面的内容。这就给我们遗留了两个问题,一是东方国家究竟怎样进行革命而走向社会主义?二是革命后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换言之,关于革命和建设的具体设想,马克思的理论都是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为其理论背景的,而马克思并没有对东方的历史条件下应怎样进行给予说明,这就需要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们根据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来加以探索和总结。我认为,以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本质上就是围绕解决这两个问题而展开的。

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毛泽东领导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其实解决的是马克思所遗留的第一个问题,即东方国家怎样进行革命的问题。

列宁根据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帝国主义发展不平衡性的事实,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个国家首先爆发并取得胜利的主张,从而领导了俄国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使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大大向前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使其发展到列宁主义阶段。毛泽东也没有囿于苏联的经验,而是根据中国工人阶级力量比较薄弱、农民占绝大多数的现实,主张首先必须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领导中国革命走向了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了毛泽东思想。两位伟人之所以能够很好地解决马克思所遗留的第一个问题,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在东方的胜利,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从本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本国实际相结合,而不是当作抽象的理论教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列宁提出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灵魂的思想和毛泽东总结的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准确反映了东方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思想理论原因。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如果不从实际出发,不在实践中创新发展理论,而使理论变成抽象的教条,脱离实际,就必然会导致实践的挫折。东方国家在解决马克思所遗留的第二个问题时所走过的曲折道路,就证明了这一点。

东方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应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社会主义?对于这一问题无论是苏联还是改革开放前的中国都没有给予很好的解决。究其原因,在苏联斯大林照搬了马克思书本上的以西方国家为背景的社会主义建设设想,建立了一整套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脱离了东方社会发展的实际,导致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挫折。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建设构想,在经济上是以变革生产关系为特征的。公有制、社会组织生产和按劳分配都是生产关系方面的变革,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革命是爆发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革命后首要的任务是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所以,在马克思的设想中,涉及的是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容而不涉及生产力。但斯大林却没有注意到东西方历史的不同情况,东方国家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社会主义革命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革命后的首要任务不是急于变革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公有化的程度超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而是要采取恰当的形式发展生产力,尽快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正如邓小平在总结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经济建设的失误时指出的:“如果说我们建国以后有缺点,那就是对发展生产力有某种忽略。”[4]63苏联当时的情况正是如此。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固然可以利用国家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取得经济在某一方面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生产关系超越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整体的经济运行机制上却压抑着广大生产单位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经济的发展缺乏长久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所以,苏联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始终不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短缺经济和低效率经济成为苏联计划经济的代名词,这正是苏联后来发生剧变的根本原因。从理论上说,苏联的失误是没有从实际国情出发,形而上学地运用了马克思的理论,使理论脱离了实际,这是社会主义运动的深刻教训。

社会主义运动所遭受的挫折,其实是苏联计划经济模式的挫折,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性,不能把苏联模式当作社会主义本身。更不能由此就认为马克思晚年的设想是不科学的,而主张补资本主义的课。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实现的形式由于具体的国情不同可以有多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6]。因此,东方国家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形式下,去发展现代文明的成果,在避免资本主义制度缺陷的基础上,少走弯路,从而创造出同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

邓小平在总结了社会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出发,从发展本质的角度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作出了新阐述,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从而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从理论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有两方面的意蕴。

首先,它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构想和邓小平理论之间的逻辑渊源关系。邓小平理论回答的是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如何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而这正是马克思晚年设想所遗留的第二个问题。如果说列宁、毛泽东回答了第一个问题,领导了东方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邓小平在此基础上则初步回答了第二个问题,开启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对如何正确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这正是邓小平伟大历史功绩之所在,也使邓小平理论成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也体现了对“邪路”“老路”的斗争、批判和反思。党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就鲜明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是同资本主义和计划经济两种发展道路斗争的结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说的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决不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则宣示着我们决不能走“回头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这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在对两条道路的批判反思中产生的。抓住这一要点,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所制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方针政策。历史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正是我党近百年奋斗经验的总结,所以,我们要有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 确立市场经济主体的体制创新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开始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但80年代的改革是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内的改革,走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之路,其思路是,在不改变根本体制的前提下,通过放权让利和物质利益的刺激来调动广大生产单位和劳动者的积极性。80年代的改革成就,突破了体制的坚冰,使改革开放日益深入人心,为90年代的体制创新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推动下,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此改革开放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即体制创新阶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它要求把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灵活性与国家的宏观调控统一起来,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最主要特色。那么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它的发展过程应如何理解呢?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阶段是创造和异化并行的阶段,他在关于人的历史发展三形态的理论中是这样阐述这一阶段的历史发展特点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能力的体系……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5]104。

这即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更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是人的独立性的体现。所以,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主体经济,它体现着独立的个体主体的活动。这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建立市场经济就是让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的独立主体。这种个体的独立性是伴随着商业和交换的发展而形成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它的高级发展阶段)具有平等自由的本性,它以物和物的联系取代了前现代的统治服从的政治联系和自然血缘联系,促使了个体和类的分化,使人由前现代的群体主体的活动方式转向了个体主体的活动方式,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5]105-110所以,能否生成独立自主的个体主体,既是市场经济的伟大历史作用之所在,又是巿场经济能否真正建立的标志。

人一旦成为独立自主的主体,具有了独立的责任和利益,就会在充满风险也充满机遇的世界面前,在竞争的压力下,去拼博进取,既发挥了生命潜能中的创造力,也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动力和活力。从这个角度说,市场经济的社会是一个充满了创造力的社会。也正因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采取了市场经济的形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以使企业能够面向市场组织生产,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使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同时利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起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追求独立的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尽快把生产搞上去。

但是,市场经济也有它的负面作用,这就是资本对人的统治,使人的物化现象。人的创造性的发挥其背后的支柱和动力是对物质利益和金钱的追求。其实,市场经济的逻辑是资本统治的逻辑,所以,我们称这样的社会是创造和异化并行的社会,马克思表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发展形态。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利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要用社会主义的制度来规范市场经济及其发展方向,把经济冲动力与伦理冲动力统一起来,把物化现象减到最小,使市场经济能够发挥其积极的一面,为社会的进步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幸福的目的服务。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是独立自主的主体的生成,这正是马克思晚年所讲的借着资本主义的形式所发展出来的现代文明的肯定成果之一。那么,如何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下来发展这种成果呢?这就是体制创新的改革首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企业要成为独立自主的主体就必须要对生产资料具有支配权,只有掌握生产资料,才能自主的面对市场去组织生产,也才会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才会产生竞争的动力。所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问题是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主体的前提,因此,改革首先就围绕着产权制度问题而展开。尤其是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着产权主体的缺位,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国有制——造成了人人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人人又都不是生产资料的直接主人的矛盾,生产资料处在层层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中,其主体并不明确,没有把产权的主体落在实处。正因企业没有财产权,也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所以,对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无人负责,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这正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弊端之所在。

针对这种情况,改革最初的思路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在不走私有化的前提下,把产权的主体以适应的形式落到实处,使企业成为独立的主体,建立起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此,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并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进行了具体说明,即国有制只是公有制的一种初级实现形式,公有制还有其他的实现形式,如股份制并不属于资本主义所独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由此,十五大之后,全国的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力争把产权主体落在实处,使职工既是企业的劳动者,享受劳动的报酬,也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享有资产的收益,以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以此来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转变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社会所有制时所说:“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7]这即意味着马克思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集体的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而股份合作制的所有权形式正体现了这一特点,是使企业把产权落在实处而成为独立主体的有益尝试,因而成为90年代国企改革普遍采取的方式。

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形成相互促进的竞争格局,使经济的发展充满活力。伴随着多种市场主体的生成,培育各种类型的市场体系成为当务之急,在90年代末期国家又进行了“抓大放小”的改革。这一改革本质上是使产权主体多元化,培育多种成分的独立的市场主体,改变公有制成分单一的局面,形成以公有商品交易市场外,资金技术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信息、咨询、中介市场等方面共同发展,给各类主体的市场交流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平台。

随着多元主体的生成和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进入新世纪后,经济体制的改革走向了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混合持股、相互融合的资本运行方式,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它使股权多元化,各类所有制优势互补,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市场化,使政企分开,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经营绩效,因而是落实企业自主权,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探索形式。尽管对混合所有制还有颇多争议,但经过这些体制创新改革的尝试,初步建立起了以企业自主独立为核心、以建立市场体系为基础、以宏观调控为重点、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保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正是这种改革的红利,使企业开始成为独立的主体,激发了广大群众的主动创造性和拼博进取精神,从而创造了十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

三、 辩证的总体性的综合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仅涉及经济体制的改革,它更是人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的变革,是群体主体的活动方式向个体主体的活动方式的转变,为适应这种转变,就要求社会的管理形式和价值观念也要发生相应的转变。党的十八大由此制定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建设布局,力争建成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仍然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的改革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这些障碍涉及的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需要突破一些固有利益的樊篱,因此使改革进入到了深水区。此前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侧重点在企业自身,而且是中小企业,通过“改制”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却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事情,它还涉及政府的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而如果不能按照市场规则来配置资源,企业的独立就没有实际的意义,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让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思想,把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这就不单单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而涉及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定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面。这样改革就从经济的层面转向了政治的层面,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治理结构,体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我们曾对国家机构进行过多次改革,但是其目的是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因而所见成效不大。因为过去的管理体制是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是管理型的全能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不但对市场干涉太多,形成着资源配置的另一只手,影响了国有大企业的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而且为行政权力干预经济运行的腐败现象提供了温床。因此,新时期的管理体制的改革以转变职能作为中心,把无限的管理型体制转变为有限的服务型政府,其职能转变为市场监控、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为走向服务型政府,国家对行政权力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取消了大批行政审批权,实行了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阳光下运作,使权能为民所用。

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重要举措就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决定其实是密切相联的一个整体。在现代文明的条件下,要使治理体系现代化和规范权力的运作,就只能走法治化的道路。因为在现代民主的条件下,在人民还不能直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时,必须要对公共权力加以限制和制约,以使权力不随个人的主观意愿而自觉运行,这就需要使权力的运行采取程序化、规则化的形式,这就是法治。法治是现代文明的体现,是代替人治的必然趋势,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主要内容。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防止权力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

全面深化改革表明了我们要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改革开放的道路走下去的决心,决不走回头路。尽管发展中还存在种种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还要靠发展,要在发展现代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走向时代的前列。同时,全面深化改革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不动摇,改革不是改向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全盘西化的“邪路”。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明确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奋斗宗旨,明确一切为了人民生活幸福的社会主义奋斗目标。坚决打击了一切贪污腐化的行为,把侵占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开除出党。通过“八项规定”,整顿党的作风,严肃党的纪律,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反腐常态化,从而赢得了人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坚定了广大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信念。在此基础上,又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力争用先进文化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反对资产阶级的物化的价值追求。这些举措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不是“老路”,也不是“邪路”,它是我们奋斗的旗帜,是引导我们走向伟大复兴的光明之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0.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8.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8.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9.

〔责任编辑:崔家善付堃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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