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错误交易撤销的原理及其边界
2015-01-21吴晓波
终身教育研究 2015年5期
吴晓波
论证券错误交易撤销的原理及其边界
吴晓波
对证券市场发生的错误交易,现行法律并无系统协调的规定。错误交易撤销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错误交易主体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导致交易合同的可撤销,而交易合同的形成与交易执行紧密联系,又最终会影响交易结果的效力。另一方面,基于证券交易的特殊性,错误交易的撤销制度与民法上一般的撤销制度需区别开来。在构建错误交易撤销制度,维护交易公平的同时,应当考虑到交易稳定性提出的要求,明确错误交易的认定标准,保证透明的撤销程序成为必要。
证券法;错误交易;撤销;公平性;稳定性
诸如“光大乌龙指”“虹桥机场转债”等发生在证券交易市场中的错误交易事件对市场的交易安全和公平的破坏力不可小觑。在“光大乌龙指”事件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套利策略系统出现问题,导致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缺陷,使得系统重复下单,短暂的几分钟内上证综指大幅上涨。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虽然光大证券在极短时间内报送了大量订单,但由于每一笔订单都符合交易规则的规定,故这次光大证券的交易情况并不符合取消交易的标准。而不久前发生的美国证券市场的“高盛期权乌龙事件”也是由于高盛自己的交易系统程序错误,导致其发送了大量错误报价的期权订单,事后的处理结果是由交易所撤销明显的错误交易。[1]事件的性质相似,但处理结果却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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