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外观设计保护的必要性

2015-01-28王安宁

科学中国人 2015年5期
关键词:专利法外观设计美感

王安宁

沈阳师范大学

论外观设计保护的必要性

王安宁

沈阳师范大学

我国专利法从刚开始立法的时候,把外观设计作为专利权的一种保护对象加以约束。然而,如今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目前面临外观设计水平低下以及滥用外观设计等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外观设计概念剖析,对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的问题进行讨论。

外观设计;专利;知识产权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

有关外观设计的表述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达,如法国规定:“适用于新图案新造型以及因新颖而具有可以识别的外型或由一个或多个外部效果而其独特新颖形状的工业品。”日本《意匠法》则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关于物品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相结合的通过视觉引起美感的设计。”然而在我们国家,我国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中却是这样规定的:“专利法中所把外观设计作为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并且做出的富有美感还要应用于和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称为外观设计。”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外观设计的定义内容从本质和内涵上看和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国家规定上大部分是相同的。

外观设计也大量并且广泛的适用于各行各业之中,尽管习惯被叫做“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但是事实上却是外观设计应该可以说包含了绝大多数的产品。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外观设计必须要在视觉上可以足够吸引人,也就是说必须要具有美感,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我们可以得知,外观设计主要是指具有美学上的性质、特点,但是它的产品的技术特征却往往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因此,外观设计是以产品本身作为载体兼具美感而且在视觉上可以被大众普遍的接受的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形状”

形状,也就是产品外观的形态样貌,换句话说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所呈现出来的外观轮廓,是对于产品内在结构与外观设计同时制造所产生的结果。

(二)外观设计的“图案”

图案,是根据实际材料与工艺技术等条件相结合,通过艺术构思,对产品造型、色彩、装饰纹样等进行设计,然后按设计方案制成的图样。图案在很多工业产品中都得到充分的应用。它是图案纹样和色彩的组合,多用于各种平面设计上,起到装饰的作用。图案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和实用性,它用有规律的组织方法,构成统一、整齐、均匀的图形,应用于建筑、轻工、纺织、工艺美术、书籍装帧、商业广告的平面设计和装饰。但是在专利法领域中,“图案”的含义却更为广泛。如在很多糖果点心包装的外观设计上,设计者往往将照片印在塑料包装上,装饰产品给人一种亲切、真实、清晰的感觉,从而增加产品外观的美感。在外观设计的图案中当然也包含摄影作品,也有产品的外观,如瓷器、搪瓷制品,还可以把一些名人的绘画、中国画、油画装饰在产品的外表,如洗脸盆上的水墨画印上的鲤鱼图。所以,在外观设计图案范围内也包括各种绘画、照片。但要注意防止与再现权利的冲突,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权保护的美术和摄影等作品。

(三)外观设计的“色彩”

色彩,是指外观设计的产品的颜色或几种颜色的组合。但是,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并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

形状、图案、色彩三要素本身是相互依存的,有时是很难界定的,例如多种色块的搭配就是图案,那就应该从中找出色块的骨架。

(四)“形状”“图案”“色彩”的结合

这三点通常被称为产品外观设计的三要素。这三要素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其中包含两两相互结合。但是,产品的色彩本身并不能单独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图案才可以。

二、外观设计的特征

专利法上所说的外观设计,是指对工业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对其色彩跟随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形成的富有美感的并且适用于工业上所应用的新设计。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外观设计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观设计是以产品为载体的设计

外观设计是以产品作为自身的载体而存在的设计,如果是单纯的图案或者图形设计,根本没有涉及产品自身就不属于外观设计,并且外观设计其所依附的产品一定要有一定的形状和图案。如果不是,也不是外观设计。

(二)外观设计富有美感和视觉效果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所结合形成的富有美感的视觉效果在工业上的新设计、新应用。例如“图案设计”就是指物品的色彩、花样、图案装饰,它们能够使人们通过视觉效果来赋予美的享受。因此,外观设计应该拥有美感和视觉效果。

(三)外观设计是新颖性以及实用性相结合

新颖性就是指外观设计的独特性,与发明、实用新型不相同,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就是指以新的设计概念或者方法,用已经知道的事务新组合,来处理题材这样的方法。外观设计的实用性指的就是在应用的过程中可以能够被复制,同时也可以被批量生产,相反,如果不能实现大量生产,就不能作为外观设计而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三、依法保护外观设计的必要性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的扩张程度,国家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度越来越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并且注重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科学技术的发明成果是知识产权中一种无形的财产,越来越体现出其价值和财富的象征。知识产权中的外观设计是其内容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它对推动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改革,形成产业化结构,继而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家实力,为增强核心竞争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它的根本作用在于依靠整体的结构的全面设计,目的在于使产品增加其固有的价值,它主要是结合商业化市场的需要,使用技术对产品进行设计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结构设想准确灵活的结合在一起,目的是为了让产品增加其固有的价值。外观设计对保障社会经济企业的健康有序平稳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巨大意义与作用,对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开拓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在许多经济发达的欧洲国家更是把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作为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标志。

[1]郑成思,《知识产权研究》(第四卷),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2][英]哈特、法尼赞,《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德]M.雷纳德,《著作权法》,张恩民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王安宁(1992-),女,籍贯: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学校:沈阳师范大学,学院:国际商学院,专业: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猜你喜欢

专利法外观设计美感
中国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改革
美国新专利法下的“现有技术”(上)
几何映射
马家窑彩陶的装饰纹样美感
秋冬的暗黑浪漫
陶凯元:《专利法》修改应坚持问题导向、契合专利特点、对标国际规则
以色列新《外观设计法》8月7日生效
浅析抵制“生物剽窃”的方法
不一样的地面美感 地砖扮靓空间
新款赤足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