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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调查

2015-01-24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5年1期
关键词:草畜核定检查站

关 娟

(新疆青河县治蝗灭鼠指挥部,新疆青河 836200)

青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调查

关 娟

(新疆青河县治蝗灭鼠指挥部,新疆青河 836200)

1 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现状

1.1 组织领导

根据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进展需要,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时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畜牧业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发改委、农办、畜牧等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及各乡(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畜牧兽医局。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的要求,对实行奖补政策的资金、责任、人物、目标实行属地管理。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建立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保证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切实把草原奖补政策落到实处。

1.2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文件相关要求,经大量调研,反复研究讨论,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青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方案从总体思路、实施原则、任务与目标、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如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做了明确安排,并对今后五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计划做了周密的部署,确保了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为今后五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规章制度,出台实施了《 青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管理办法》、《青河县牲畜转场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2]18号文件),为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1.3 资金管理及发放情况

按照上级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补助奖励资金专账、分项核算,专款专用。补助奖励资金由财政局和畜牧兽医局双向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村委会摸底统计并张榜公布→乡政府审核→县财政局、畜牧兽医局审核→资金下拨→资金发放)发放将补资金。加强资金发放管理,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给牧民。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发放补助。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设立专项账户、分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从2011年起,全县落实禁牧区草场面积32万hm2(含8.67万hm22007~2010年退牧还草禁牧面积),草原草畜平衡面积76.33 万hm2。2013年到位补奖资金4249.85万元,惠及牧民4510户。其中,草畜平衡补奖资金1629万元,禁牧区补奖资金2365万元,综合补贴资金207.85万元,牧草良种补助48万元。目前,禁牧、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已发放完毕,累计发放2620.85万元,草畜平衡资金已在发放中。

1.4 牧户信息采集录入情况

启动6个乡(镇)草原生态工作办公室,完成4509户牧户基本信息和全面采集草原承包证照片、草原补奖信息数据录入,并通过地区的审核,审核率100%。并完成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同时纳入信息化管理。

1.5 草原确权承包及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青河县草原生态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禁牧区域,对32万hm2草原禁牧封闭。76.33万hm2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完成126.53万hm2草原面积、载畜量核定工作,明确草原权属和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有效、合理的落实了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工作。完成绘图(类型图、等级图)2378个,签订草原承包合同书2750户,发放新草原使用证2750户,发放率100%,同时收回旧草原使用证和旧承包合同书,发放青河县天然草原放牧许可证2378个(载畜卡),发放率100%。并制定了青河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全县草原类型图和草原等级图。

1.6 做好草原纠纷处理工作

坚持以“组(联户)与组(联户)之间由村委会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村委会与村委会之间由乡(镇)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乡(镇)于乡(镇)之间由县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原则”。成立了由各乡(镇)、草原监理所、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草场勘界领导小组,深入一线,走访入户,针对有争议草场问题,以草场使用存根档案和草场承包合同书及使用界线图为依据,切实解决了部分遗留草场纠纷。2011年至今已解决乡级草原纠纷64起,村级草原纠纷292起。有效推进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有效推进。

1.7 草地动态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退牧还草项目动态监测小组从5月15日就开始对全县天然草原进行了监测,截至目前,完成农业部监测2次、国家级监测3次。监测数据与围栏前比较,生态效益较为显著。禁牧区生物量较围栏前提高10%左右,覆盖度从以前的7%增加到了8.5%;草蓄平衡提高12%,覆盖度从以前的28%增加到了33%。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1.8 牲畜清点、载畜量核定情况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硬件保障。为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稳步实施,对禁牧区域内6座乡(镇)级牧办、2座县级牧办职能进行转变,改建为禁牧区管护站,原牧办工作人员工作职能转变为管护员,县牧办主任兼禁牧区管护总站站长。目前,已启动全县10个载畜量核定检查站和24个草场看护点,并完成了制定管理办法和挂牌工作。二是草畜平衡载畜量核定、牲畜数量清查及核减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青河县牲畜清点工作于5月20日结束。全县牲畜最高饲养量453097头(只)。其中马18052匹,牛59586头,骆驼4256峰,绵羊287580只,山羊83416只,猪207头。

1.9 管护站、检查站、管护人员情况

各乡(镇)在各载畜量核定检查站安排1名分管领导、5名工作人员,共50人,并于4月10日请到位。通过各检查站和看护点的有效运作,各乡(镇)统一制定转场时间,有效利用各季节天然草原,同时对各乡(镇)牲畜转场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各检查站具体负责该载畜量核定检查站载畜量核定、动物防疫监督、牲畜转场、草原防火等工作。结合县情,按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的具体要求,印制“天然草原放牧许可证”。目前,已完成载畜量和草场面积、利用天数核定等具体内容填写,并已发放给牧民。

2 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青河县共有10个载畜量核定检查站,25个草场看护点,主要负责牲畜转场管理、动物防疫监督、载畜量核查、草原防火工作,此项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请求地区解决工作经费。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础工作已完成,通过草原确权和草原承包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纠纷,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草原监理所和草原站工作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全县涉及外业勘查和草地示意图制作、草原动态监测、载畜量核定、电子、纸质档案填写录入等工作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人员,各乡镇技术人员和设备参差不齐,也影响了工作进度。

(4)地区给青河县核定草原可利用面积为108.33万hm2(其中禁牧32万hm2、草畜平衡76.33万hm2),实际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经过绘图、草地软件系统测算,青河县行政区域草原面积(富蕴和农六师北塔山跨区面积除外)为:毛面积139.87万hm2,可利用面积126.53万hm2,该数据与自治区通过3S技术2009年草地资源调查数据一致。草畜平衡面积远远超过地区为青河县划定的标准18.2万hm2。

3 建议

(1)完成全县各类牲畜的清点工作,并对照载畜量拿出减畜计划。充分利用10个载畜量核定检查站、11个禁牧区管护站和24个草场看护点,并制定工作职责。

(2)启动六个乡(镇)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办公室,同时纳入规范管理制度。

(3)按照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要求,每年6~7月、11~12月份组织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结合到草畜平衡对各乡镇最高饲养量和年末存栏进行抽查。

(4)将已完成的牧户基本信息,纳入网络化管理。

(5)动员草原监理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处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违规案件。

(6)联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补助资金的发放进行审核,并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并设立投诉电话。

(7)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宣传力度,在青河县主要牧道沿线设立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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