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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好像都是夏天

2015-01-09农迎春

南方文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子弟冰棍米粉

农迎春

我的童年在好几个地方度过。时间最长的,记忆最深的,是在忻城县的恶滩。据说现在已经更名为乐滩了。我离开后就没有再回去过。其实它离我现在居住的宜州并不远。我的整个小学几乎都在那里度过。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童年都是夏天,其他的季节好像被什么悄悄地隐去了,了无痕迹。当我展开记忆的网,打捞到的都是关于夏天的记忆。

刚到恶滩的那一天,我清楚地记得是一个夏天,我们那些孩子从不同的电站坐着大卡车顶着烈日汇集到那里。我们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父母将从事什么艰巨而伟大的事业,我们只知道卡车停下的时候,一个崭新的天地将呈现在我们面前。恶滩电站是远离城镇的,我们置身于一个独立的王国。在我们的周围全是农田和高山。那里没有商店、没有小吃店,市场也是临时集散的。只有单位设立的一个供应站和冰室。供应站是供应粮油和副食品的,有时负责采购和发放一些时令蔬果。冰室是卖冰水和冰棍的。

我们这些子弟最爱的应该是冰室吧,那些大一些的孩子我不曾了解,至少和我年纪差不多的都喜欢冰室。那时局里的效益很好,单位给职工派发冰票。双职工家庭一般一个夏天都可以领到几百张冰票。单职工的家庭就少了一半。我的父母是双职工,我和哥哥们感到很庆幸。当我们在如火的骄阳下奔跑着尽情玩耍我们自创的游戏之后,喝一杯冰水或吃一根冰棒,那是多么痛快的事情。我记得当时单位规定冰水是需要五张票的,白冰棍需要一张票,其他颜色的两张票,绿豆、红豆、薏米等带料的冰棍需要三张。我们这些双职工的子弟一般是不吃白冰棍的。因为它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我至今还记得,那冰冒着白烟的冰凉的气息和轻轻地把嘴唇黏住的感觉。今天可以吃更多更好的冰制品,但是完全没有了当年那种感觉。记忆中的那个小小的冰室占据了童年快乐时光的一大半。

红水河离我们居住的地方不远,家长三令五申不能靠近,更不能擅自游泳。电站的子弟多数都 “野” 得很。家长的话,往往是耳旁风。当大人们离家去上班的时候,大后方就是我们的天下了。我们这些孩子喜欢打水仗和到“探险”。打水仗就是把家里的水龙头接出来,互相扫射,那时几乎每个家都偷偷地把工地的水管割回来,用以淋菜,冲鸡舍。电站的工人和干部基本上都是农民出身,所以都保持了养鸡种菜的良好习惯。职工割了水管拿回家单位的干部也是知道的,但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谁都知道“西方有个加拿大,东方有个大家拿”。干部家也是拿了的。“饭堂的家属馒头多,医院的医生药品多。”干一行拿一行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特征。

打水仗只是一种调剂,比起打水仗我们更喜欢的还是“探险”。上游有几个沙滩,很是宽阔,也是我们游戏的好场所,离我们的学校也就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在沙滩玩完了埋人游戏之后,都会到河里边洗一洗,会游泳的孩子也会游一会儿泳。有的在河边洗脚、踏水,有的在河里游泳、打水仗,有的在岸上不远处抓蚂蚱。小伙伴们那开心的笑脸和河滩里那欢乐的场景常常在我的梦里出现。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就是我们该回家的时候了。回去的路边草丛中也有很多蚂蚱,我们也时常抓回去喂鸡。抓到了就用一种草从它们的脖子后边串进去,这一串串的蚂蚱拿回去作为我们的幌子。当家长质问这一天死到哪里去了的时候,我们就嬉皮笑脸地拿出一串串的蚂蚱,他们也就不再追问,只是骂骂咧咧地指责我们太贪玩。

“探险”,是我们时常要重复的。那时觉得探险真是过瘾得很。其实十分危险。我们那些孩子自觉的按照住的区域分为几路人马,然后沿着河边或到山上探险,主要是找河边岩石上或山上的深洞,找到就想方设法爬上去,以后那里就成为那一支人马集会的场所。男孩子是探险的主力,也有几个假小子和男孩不相上下。有时要到达一个地方,真的是要披荆斩棘,尤其是上山,山上灌木丛生,还有许多带刺的野杨梅。时常因为要开路,开路的大孩子身上被荆棘划出了许多的血口子,甚至划破衣服。等到收队回到家的时候,家长发现了又被暴打一顿,可谓遍体鳞伤。

但是这些疼痛丝毫没有减少那些热爱“探险”的孩子们的热情。尤其是找好了据点,下课或放假的时候,大家互相打个眼神,就知道要到哪里去。我们到了据点附近,就自觉地等大家到齐,然后由首领分配这段时间的任务和准备要做的事情。新的目标往往是下一次的活动安排。集合后我们做得最多的就是偷农民的红薯、玉米和桑葚等等。当然如果遇到别的,可以顺手牵羊的也把它们拿回来。

记得有一次,偷了很多桑葚,没地方装,我的哥哥自告奋勇脱下裤子,把裤腿一扎,成了一个长着两条腿的布袋。大家是饱吃了一顿,可是裤子染了果子的颜色,我们在河边用沙和泥浆怎么洗也洗不去。我哥很是豪气,似乎即将就义,说,算了,不就是一顿打。于是,穿上。我们就一起跟着回去了。果然,刚到家门口不远,我妈的眼睛就变得异常的大,她盯着我哥湿淋淋的裤子问,这是怎么回事儿?我哥不说,我们也不说。我妈突然尖叫起来,裤子上的颜色是怎么回事儿?我们还是不说。我妈一个箭步上来脱下他的裤子,拿到水龙头边上洗。我们以为没事儿了。正准备解散,我妈拿着裤子冲了上来,刷地一下打在我哥的腿上。我们四下里跑开了,我妈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你们今天是死到哪里去了,这个裤子还要得,真是败家!养你们这些崽子有什么用?……”那个年代,衣服是应该格外爱惜的,因为买布需要布票,而且我们家大人孩子老人加在一起十几个,做一件新衣服也是一件大事。后来哥哥的这条裤子一直穿着,他穿着短了我又穿了一阵。我们并不觉得难看,反而觉得是一种荣光,至少记录了我们偷桑葚和保守秘密的壮举。不过我们队伍也是有纪律性的,不能乱踩踏庄稼,只偷成熟的瓜果。不听话的将被开除出队伍。所以我们偷也是有偷道的。

我们也特别喜欢农民收庄稼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们这些子弟,当然都是小学以下的,常常蹲在旁边,农民们在烈日下挥动镰刀,我们蹲在旁边口水直流。我们等待他们离去,就可以捡拾他们遗漏的粮食。拾回去或炒或烤,总之是可以解馋的。那时零食很少,吃饱饭是很幸福的。我们这些子弟吃饭不成问题。问题是零食这样的小零嘴儿太少了,有时我们自己会想一些幼稚的问题,如为什么我们不是农民的孩子?因为红薯、芋头、玉米、花生等等这些我们垂涎的东西他们很多。有时我们住得近的孩子会等很久,或者回家吃了饭又来,那些农民有时很慷慨,会在地里生火烧玉米和红薯给我们吃。他们搭起土窑,把土烧得通红,把红薯和带壳的玉米一起放进去,然后把土夯实,过了一段时间扒开,那种香味扑鼻而来,原始而地道。我们的执着和馋样常常被那些和父母一起来劳动的农民子弟偷偷地笑,他们根本就想象不出我们对这些东西的神往程度。有一次我们拿了很多冰棍给他们作为回报,他们的想象力可能才得以升华。今天我每每和学生一同去烧烤,看到他们给玉米刷上果酱、辣椒、芝麻等等,或把红薯直接放在火上烤得如同焦炭,我就特别的想念童年品尝过的那种原生态的烧烤。

那些夏天发生的事情很多,准备上中学的那年我离开了恶滩。我离开前的最后的愿望居然是再去一次几十里以外的地方赶一次集吃一碗米粉。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集市在红渡,是我父母告诉我的。我对那里的米粉情有独钟,每次赶集,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用小筐抬着我们平日捡拾的破铜烂铁或收集的牙膏皮、鸡内金、鸡鸭毛、烂鞋子或到山上采摘的金银花、五味子等等到集市上的废品收购站换钱。换来的钱,一是买小人书(就是连环画),二是吃一碗米粉,三是留一些做别的事情,比如学雷锋活动月,拿出一两毛交给老师说是路上捡到的,或等爆爆米花的生意人流动到工地的时候,拿出来做加工费等。

那种米粉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和今天人们看到的米粉一样,只是煮的方式不同。每个集日,这些粉摊的老板就在大锅里把猪肉、猪肚、猪舌、猪肠、猪头和大骨炖在一起。那种浓香远远就闻到了。粉是烫着吃的,烫好了,店主就会问你要什么料,一字排开的猪肉、猪肚、猪舌、猪肠、猪头任由你挑。我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各自要上了一碗,加上些香葱,美美地吃了个底朝天。有时还向店家再要一点汤。我们返回的时候一般都是下午太阳正烈的时候,我们一边走一边分享这一次出来赶集的喜悦。走累了就下到河边歇息,看看小人书。嘴里肉的香气留存很久很久,令人期待下一个圩日的到来。很多年后,我到忻城的县城调查土司文化,也吃过这种米粉,但是关于嘴里肉香留存很久的事情似乎仅仅是我为我的童年故事杜撰的一个细节。那时钱是以毛为单位花掉的,但是得到的回味却是今天以百元为单位花掉的钱所达不到的。

我的童年在烈日的操场、河边、大山、田间地头、蜿蜒的山路、小小的集市、冰室穿行。我爱那些夏天,它让我这样的放肆和自由,让我这样的享受和快活。阳光的烈度和我们的兴致一样的火热。在我的记忆里童年没有成堆的作业、没有所谓的兴趣班、没有隔夜的烦恼,父母和老师的责罚我们只是当做生活的小插曲。我们经常把老师叫作叔叔阿姨,因为他们多是父母的朋友,玩伴的父母。我们分不清老师和叔叔阿姨的界限,有时甚至分不清教室和家的区别。我们小小的心灵里装着我们的计划和秘密,随时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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