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就连让座都有详细规定
2015-01-21李大玖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4年12期
关键词:法律
李大玖
法律,这个词有时候显得很神圣又很神秘,高不可攀甚至有些吓人。美国是个法律法规特别多、特别细的国家,很多时候它就是一种公共契约,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一位朋友刚从中国到纽约,进地铁站时刷卡,刷了两次都没有通过,他一着急就跳过栏杆进去了,没想到被便衣警察拦住,开了一张传票,要他到纽约大都会交通运输局法庭出庭。他当时吓坏了,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后来他按时出庭,如实解释了当时的情况,结果免于处罚。
在美国,几乎人人都接到过法庭传票,出庭是一件很普通的事,记者也数度上法庭就开车超速等问题接受法官问话。警察在马路上开的交通罚单与传票具有同等效力,你可以选择缴纳罚金,也可以选择到法庭申辩。
公交车让座是一个涉及公共场合秩序的问题,美国对此也有法律规定。联邦法律规定,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车上都必须设有老弱病残优先座位,老弱病残享有“优先”权,普通人平时可以随便坐,一旦身边有老弱病残需要座位,就应该自觉让座。
如果有人占据“优先”座位不让给老人,老人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别人让座呢?对不起,任何人都没有那样的权力。正确的做法是告诉司机,由司机出面要求占据座位的人让座。美国的公交车上没有售票员,法律规定,公交车上司机最大,不仅负责收票、开车,并且有责任维持秩序。如果是地铁或者火车,乘务员或者乘警都有权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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