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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中国“偶像法官”

2015-01-15

南方周末 2015-01-15
关键词:模范最高法院南方周末

“主要还是劳模型,勤勤恳恳、抛家弃子。”

有的法院搞“资源倾斜”:凑办案量、感人故事,拉票。

“归根到底,法官还是要靠判决立命的。”

南方周末记者 任重远 刘长 发自北京

“不知道。”

当南方周末记者向法官们提问:在中国,你有没有一个偶像法官?听到的回答往往是以上三个字。

中国法院系统每年都会组织各种模范法官评选。但接受南方周末采访的法官对他们普遍印象不深,只记得大多是些勤勤恳恳、工作认真的行业标兵。

社会对于模范法官则更陌生。很多法学院学生除了最高法院的几位院长,甚至不知道多少法官的名字,更不用说他们的法律观点。

“在目前的社会结构中,法院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弱,这可能是法官们‘隐身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位上海基层法院的法官说,“我们确实需要一些能成为整个社会的偶像,或者说法治符号的法官。这对树立法律权威的意义重大。”

劳模型民事女法官

2003年和2005年,最高法院曾两次联合中央电视台组织“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现在央视每年的“十大年度法治人物”,也都有位法官代表。

而在法院系统内部,对于推选法官榜样,更是不遗余力。有“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青年法官标兵”、“三八红旗手”等,最高荣誉,是2003年开始评选的“全国模范法官”。

被树为典型的法官,一般都强调他们深入群众、耐心调解的一面,对其如何树立法庭权威,他们的审判思路、法律见解等着墨不多。

“感觉标准有点儿怪,没有突出法官的职业特征。主要还是劳模型,勤勤恳恳、抛家弃子那一套,跟居委会大妈没有区别。所以这些年树了那么多典型,真能让人记住的没有几个。”一位高级法院宣传处的法官说。

劳模型模范法官也塑造着整个社会对法官的印象。一位参加过某地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法官向南方周末记者自嘲,现场答辩环节,还有评委问一位公安系统的代表,他们平时是怎么指挥法院配合工作的。“可见在老百姓心中,我们是个什么形象。”

查阅历年的全国模范法官名单,会发现女法官的比例非常之高。而且民事法官的比例远远高于刑事法官,负责“民告官”的行政庭的法官更是非常罕见。

多位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女法官评选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在人们的普遍观念中,女同志廉政上不容易出问题。而廉政方面又是评选的最硬指标,防止将来模范落马,“被打脸”。

二是女法官大多仕途心没那么强。很多评上模范法官以后,也不怎么要求提行政级别,去做领导。单位的一些安排就会更从容些。

最后,女性一般更细心和耐心,在服务当事人,勤勤恳恳、无私奉献方面也比较好找事迹。

“这并不符合现实。各级法院的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里面,女法官的比例是比较低的,说明现阶段法院的业务精英还是以男性为主。评优的时候女性比例上去了,肯定是评选出了问题。”前述高级法院宣传处法官说。

至于民事法官比例偏高,主要是因为民事案件更贴近民生,也比较好挖掘事迹。

一位中级法院刑庭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些年来让她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就是有个二审案件,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一个被告人宣告无罪。“他听完当场就给我跪下了。能让一个无辜的人重得自由,让我觉得法官这个工作真的很有价值。”

但在宣传问题上,当地法院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决定低调处理。主要是因为二审改判无罪后,会对公安、检察和一审法院都产生不好的评价。

“造典型”

系统内评选,很难避免“行政化”倾向。

“系统内还是很看重这些荣誉的。因为都是有名额的,像全国模范法官,每个省市就这么一两个人,大一点儿的省三个。如果自己法院的人评上了,也是领导的一种政绩。所以有时就会‘造典型出来。”一位高级法院的法官说。

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要想获得全国模范法官,首先得是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又是从各省优秀法官里面选出来的。所以一位全国模范法官的培养往往需要几年时间,常常会有意识地进行资源倾斜。

最典型的是办案量。为了保证某个法官的办案量,有可能会把一些比较简单的案子分给他,方便迅速结案。

在很多法官看来,在审级独立的原则下,“无一改判”并不符合司法规律,不应成为法官刻意追求的目标。还有“胜败皆服”,原告、被告都没意见。法官们认为,这更不符合现实。

熟悉相关流程的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模范法官的推选流程是层层上报,更多是政治部门在考察。领导的青睐往往起到很大作用。

推选本身也会考虑“可推性”。上面最近在树什么类型的典型,就投其所好地推荐。强调调解结案的那几年,就一下子冒出了好多调解能手。

一旦产生了推荐人选,还要发动全院人去投票。河南省平舆县法院前院长刘德山介绍,有一年的选票印在报纸上,中院安排从郑州拉来报纸,要求每个县完成几千份报纸,往省政法委寄。

法官们其实并不糊涂。刘德山认识的一个县少年法庭的法官,就曾按每年八十多件的数字上报办案量。但当时县少年法庭一年也就十来件案子,“全市也没有那么多”。

在上海,也曾推过一个一年一千多件案子的法官。法官们议论,这在理论上不可能,法院也太不人道了。“但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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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问题,让很多清高的法官都对评选敬而远之。

至于那些曾被树为典型的法官,不少也很快离开了审判岗位,转任某级领导。

“有些人事迹感人,人挺好,会做调解,但业务上并不那么扎实,其实做不来领导。还有的本来是业务骨干,每年办很多案子,升了以后就不办案了,其实是极大的浪费。有的就是因为之前宣传说‘无一改判,怕再判下去万一错了一个怎么办。”一位法官说。

邹碧华的遗憾

2014年12月14日,上海,数千人自发前往殡仪馆为因病去世的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送行。出席者包括了上海高级法院四任院长、外地的高院院长和最高法院的代表。还有更多的法官、律师、法学院师生,以及普通市民。

多少年来,中国法官几乎从未享受这样的尊荣。

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在邹碧华的身上,实现了“官方和民间”、“法官和律师”,以及“学术和实务”评价的高度认同。邹碧华所著《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官和律师公认的工具书。邹碧华是上海司改的主要操盘手,而对于律师和法官作为职业共同体的倡导,更赋予他理想主义的色彩。

对邹碧华的纪念源自法律界自发,声势浩大后,最高法院表态并跟进宣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为他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的荣誉。

一位法官认为,这些年来,邹碧华可能是最接近“偶像法官”的人了。

然而,邹碧华仍被认为是有遗憾的。他在审判一线工作的时间较短,没有足够多且有影响力的判决。

一位上海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法院内部的职位就那么多,要想晋升一般都得跳来跳去。而且有时调动岗位,也是领导有意栽培,全面锻炼你。这让邹碧华成了一个能够推动司法改革的好领导,却很难成为一个最典型的好法官。

在中国的法学院、法院,被推崇的偶像法官,多来自美国。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人”更有着神话般的色彩。他们并不依靠官方的刻意塑造,主要是靠自己的判决和著述扬名。

其实,中国并不缺优秀法官。也有不少未经刻意塑造而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法官,他们或者在学术上有成就,如最高法院的一些副院长、庭长;要么身为一地领导,在司法改革等领域有所贡献,如邹碧华。但这些优秀法官要么更像学者,要么就是改革家。而不少人到了一定的岗位上后,极少或不再出现在审判台上。

而邹碧华倾力参与的新一轮司法改革,就是力求通过具体的制度改革,让法官们都能将精力集中于审判,能够更像法官,更有尊荣。

“归根到底,法官还是要靠判决立命的。”熟悉邹碧华的一位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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