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常识我们应该知晓
2015-01-21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4年12期
关键词:制度
犯人船理论
这是历史上一个制度建设的著名例证。18世纪末期,英国政府决定把犯了罪的英国人统统发配到澳洲去。运送犯人的工作承包给了一些私人船主,英国政府以上船的犯人数支付船主费用。
当时运送犯人的船只多是由破旧的货船改装的,条件十分恶劣。而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上船前尽可能多装犯人,一旦按人数拿到了钱,就对这些犯人的死活不管不问。3年间,从英国运到澳洲的犯人在船上的死亡率高达12%,有一艘船上的424个犯人竟然死了158个,死亡率达37%,使英国政府遭受了巨大的经济和人力资源损失。
于是英国政府开始想办法改善这种状况。最初,他们在每艘船上都配了一名监督官员、一名医生,并对犯人的生活标准做了硬性规定。但死亡率不仅没降下来,连有的监督官和医生也不明不白地死在船上。原来,一些船主为了贪利而行贿官员,官员如果拒不顺从,就被扔进大海。
政府又尝试采取教育官员、严厉惩罚船主等措施,但情况依然没有好转,犯人死亡率依然居高不下。后来,一位英国议员提议政府,以到澳洲上岸的人数为准给船主计算报酬,难题迎刃而解。犯人死亡率一下降到了1%以下,有些船只,经过几个月的航行也是零死亡率。
原来制度的缺陷在于政府付给船主的报酬是以上船人数来计算,这就给私人船主为谋取最大利益留下了制度的空子。而新制度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却对船主起到了最大的约束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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