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
2015-01-21黄旭峰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4年12期
黄旭峰
当前,部分干部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有的干工作讲条件,本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总要摆困难、讲价钱,要么要钱、要人,要么推诿、拖沓;有的工作被动应付,做事总要领导去推,推一下才能动一下,遇到困难问题等领导下指示,没有领导的指示就一筹莫展;有的得过且过,工作标准不高,但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利益至上,有利可图的工作一窝蜂地抢着做,危难险重的工作惟恐避之不及;有的工作不讲规则讲人情,出门办事总想找关系,能走前门的,想方设法都要走个后门,关系好的就把政策用足用活,没有来往的就“按规矩办事”,甚至不办事,等等。这些不良现象,归根到底是执行不公、执行不畅、执行不力问题。提高工作执行力,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主动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主动作为就要有担当精神,边缘性工作争取做,主动把职责界限模糊的工作揽过来,承担起来;就要有大局意识,协调性工作优先做,在需要配合其他部门的时候,优先把协助工作做好;就要有创新思维,本职工作创新做,把工作想深一点,想远一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要等着领导来安排工作。做好工作既要勤勉务实,又要艰苦奋斗。跨越发展并不意味有捷径可走,提高效率并不意味不要时间和精力的付出和积累,不走弯路并不意味可以一步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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