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沟消防系统的一种设计方案探讨
2015-01-08仲崇军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5年6期
仲崇军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 510060)
0 引言
综合管沟(即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又称综合管廊、共同沟等)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它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个地下隧道空间,并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具有避免管线埋设或维护而导致频繁挖掘道路,便于各种管线的敷设、增减、维修和日常管理,有效节约城市地下空间及保持路容完整美观等优点。
2000年以后,国内的多个城市都开始规划建设综合管沟,如上海、北京、广州、宁波、苏州、无锡、武汉、昆明等,总的来说,综合管沟的工艺和土建设计技术已比较成熟,但在消防设计技术方面,由于没有专门的设计规范,各地做法不一[1]。一些地方城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标准,如上海制定的《上海世博会园区综合管沟建设标准》中提出“综合管沟应设置移动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喷雾灭火系统应覆盖保护电缆”;江苏省住房和建设厅制定的《江苏市政管廊建设指南》(试行)中提出“消防系统设计包括消火栓、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等,根据防护特殊要求可加设湿式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或气体灭火等装置”;广州市制定的《广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沟技术标准》中指出“综合管沟管道仓宜设手提式灭火器,电力仓、通信仓宜设水喷雾灭火系统”;建设部2012年发布的《城市综合管沟工程技术规范》中提出“综合管廊内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或气体灭火等固定装置”[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