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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反思

2015-01-14林木田

教学研究 2014年6期

林木田

[摘    要]    新一轮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果,从学理上对小学语文教学改革进行反思和提升显得尤为紧要。根据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当前的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存在片面理性化倾向。促使小学语文教学中师生之间的交往行为走向合理化的关键在于承认、重视并遵守共同的教学行为规范,师生能够选择恰当的语言进行以相互理解为目的的对话,千方百计保障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关键词]    小学语文教学改革;交往行为理论;交往行为合理化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4)06-0113-03

新一轮小学语文课程改革自2001年实施以来已有十余年,在新的教育理念,即“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1]等的指引下,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从实践方面来说,小学教材、教学技术、教育名家、教学实验等异彩纷呈,渐成繁荣之势。从研究方面来说,学界针对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略有“百家争鸣”之风。田本娜[2]指出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根基在于传统语文教学。潘玉进[3]强调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运用,提出教学结构优化是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教学整合的关键。刑秀凤[4]、祁建坤[5]等就小学语文的对话教学进行了探讨。李吉银[6]认为应把儿童放在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应有的核心地位。倪文锦[7]进一步指出有效的教育必须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根据学生主体的特点进行。当然,在看到成绩的时候,也不能忽视问题。胡宏浩[8]指出教师们对于当前新的教学模式诸如合作学习、自主学习等存在机械追随与模仿的倾向。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崔峦在2006年春季人教版教材培训会上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的误区主要有:一是内容多且杂,老师驾驭不了,只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二是教学过程太繁琐、太复杂,内容多、重点多、环节多,而又往往千课一面、千篇一律;三是教学的方法、策略使用不当,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教师活动多,学生活动少;师生对话多,学生个体与文本对话少;教师分析内容多,抓住文本语言引导学生理解、积累、运用少”[9]。在李贵忠[10]看来,主要是因为有的教师的教育观念还是老一套,使小学语文教学无法从根本上进行改革。这样的思考显然是有意义的。

当前的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主要涉及语文的性质、语文教学目标和内容、语文有效教学、语文教学模式等层面。这些研究成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同时还应看到,不管是就哪一个层面的讨论,主要还是对新课标某一个方面的展开和深化。虽然也有对整个新课改的反思,但由于他们的分析大多是经验式的,缺乏相关的学理性论述,无疑削弱了其观点的可操作性和吸引力。有鉴于此,本文旨在将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导入到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讨论中,对小学语文教学改革进行一个系统而又根本的思考,以期“拨开乌云见明月”,推动小学语文教学改革良性发展。

1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内涵

尤尔根哈贝马斯是德国当代最负盛名的哲学家之一,他同时也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旗手。他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是一个庞大而又自足的理论系统,在中西方学界均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人们的交往行为存在不合理化的危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呈现出病态的状况,如交往的物质利益泛化、沟通和理解产生障碍等等;二是交往的风险性增强;三是交往的空间范围不断缩小,生产、科学以及政治等主题化、分化的专业领域正逐渐形成以功利主义为价值取向和价值导向的专门化世界,进而吞噬着人们的交往行为赖以生存的基础——生活世界,即能够开展言语沟通、追求话语共识的“尚未主题化”的“原初世界”[11]。

在这种背景下,哈贝马斯从语言与行为世界的关系出发,将人的行为划分为四类:第一,目的性行为。这是一种借助于工具理性改造客观世界的目标行动,“它遵循的是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的技术规则”[12];第二,规范性行为。它是社会群体成员以遵循共同价值规范为取向的行为;第三,戏剧性行为。它说的是行为主体在观众或社会面前有意识地表现自己。以上三种行为分别侧重世界的不同方面,其中目的性行为关联于客观世界,并且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而规范性行为则主要体现在社会世界,特别是制度世界。至于戏剧性行为则主要与人们的主观世界相连接。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目的性行为把交往看成是仅仅实现自己目的的人的间接理解;规范行为把交往看成仅仅为了体现对既存规范的认可者的争取共识的行为;戏剧行为把交往看成是吸引观众的表演”[13]。它们或者压抑人们的主体性,或者使人沦为一种社会化符号而异化为某种工具,并不具备合理性,自然也无益于重建人们之间的交往理性、实现社会合理化。鉴于此,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了第四种行为,也就是交往行为。哈贝马斯这样说:“我所说的交往行为是由符号协调的互动,它服从的是必须实行的规范,这些规范决定交往双方之行为,而且至少被两个行为主体所理解、承认[14]。在交往行为中,行为主体“从他们自己所解释的生活世界的视野”,“同时涉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中的事物,以研究共同的状况规定”[15]。“在他看来,任何一个交往行为通常都要提出三个有效性要求: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正当性)”[16]。概而论之,交往行为是一种“主体——主体”遵循有效性规范,以语言符号为媒介而发生的交互性行为,其目的是达到主体间的理解和一致,并由此保持的社会一体化、有序化和合作化。其中,相互理解是交往行动的核心,而语言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因此,交往行为比其他行为在本质上更具合理性。

2    小学语文教学改革之弊:交往行为的片       面理性化

交往行为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自然也可以将小学语文教学活动视作师生、师师、生生之间的一种交往行为。但从目前的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实践来看,由于片面强调理性化和强调片面的理性化,这种交往行为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哈贝马斯式交往行为,相反,它只是一种依赖技术手段、策略方法等功能理性方式实现的理性化行为,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下面将从几个方面重点进行说明。

其一,片面强调语文的人文性或工具性。《语文新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1]。但是在实际教学中,一部分教师由于片面强调人文性,过度开掘课文中的人文因素,课堂中将大量时间用于人文内容的讨论或感悟方面,使得语文课的语言教学含量大大缩水。温儒敏、曹文轩、陆俭明等一批专家学者曾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在哈氏的交往行为理论中,语言是交往行为得以展开的重要工具。而初等教育阶段正是人们学习并掌握这种交往工具的一个重要时期。如果撇开语言能力单纯谈人文素养,最终只会制约学生人文素养的进一步提高,其主体性的培养更无从谈起。长此以往,缺乏语言训练的语文课只会再度沦为教师的一种戏剧性表演行为。当然,我们重视语文的工具性并不是要走到反面。悲哀的是,一味的强调背诵抄写,片面强调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却也是当前中国语文教学的一种写照[17]。总而言之,不管是对语文的工具性还是人文性过于强调,其结果都是片面的,都是工具理性的思想在作祟,这对于小学语文教学的长远发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其二,语文教学的形式化、模式化、技术化,最终导致主体性的失落。随着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被提上议事日程,很多语文教师在没有深刻领会这些学习方式的内核的前提下,不管条件成不成熟,甚至不管学生愿不愿意,便一厢情愿地将这些学习方式强加给学生,在他们看来,“看起来像是自主学习、看起来像是合作学习、看起来像是探究式学习”似乎比实质意义上是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来得更加重要。于是笔者就会看到课堂上有太多形同虚设的小组讨论和全班交流,而实际上教师才是其中的操盘者,是规范制定者,而学生似乎只是为了配合教师完成这一系列行为而存在的。当然,笔者不能否认,在这些新的学习方式的探索上还是有一部分教师能够得其要领。于是,他们的教学经验便开始四处进行推广并被固化下来。在这个时候,教师们也异化为某种工具。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的普及,电教媒体在小学语文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然而,教师们在使用这些技术的时候,同样忽略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对话才是课堂的核心。于是,就会出现像有些老师描述的那种课堂情形,即:教师盯着电脑屏幕讲,学生则盯着课件看,一节课下来,教师与学生之间甚至都不会有眼神的沟通。此时,教师和学生俨然都成了一个道具,毫无主体性可言。

3    交往行为合理化: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       出路探究

如上所述,当前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交往行为存在片面理性化倾向,针对这种现状,哈贝马斯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促使交往行为合理化。所谓交往行为合理化是一种通过语言实现的、具有主体间性的、符合一定社会规范的、在对话中完成的、能在交往者之间达成协调一致与相互理解的理性化的行为[16]。具体而言,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都要认识到他们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主客体关系,当然,并不否认教师和学生事实上的不平等,但这不妨碍他们平等地进行对话。如此一来,教育就应该是一种培养和丰富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置身在一种比较理想的言谈环境中,并在双方协商而定的共同规范中平等地进行对话从而不断发展各自的主体性,对话的基础就在于双方不断发展的语言能力。那么,怎么才能实现这种教学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呢?

第一,承认、重视并遵守共同的教学行为规范。以往的教学行为规范基本上是在教师主导下制定的,学生没有多少话语权。这种策略虽然可以尽可能地减少规范制定成本,却大大增加了规范执行成本,甚至造成师生关系的疏远。在交往行为理论的观照下,教学行为规范须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对话的基础上进行制定。当然,这种规范还可以细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也就是整个班集体的行为规范。第二层则是教师和班级学习小组之间达成的一种行为规范。第三层则是教师和班上每个同学之间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毕竟,每个学生所处的发展阶段并不一致,从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出发,第三层行为规范显得尤为必要。如果有可能的话,教师最好能够在开学初单独找班上每个同学进行一次平等的对话,从而达致相互理解。

第二,师生能够选择恰当的语言进行以相互理解为目的的对话。由于初等教育的受教育者尚处在言说能力的学习阶段,并且也是一个最佳的学习阶段,况且师生之间的对话也是植根于双方有恰当的语言可供选择,因此小学语文的工具性必须得到教育者的重视。当然,这并不是说就得回到之前的听说读写课。除了重视在课堂上的语言能力教学之外,更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在生活世界中的自主语言学习,这方面的学习是导致学生与学生之间产生差异性的更主要原因,也正因为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才使得交往和对话的必要性凸显出来。比如在上以“秋天”为主题的写作课时,教师可以鼓励学生根据各自的生活体验来描绘他们对于秋天的不同感受,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其不断挖深,而不是言必称丹桂飘香、秋高气爽。

第三,尽可能保障学生的主体性地位。鉴于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师生交往行为的特殊性,即:小学教师和儿童之间事实上是不平等的,而这种客观上的不平等经常损害儿童的主体地位。因此如何想方设法保障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我们所说的保障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并不是说学生才是教学活动的中心,后者显然带有一种功利主义色彩,而这正是必须要抵制的。为了保障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一方面学生应该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自我的主观追求、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18];另一方面,教师要认识到培养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一旦学生丧失了主体性,那么,教师的主体性也将荡然无存,他们之间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相反,学生的主体性一旦得以确立,那么教师的主体性也将进一步得到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教师再在对话的基础上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同他们共同设计一套有利于激发他们主体性的行动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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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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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邢秀凤.以对话为学习策略的小学语文教学模式探索[J].教育研究,2006,(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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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Habermas.Technik Und Wissenschaft Als Ideologie[M].Frankfurt:Suhrkamp Verlag,1968: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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