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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女友遇“潜”,泄愤男网络发帖应否担责?

2015-01-13余波

家庭百事通 2014年10期

余波

冯乐是江苏省镇江市某广告公司的一名员工。2014年3月,冯乐的女友小静应聘到该市某信息服务公司从事话务工作。公司人事经理与小静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后再与小静签订正式合同。

小静长得漂亮,工作也很卖力,很快引起了总经理杨俊的关注。杨俊认为她潜力较大,多次找她谈话,传授她接待客户的经验和技巧。次数多了,公司渐渐弥漫了一些闲言碎语。经不住同事异样的眼神和言语中的冷嘲热讽,小静把处境告诉了冯乐。冯乐听后非常气愤,立即要去找杨俊,但被小静拦住了。

4月16日,公司对小静进行考核的时间到了,人事经理给小静安排了一场笔试,并通过同事了解小静的日常表现。次日,人事经理以不符合公司考核要求通知小静不要来上班了。小静更加闷闷不乐,一直强压在冯乐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4月21日早上6时,冯乐在镇江的“金山论坛”网的“百姓话题”版块上发帖,标题为《啊,原来是潜规则啊!》。帖子称:“我家一亲戚前段时间去某信息公司工作,公司里的杨总利用工作之便挑逗年轻女员工。唉,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好意思?被拒绝了还有意叫人家走……确实啊,再工作下去碰面不难堪吗?这么大岁数,有些话你怎么和小姑娘讲得出口啊……”帖子一发出,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围观,纷纷跟帖发表意见。

当天上午9时,杨总刚到单位,法律顾问李律师便告诉有人在网上影射他。杨俊上网查看后,一头雾水。但不管怎么说,既然有人在网上诽谤自己,想瞒是瞒不住的,他马上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妻子张丽,别人怎么说都不要紧,希望妻子不要因谣言而有所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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