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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替代方案研究

2015-01-27叶书栋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5年4期
关键词:核查环境保护公众

叶书栋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广东广州 510308)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替代方案研究

叶书栋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广东广州 510308)

随着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废止,亟需寻找针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对策。通过对上市公司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分析,提出通过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环境信息公开、企业信用评价、第三方评估、以及公众参与等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

上市核查;环境管理;第三方评估

1 前言

为了落实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2014年10月,环保部发布《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宣布废止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是指涉及重污染行业的拟上市和再融资公司在提请证监会审核发行前,需进行环境保护专项核查,取得环保部门出具核查意见的制度。这项执行了13年的制度,为督促上市公司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保持续改进机制,解决存在环境问题,推动绿色证券,发挥了很大作用。

随着核查制度的取消,环保行政部门不再出具环保核查意见和环保守法证明,原有的行政主导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体系被打破,已经形成的核查体系包括核查对象、核查内容、核查程序、核查重点、行政审查、后督察制度等内容全部取消。因此,亟需寻求针对上市公司环保管理寻找替代方案。

2 上市公司和再融资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核查对发现和解决上市公司和再融资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以往的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2.1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不力

部分企业在刚开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是随后改扩建项目没有及时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例如某线路板企业早期环评批复生产规模为5×104m2/a,通过多年发展规模达到了30×104m2/a,在这个过程没有申报环评文件。

2.2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情况核查为上市前36个月,企业须在核查时段内做到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但一些企业往往难以达到,排放污染物有时出现超标现象;有的企业年度监测数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评文件对监测频率的要求;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企业没有采取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措施,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经修订之后新的排放控制要求。

3 上市公司环保管理替代方案

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我国一批最优秀企业的命运,更关系千万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环保核查制度退出之后,需要做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衔接,加强(拟)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

3.1 强化日常环保管理

环保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加大监察力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应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指导和监督上市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3.2 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国家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总局令[2007]35号),上海证交所2008年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上市公司须按照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信息公开计划,定时向社会自愿公开相关环保信息。而且企业应根据《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规范要求,每年发布一次《企业环境报告书》。

3.3 要求参加企业信用评价

环保部在2013年颁布了《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所有上市公司自愿参加,通过企业自评、初评、反馈、复核、公示等程序,可以很好的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价。通过信用评价,检验企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管理、环境应急设施和措施是否满足环保管理要求。

3.4 强化公众参与

由于监管部门不可能做到对上市公司全程的监控,因此推进证券市场的“绿色化”,也需要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借助各方力量和多种媒介,完善公众诉求表达机制,从而实现督促上市公司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4 结语

上市公司一般都是较大规模的公众型公司,其发展与社会大众的利益休戚相关。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情况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示范,对社会有很大影响,更关系千万投资者的利益。环保核查制度停止实施之后,需寻找上市公司环保管理的替代制度,督促公司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主动实施信息公开。通过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实行信用评价、第三方评估、公众参与等几方面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推进绿色证券,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1]赵东波,贾生元.关于申请上市及再融资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2010(1):21-23.

[2]吴海杰.江苏省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思考[J].环境与发展, 2014,26(1):1-3.

[3]王洪燕,董晓东,杨俊峰,等.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发展完善[J].环境保护,2010,(22):36-37.

[4]张文鑫,包景岭,常文韬.中国绿色证券持续改进机制运行及完善建议[J].河北学刊,2012,32(2):141-143.

[5]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2014,10,19.

叶书栋(1977-),男,高级工程师,从事环境技术评估及环保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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