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国家社会价值论
2015-01-22郭东升
档案管理 2015年1期
郭东升
摘 要: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主要形成于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及国字号社团、企事业单位。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包括国家形成档案全部,非国字号企业、社团社区村级档案,部分家庭、社会人档案。档案行政部门简政放权部分应该由三类社会组织来做:公益社团、市场经济组织、半公益半市场经济组织。
关键词:档案价值;国家价值;社会价值;档案力量;国家力量;社会力量;档案行政指导
《档案管理》2014年第5期卷首语刊载了该刊评论员文章《关注社会档案,依法施行管理》。这是一篇观点分量很重的评论,可谓改革目前影响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积弊的前哨声音。文章提出:“界定什么是对国家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什么是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抓紧研究如何实施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事务的管理,特别是管理的方式、方法和程度,并以此提升对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监督和管理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1]所论非常之惊世,可谓于熟视无睹中抓出了档案实践与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相信这样的课题理论引领判断是非常正确的。此问题的探讨对我国档案事业的深入发展必定大有裨益。笔者积极响应讨论。发些激情感想,以就教各位同仁方家。
1 关于国家与社会的概念、区别与联系
1.1 国家概念。关于国家的概念,《辞海》首先引述列宁的论述:“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2]然后解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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