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新装
2015-01-20傅晓田
时代人物 2015年10期
傅晓田
本月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一句“特首地位在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香港从来不实行三权分立”的话引发了不少人对香港政体这个命题的思考。
刚到香港听到有香港人说香港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当时纳闷:香港真的是三权分立吗?英国人也从来不标榜自己是三权分立,难道香港比英国还更美国?
我是三年前从伦敦搬到香港的。在过去三年里,各种口号、舆论,尤其在去年一年,街头巷尾的各种闹剧,让我开始明白,他们很多人自认为香港是“三权分立”的心理,是有关系的。他们错误地以为三权分立就等于民主,没有三权分立就没有法制基础,三权分立是一个很酷的东西,是一个简简单单就可以把香港跟中国大陆分割开来的符号。然后听到中联办主任张晓明说:“香港从来不实行三权分立。”好多人慌了。
关于什么是三权分立,香港为什么不是三权分立,宋小庄博士近期在《大公报》上做了很清晰的解释,他说三权分立必须满足3个条件:1. 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机构的成员互不兼任、互不统属。香港回归前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不符合条件;香港回归后,有立法会议员担任行政会议成员,也不符合条件。2. 三权分立体制要求三权相互制衡,任何一权受到其他两权的制衡,不强调三权合作,政府首脑不得解散国会,国会可以提出弹劾案,但不得提出不信任案。香港回归前,实行行政主导体制,总督可以解散立法局,不符合条件;回归后,行政长官可以解散立法会(有限制),同时有部分立法会议员担任行政会议成员,体现了行政立法的配合,也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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