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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句体、四句体到八句体——绝句与律诗之关系新探*

2015-01-21王佺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王 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学院,北京 100029)



从二句体、四句体到八句体
——绝句与律诗之关系新探*

王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学院,北京 100029)

摘要:中国古典诗歌以二句为最小构成要素、四句为基本单位构成篇章的传统由来已久。“截句说”不符合绝句形成和发展的事实,反之,八句体律诗应当是绝句倍翻而成,才是一个合理的思路。

关键词:绝句;截句说;叠加法模拟还原

近体诗的各种体式至唐代具已完备,按照通行的观点,应包括律绝和律诗两大类。它们之间,除了句数不同之外,格律上的要求基本相同。由于绝句有古、律二体,古、律绝之间又存在前后的继承关系,因此律绝和律诗之间的关系就不可以静止而并列地辨析。学界对绝句与律诗之关系的探讨和关注,肇始于宋代而扬波于明清,至今仍余绪不断。由于绝句与律诗在体制形成中的关系太过密切,时至今日,尚有一些问题未能彻底解决。本文旨在从诗体学的角度,对二者的形式关系重新做以阐释。

一、“截句说”述略及辨析

前人及当代学者的论争大体是围绕“截句说”展开的。清代钱良择《唐音审体》云:“宋人有谓绝句是截律诗之半者。”[1](卷十四)据此,“截句说”应发轫于宋代,但当时的具体言论钱书没有收录,已不得而知。明代以后的记载则较为详备。明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2](P57)和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3](P108)均坚持“截句说”的观点,但明代胡应麟对此观点持怀疑态度,[4](内编卷六)清代王夫之《姜斋诗话》[5](P162)和王士禛《师友诗传续录》[6](P157)更持明确的反对立场,另有冯班《钝吟杂录》、田同之《西圃诗话》、汪士鋐《近光集杂论》和今人褚斌杰先生《中国古代文体概说》均反对“截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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