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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情报与警务实战高效对接研究
——以甘肃省公安机关情报利用为视角

2015-01-29李志贤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情报信息研判警务

李志贤 高 鹏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46)

公安情报与警务实战高效对接研究
——以甘肃省公安机关情报利用为视角

李志贤 高 鹏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46)

现实警务中情报与实战对接存在的信息传递系统不规范、情报研判不及时、情报预测不连贯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公安情报效益的发挥,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通过赴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调研和座谈,并对基层公安情报信息采集渠道、梳理研判、实战应用进行科学分析,提出了合理增加情报信息检测监控系统,增加情报信息处理中心,及时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实行全员民警培训措施,搭建情报与实战有效对接平台,完善综合预控措施,加强预案实战演练等方面切实可行的措施与方法,实现情报与实战的高效对接。

公安情报 警务实战 高效对接

近年来,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利用情报信息为社会各行各业服务已成共识。公安工作也不例外,广泛收集公安信息,有效利用公安情报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甘肃省公安情报利用率不高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对情报与实战有效对接的困难与瓶颈问题,将对全省公安情报采集的渠道、实战应用的比例、情报在实战应用中的困难、情报与实战对接的瓶颈等问题认真归纳梳理,科学论证分析。

1 甘肃省公安情报应用情况分析

1.1 公安情报与公安信息的界定

我们通常对公安知识、公安信息、公安情报混为一谈。要充分利用信息与情报为公安工作服务,首先要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何联系?有何区别?只有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准确地加以利用。公安知识是长期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借助于人类知识对于客观世界认识的概括和在公安工作中的如实反映,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和实用性等特点。公安信息是指通过公开的手段获得的主要反映社会动态和动向的情况,特点是具有广泛性、传递性和针对性。公安情报是指通过公开或秘密手段获得的,主要反映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或其他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特定目标的情况,特点是具有价值性、秘密性和实效性。公安情报学中对公安情报的定义是指准备发挥社会效益的公安知识。所以,公安情报、公安信息、公安知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

那么,公安知识、公安信息、公安情报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公安知识包含公安信息和公安情报,而公安情报又包含在公安信息中。搞清楚公安情报与公安信息的微妙区别可以实现情报与实战的高效对接。我们现实警务中存在着警力不足、财力不足、精力不够的问题,现代信息量大面宽,必须分清情报与信息的区别,从大量的信息中筛选有用情报,抓住重点,分清轻重缓急,以便提高情报利用率。从实战应用的角度讲,公安情报的目的性、实效性要求更强,价值性、秘密性要求更高。从某一具体案件来说,我们应用的是特定的情报而非广泛意义上的信息。

公安知识的广泛性、实用性为公安情报的利用提供了基础,公安信息的知识性、导向性又为公安情报的采集指明了方向。没有一定的知识内容,就不能称其为情报信息。人类从事情报信息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认识客观事物,了解客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公安部门乃至人民警察搞清公安知识、公安信息、公安情报之间的关系的意义在于:公安知识重在学习、积累上下功夫,公安信息重在收集、筛选上下功夫,公安情报重在研判、利用上下功夫。

1.2 公安情报的获取

公安情报的获取是侦查破案及决策的基础,它为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提供数据来源与支持、为侦查指明方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始终贯穿在整个警务活动中。公安情报的获取分为情报搜集和情报整理两项基本内容。情报搜集是对原始情报、数据的获取;情报整理是将原始情报、调查材料、案件档案按照情报来源的可靠性和情报内容的真实性定级,并按一定的信息组织规律保存,为侦查破案提供情报支援。情报获取要求具有连续性和实效性。公安情报获取的最新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源分布研究、公安情报的获取方法和手段、治安环境调查、公安基础性数据规划与情报数据库的建设、公安情报采集标准与鉴别、公安情报语言与编码学等方面。

情报源分布很重要,是情报真实性的基础。传统公安情报的获取方法有公开的和秘密的两条途经,秘密途经包括秘密调查、外线手段、技术手段。秘密调查是指秘密侦查、秘密访问、秘密跟踪等措施;外线手段多用于国内安全部门采取的跟踪、守候的方法,从外部监视敌对势力和犯罪嫌疑人而获取情报的方法;技术手段是指技侦部门和安全部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收取情报的方法。公开途经包括侦查员的侦查、现场勘查、基础调查、专项调查、核查落实、查证对证、走访群众、询问关系人、讯问嫌疑人、辨认相关人物或物证、搜查嫌疑人或物、现场盘查可疑人员、检查物品、清查有关场所地点、采取强制措施、审讯案件带出有关情报信息等。

传统公开获取情报也可通过查阅资料,利用内线、治安耳目及群众举报等途径获取情报。不足之处是死板单调,有时利用的人员提供的情报不一定真实,况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思想观念的转变,公安内线及耳目不好确定,利用起来也困难重重。

现代意义上情报获取对治安环境的调查,对公安基础性数据研究及情报数据库的建立更加重视。治安环境是情报产生的土壤,基础性数据蕴育着潜在的情报,情报数据库将成为情报利用的源泉。这些新增的途径是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和逻辑推理手段进行的,其真实性、可信性较高,又便于保密、便于利用,能为公安情报与实战高效对接打下良好的基础。

1.3 公安情报的研判

提高公安情报的利用率,必须确保情报的真实性,时效性及价值性。公安情报的这些特性对案件的侦破,决策的制定至关重要,所以公安情报的研判就显得十分必要与重要。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是针对具体的目标行为,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对目标行为的现实性与发展的可能性所做的分析和推测。首先是对情报的真实性进行分析,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虚假情报害死人,要坚决予以剔除。在确认情报真实性以后,还要对其价值大小加以研究判断,考虑情报价值时一定要将时效因素考虑进去,因为有些真实的情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利用价值将大打折扣;然后将真实有效的情报归类、对比,找出其基本规律,发现其隐藏线索,顺藤摸瓜,按图索骥;最后依据逻辑推理和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及行为人惯性行为模式对目标未来发生的行为进行预测和评估,从而制定预控措施及处置对策。所以公安情报的研判是情报工作的中心环节,也应当是提升情报利用率的重心,必须加以重视。

1.4 甘肃省公安情报的利用情况

根据甘肃省2014年和2015年1~7月份公安情报信息采集上报和利用情况来看,其特点是2014年1~7月份收集情报信息309条,利用12条,利用率3.88%,2015年1~7月份收集情报189条,利用12条,利用率6.35%。情报信息采集率同比下降38.8%,利用率同比增长2.43%。按年份计算2014年利用率4.66%,明显低于2015年6.35%。以上情况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情报采集数量有所下滑,第二,情报利用率有所上升。表面上看喜忧差半,实质上情报搜集数量下滑和利用率提高还有一个潜在的原因,许多基层单位为了提升情报利用率而有意识的将情报搜集数字上报的少,情报利用数字如实上报,这样情报利用率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了。如同公安工作中为了提高破案率,采取不破不立一样的应对措施,对实质上提高利用率是没有意义的。无论实际情况怎样,调查情况告诉我们,如何趋利辟害,在保持情报利用率持续提高的基础上,加强情报信息的采集手段、拓宽情报信息的搜集途径、提高情报信息库储存数量是当务之急。

2 甘肃省情报与实战对接的瓶颈与困难

甘肃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了一定的经费与警力,但收效不明显。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2.1 情报信息收集、传递系统欠完整

(1)收集信息方法单一,不能积极主动,缺乏全面性。我们使用传统的方法收集情报信息资料,存在参与人员少,方法单一的问题。通常公安情报信息主要依靠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报案和布署单位人员对案件线索的报告情况,情报信息源有限。加之普通警察对收集情报信息的意识淡薄,缺乏积极主动性,因此,笔者认为应在全国公安系统大力提倡大信息活动,要让所有警察人人皆知信息的重要性,人人积极参与搜集情报信息,人人想方设法利用信息和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警务活动。

(2)信息传递不顺畅,没有真正传递到实战使用端。现在许多警察都或多或少具有情报信息意识,接下来的问题是不知如何具体操作。一方面,警察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相关信息不知如何传递,传向何方?这就涉及到情报信息传递系统的问题,首先要设置信息传递系统,使民警了解信息传递的方法,指明信息传递的方向。其次是注意公安情报信息的保密,因为公安情报信息存在着保密的问题,所以在信息传递系统、传递方法及传递方向上一定要有所区别与规限,不能一概而论。另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增设信息处理中心,及时主动征集有关情报信息。如在一周例会时,专门增加对每名警员情报信息征集内容并记录在案,一季度、半年或年终作为奖评的一项指标依据。

2.2 情报信息研判欠准确

(1)由于缺乏专门的情报研判机构和人员,所以,情报的社会价值很难实现。甘肃省现实情况是对于收集来的情报信息只是简单登记、统计、上报了事,对于情报信息的来源、真实性、价值大小及如何利用不是没考虑,而是对信息的归类、筛选,辨别、分析、传递及利用不及时,不仔细,不准确。所以导致情报信息利用大打折扣。

(2)由于情报利用对时效性、真实性要求很高,因为没有专门人员负责研判,所以情报利用起来困难重重。公安情报信息特别讲究实效性,因为我们面对的管理与控制对象往往是狡猾的、能动的、善变的人或情况。违法犯罪嫌疑人会想方设法逃脱警察的抓捕,逃避法律的制裁,所以千方百计地在变化着方位、状态、人数、凶器、手段、方式等要素。现实情况也是纷繁复杂,千变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四季更替,自然条件的变化也是必然的。对于一部分真实的情报来说,此时有用,彼时可能就是失去了利用价值或利用价值减小。所以,及时、细致、准确的收集、判断、利用情报显得十分重要。

2.3 情报预测欠实用

(1)由于对单独的情报、信息连贯对比、分析少,所以,很难形成信息链,导致利用率不高。我们知道,公安工作特别讲究证据链条,公安信息情报也是同样需要链条的。首先要有专门人员对零碎的、单个的信息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将相同或相似的情报信息对比、分析,尽量形成链条,以备使用,在这个环节上基本任务是将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处理、对比分类,通常的做法是将信息分为三类,一类是特别重要信息,相当于情报,有针对性的投放到实战单位,以便利用;二类是对当前局势来说比较普遍的现象,要认真加以研判,从中发现规律性的矛头与动向,提供预控决策依据;三类是一般情报,应分门别类进入信息库,以备查用。

(2)由于缺乏预控演练环节,所以,情报信息及时、高效利用将难以实现。理论与实践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消亡,这种差距只有通过实战训练加以缩小。将预控演练内容分成若干模块,尽量营造相类似的环境,尽量创造接近实际的条件,大力开展模拟预控演练,这是实现情报与实战对接的重要环节。香港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香港警察学院战训大楼一楼就是模仿著名街区铜锣湾而建造的,在这里训练就有身临其境执法的感觉,在铜锣湾执勤又有训练的感觉。当然这些条件我们很难达到,但是设置的案情,使用的装备还是要尽量接近实战为好。就甘肃省情况来看,各市县公安机关都设置了预案,但在预案演练方面做得很不够。加之现实警务工作较忙,平时为了应付繁重的日常警务,而忽视了预案的演练,一旦发生情况或获得重要情报,行动起来,配合不默契,实战效果自然不理想。

3 实现公安情报与实战高效对接的对策

3.1 合理扩建信息平台

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科学规划,明确分工。省厅领导要站在全省公安工作的高度全盘考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利用情报信息为现代警务服务的重要性,全面分析当前甘肃省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现状,科学规划,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市县公安机关各级领导要在省厅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搞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准确定位,制定短期和中长期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基层民警要重视对情报信息的收集、传递、研判和应用。其次,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实行条块结合,实现信息共享。全省上下要在充分启动和利用原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完善扩充信息系统,扩大信息平台范围,不断探索信息化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最后,立足基层,贴近实战,服务一线。现代警务活动必须紧密依靠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对情报信息合理利用。从实战应用出发,面向基础,面向一线,从经费的保障、设备的配置等硬件建设到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软件建设都要向基层一线倾斜,使得甘肃省信息化建设得“硬件更硬”、“软件不软”[2]。

3.2 增加信息监测系统、拓展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

增加甘肃省信息监测系统的数量,提高监测质量,突显技术领先,实现应用效果显著提高的防控网络体系。以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监控点为龙头,带动全省公安信息监测系统全面展开。以兰州市公安局电子警察监控点为例:2012年兰州市增至100处,2013年增至167处,2014年增至189处,2015年明显要超过200处以上。兰州市公安局在全省公安机关中是条件最好,实力最强的单位,这种增速和兄弟省份比起来太慢,基数太低,全省其他县市的监测系统就更加落后了。在增加信息监测系统的同时,想方设法建立、健全统一的动态报警监控平台,实现整个监控系统的数字化与网络化,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管理等预控工作发挥较好效能创造条件,向全国“城市综合报警与监控示范城市”靠拢。开发建设并逐步推广全省统一应用的“甘肃公安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初步实现一个平台录入、查询和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共享、全警应用的信息化网络体系。想方设法将信息作战平台延伸到基层一线派出所,依托强大的网络支撑,抓住信息导侦、信息预警、信息促控等主要环节,不断拓展情报信息应用领域,开展“网上作战”,通过实战应用促进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有机结合,实现情报与实战的有效对接。

3.3 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增强情报收集细化、量化环节

当前,公安部要求“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要从“硬件”建设转移到“软硬结合”的建设上来,而“软硬结合”建设的重点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3]增加对治安环境的调查,拓宽公安基础性数据研究及情报数据库的建立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工作对象网上列管和前科劣迹信息查询比对等等量化、细化环节,对广大民警网上工作提出规范化要求,不仅能提高对违法犯罪人员积累性打击力度,而且能促进执法基础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实现情报与实战的有效对接。

3.4 增加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和岗位人员

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规范化的网上信息研判应用工作机构、机制,落实人员岗位,大力实施信息强基工作。公安情报也分为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级别,必须应用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对本领域情报的分析和决策。我们希望广大民警既要具有扎实的公安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又要掌握公安情报学中对多种情报处理分析的工具和方法。同时,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设立专门的情报信息研判机构,落实情报分析与研判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培养情报员的情报处理、分析、研判和决策的能力,掌握公安情报分析方法和建立模块、情报决策与运筹帷幄等技巧,对本单位的情报信息开展研判,实行一边学,一边练,一边用,使广大民警普遍掌握情报信息研判的基本方法,使公安情报信息的利用能覆盖到公安警务的各个方面。增强公安情报信息的实践性和能动性,实现公安情报与实战的有效对接。

3.5 实行民警全员技能培训,畅通网上办公操作流程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警网络信息化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年龄、警种、岗位分期分批进行情报信息强化训练,提高全员民警素质。学习培训内容也要细化分级,如网络操作基础知识模块必须人人过关,领导带头、全员培训;基本情报信息的查询、搜集、整理、传递模块由年轻民警带头,全员普及;情报信息的研判、利用模块由业务骨干带头,股所队长、局长亲自参与其中。要始终坚持把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科技素质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在打好基础的同时,将情报信息的利用作为终极目标。以治安管理和刑侦工作为龙头,增强情报信息的实战应用。首先将情报信息与治安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信息采集、录入、储存、加工、应用职责细化分解到各项警务工作中,细化分解到办案、办事、办证的每一个流程和环节中,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民警、每一个工作岗位。其次将信息强侦作为开展网上应用的突破口,初步形成网上侦查破案工作模式和网上信息查证比对模式、网上线索排查布控模式、网上案件串并侦查模式等一系列新战法,并尽可能使侦查员掌握操作流程。可以开展网上信息采集比对等应用技能大比武,将派出所长、刑警队长、交巡警队长及业务骨干列入必须参赛范围。还可将信息化应用表现列入警衔晋升、专业培训、年终奖评的范围。以网上作战为核心,紧紧围绕信息强侦、信息强基、信息促防、信息促管开展实践应用,使情报与实战完成高效对接。

3.6 完善预控实战演练措施

首先,完善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三台合一”(110、119与122),并尽可能开展公安机关内部实战演练。实战演练的方法应遵循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第一次演练就只进行指挥调度,看能否畅通,调度是否有障碍,人员是否能按时就位;第二次演练主要进行多警种的配合,衔接环节有无纰漏,相互配合是否默契,有无推诿扯皮现象;第三次进行综合性的实战演练,从获取情报,情报研判到情报利用设计完整的方案,进行实战演练,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其次,想方设法实现公安指挥中心与社会各联动单位的联网。公安与社会联动是实现情报与实战对接的关键环节。比公安内部联动要复杂得多,预案演练难度也很大,涉及多单位、多行业人员的配合协调,必须由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才能见实效。只有高效完成内外部预案综合演练,才能实现情报与实战高效对接。

综上所述,要提高情报利用率,必须以需求为导向,科学实施“金盾工程”;以信息化应用为核心,全面整合信息资源;以情报实战为目的,充分发挥信息化作战威力;以民警规范化的教育培训为抓手,为信息化实战应用提供强力保障。具体讲必须建立专门的情报信息研判处理中心,将重要情报立即投放实践。将反映当前局势普遍现象信息,要认真加以研判,从中发现规律性的矛头与动向,提供预控决策依据。将一般信息分门别类鉴别编码,输入信息库,以备查用。必须始终抓住网上信息应用这个重点环节,在广大民警中普及推广;在情报信息员中创新发展。只有狠抓网上信息应用的整体推进,才能实现信息强侦、信息强基、信息促防、信息促管。并通过完善情报信息系统、案件时空分析系统、预指挥调度系统、案(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合理扩建信息搜集、研判平台,扩大公安信息库储量,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增加信息监测系统,增强情报收集细化、量化环节,增加情报监测监控数量,畅通网上办公操作流程,加强民警全员培训,完善预控实战演练等措施,最终实现情报与实战应用的高效对接。

[1]杜心全.国内安全情报信息[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22-42.

[2]陈计明,唐震,秦汉兵.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公安研究,2011(7):75-79.

[3]郑明波.重点督导公安厅局,推动“三基”工程建设[N].人民公安报,2007-06-22.

(责任编辑:李艳华)

The Efficient Docking Study on Public Secutity Intelligence and Police Actual Combat—Undet the Vision of the Intelligence Utilization of Public Secutity Otganization in Gansu Ptovince Gansu Police Vocational Academy

Li Zhixian Gao Peng

The problems,such as non-standard information transfer system,delayed intelligence research and incoherent intelligence prediction of the docking existing between intelligence and actual combat in police service,have restricted the function of public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iously,which requires great effort to solve.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 of each 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 in Gansu province and the scientific analysis of the information collection channel,judgment and actual combat application over the basic public security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collection,this paper puts forward practical feasible measures and methods,such as the reasonable increase of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detection monitoring system and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processing center,reinforcement of the research of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in time,execution of police training measures,construction of an effective docking platform of intelligence and actual combat,improvement of the comprehensive pre-control measures and the reinforcement of the pre-arranged planning actual combat maneuver,to realize the effective docking between intelligence and actual combat.

public security intelligence,police actual combat,efficient docking

D 918

A

2095-7939(2015)04-0023-05

2015-09-15

李志贤(1965-),男,甘肃清水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警务技能训练部副教授,主要从事警务技能与警务战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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