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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背景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研究

2015-01-17冯希亚

2015年21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融合信息化

作者简介:冯希亚(1992.8-),女,汉族,河南上蔡人,研究生,管理学硕士,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研究方向: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创业。

摘 要:伴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信息化开始涉及各个领域,与此同时,在文化推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文化产业迅速崛起,已经成为一个高速增长的产业。这种产业以创意为动力与信息化相结合,融会重铸形成一种正能量,结晶出文化数字产品,从而建立了新的消费方式,并以新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数字化升级,创造出显著的经济价值。将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背景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给予概念界定,重点剖析融合下我国文化数字产品的发展现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而对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的发展提出见解。

关键词:信息化;文化产业;融合;文化数字产品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应用,人类的生活方式、环境甚至习惯发生明显变化,数字化顺应时代的大浪潮,以新的影响力传承着文化传递的新方式。对此,伴随着信息化的潮流,文化数字产品已经是文化产业的主要产品之一,目前已成为21世纪一个很重要的经济角色。而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技术又为文化产业中的数字产品提供了一个非常广泛的发展和交互形式。可见,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背景下的文化数字产品越来越多的进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它的出现不仅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而且也为产业间的交互发展奠定了基础,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的界定

我所讨论的融合下的文化数字产品首先是属于文化产业中的产品,它结合了文化要素和信息技术,具有文化内容的数字信息。具体指那些生产与使用都是在虚拟空间中,同时也是用电子设备进行数字化操作进而通过网络来进行传输的产品或服务。当前文化数字产品已经打破了以往的文化在各个行业跨越边界,成为重铸自然边界融合的过程。

二、信息化对融合下文化数字产品发展的作用

在信息化蓬勃发展的时代,新的信息技术不但扩大了文化数字产品的边界范围,而且为其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平台,主要体现在:

(一)信息化加速了文化数字产品的升级。信息化使得企业在竞争中占有先机,它加速了文化数字产品的升级与改造,在这过程中,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其中的主导性因素,有着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尽情的显示它所带来的作用。

尤其是在网络游戏中,为了迎合顾客的需求让他们完全融入到场景中,这中间的图像采集与处理,数字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可访问性和交互性,拉动它不断升级。对此,信息化打破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边界,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以产业化促进信息化,有创新型产业化道路,使得信息化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并且使其规模呈现迅速扩张的态势,有效地扩大了文化数字产品的外延乃至升级,实现文化数字产业链的深度挖掘。

(二)信息化提供了文化数字产品的运行平台。传统文化产业中,文化产品更多的以传统物质媒介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并且从产品的生产到经营周期较长,但融合背景下催生的文化产业中的数字产品可依托于信息化所提供的智能移动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同时,多样化的产品运行平台也极大地拓宽了文化数字产品的市场空间。如许多比较流行的网络游戏,经过简化改造后纷纷推出了智能手机客户终端的游戏版本等。因此,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更为先进的产品运行平台。

三、融合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研究

在信息化的背景下,文化产业里的数字产品种类越来越多,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和创新,改变了各个国家文化产业的运营模式,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松文化产业的控制,为文化产业与信息技术相互交叉与融合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促进了文化数字产品的创业之路。因此,对于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信息化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会导致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出现,并对整个经济与社会产生显著影响。

(一)当前我国融合下的文化数字产品的现状

我国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力度,激励文化中运用数字技术,为文化产业中的文化数字产品创造了十分广阔的发展平台,最终可以逐渐达到产品到产业的过度。

数字產品中网络游戏方面,网络游戏文化也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因为它的发展也在不断扩大。表现出不断改良的经营环境,网游新品层见叠出,经营状态明显好转,特别是2013年移动端游戏的迅速壮大,我国网络游戏展现出新的特色。中国特色网络游戏文化正是由于各大公司对网络游戏文化的重视因此注入了新的活力。自从移动网游时代的到来,也使得网络游戏真的从小圈子里跳出来,走进了普通人的生活,使人们在高度紧张的环境下得到释放,成为一种全民娱乐方式。

在电子书方面,我国市场已经逐渐形成。80年代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釆用电子文档的形式采购国外学术资料,从此进入数字图书的时代。在北京举办的第19届国际图书博览会中,青苹果数据中心作为国内最大的数字化生产和内容提供商,引领数字产品精彩亮相,成为那年书展最引人注目的景观。同时,电子出版也为出版产业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改变了以往传统文化产业营销模式,提升了用户阅读体检,提供更好的个性化服务。信息化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背景下的文化数字产品在制作和销售融为一体的前提下,不仅降低了流通成本,而且还创造更完美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这正好迎合了十八大报告中的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将成为我国文化数字产品发展的“助推器”。

(二)融合下我国文化数字产品存在的问题

1.同质化现象严重。如今科学技术促使着文化载体的提升,信息化开拓了全新的文化产业领域。伴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很多网络内容低俗甚至影响社会风气,这对人民的思想是一种毒害。况且,数字产品中的信息在不同的媒体间快速地复制、转换,造成数目剧增,质量降低。

2.原创性不足。我国的数字产品与世界上发达的国家相比,整体仍是处于初级阶段。虽然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但由于民族资源开发力度有限,原创产品仍相对较少,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

3.创新型人才严重匮乏。以网络游戏为例,我国网游专业毕业生不足以满足人才的需求。这表现出,网游人才的需求与供给形成了巨大的缺口,网络游戏人才需求成爆炸式增长。从而很难满足市场上对既懂游戏开发设计又懂电脑技术的复合型创作人才的需求。

4.复制成本低、侵权问题严重。当资金和技术再也不是成为文化数字产品发展的阻力时,制约它发展的一座大山就落到了版权的身上。首先,人们对版权自我保护的认识淡薄;其次,数字产品本身版权问题难以解决,比如:我国用户对于网络音乐版权付费的习惯尚未养成,更多的音乐服务商只能选择依靠广告推广软件等方式获取收入,这降低了网络音乐提供企业的利润空间,将不利于长远发展。

5.法律环境不够完善。不少网络玩家曾经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遭遇,此外腾讯公司的QQ也会时不时出现盗号的情况,但因为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具体的对于虚拟财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一向得不到彻底认同。另外,由于制度不够完善,用户面对互联网广告在网页中随意弹出的窘迫。

(三)针对融合下文化数字产品的不足提出应对措施

1.优化自主创新,培育原创数字产品。关于数字产品的不创优化创新,不但对于繁荣中国数字产业,并且对于弘扬中国文化也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而言,不可否认的是,同其他发达国家数字产品内容相比较,自主创新仍是制约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文化数字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首先,同国外要积极加强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文化数字产品。新瓶不能装旧酒,文化数字产品的创新不能僅仅局限于数字形态的更新,内容资源的加工和创新挖掘更能体现此种优势。

另外对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强文化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我国应在充分挖掘丰富的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化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化、多样化以及互动性,优化创新机制,努力寻找优势,找准切入点。

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保证人才供给。在信息化与文化产业互动的时代,特殊的人才可以创造文化产业的一个新领域。作为信息化和文化产业融合后的产物,对人才的要求相对更高。因此,面对顾客的需求,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制度与体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文化数字产品发展迫切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其次,加强与国外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引入国外科技创新人才,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并且对他们进行再教育与培训,培育稳定的人才队伍。

3.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版权保护力度。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对于国外就数字产品上颁布的法律法规还远远不够。在信息网络环境下,只需进行拷贝、复制粘贴就可以完成盗版,而且盗版是多角度全方位的,在众多网站中,盗版侵权问题严重。因此,加强版权保护力度显得愈发重要。首先,根据文化数字产品发展的要求,严格管理网络中的盗版,营造提倡正版打击盗版的氛围,加大对盗版的惩罚力度。其次,必须尽快理顺当局行政管理体系和司法审判体制,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指出的把行之有效的文化政策法定化,从而维护人民的权益。

四、结束语

信息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它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研究可以预见信息化与文化产业融合下的重要载体:文化数字产品打开了一个广阔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并将在经济中发挥先导作用,让我们更能体会文化数字产品或服务不仅是一种消费品,更是一种文化。能更准确地抓住核心问题来认识这一产业,要看到市场的需要,促进社会进步。

信息化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背景下的文化数字产品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融合打破了原有的条条框框的产业界限,通过高融合性和文化的作用,产生高度个性化的新文化数字产品。可以预见,它会从产品演变成一种高新的产业进而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一股力量源泉,必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必须对我国文化数字产品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思考,找出不足,整合各类资源为我所用,进行完善与改进,探索建立良性竞争、合作共赢的市场格局,从而提升我国文化数字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形成持续竞争优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周常青.数字化产品与数字产品的内涵分析[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2(6):115-118.

[2] 康建辉、马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视野下著作权授权模式的完善[J].科技管理研究,2010(9).

[3] 陈少峰,陈晓燕.基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商业模式构建[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2):66-71.

[4] 马旭东.网络背景下数字产品创新保护机制与知识产权设计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1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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