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纳税处理与风险控制
2015-01-03钟彪
北方经贸 2015年9期
关键词:企业
钟 彪
(金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 300011)
为了保障国家的顺利运行,政府强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纳税。纳税处理在企业的正常运行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务活动,合理的纳税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保障政府的正常运行。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一、房地产企业纳税涉及的主要环节
(一)房地产企业设立阶段的纳税处理
随着我国的税收制度的健全,新的税收法决定取消凭借企业设立时的注册地以及企业的性质来选取企业进行纳税处理的方式,在这种政策导向下企业应该变革纳税处理方式。在新的政策导向下企业可以依靠企业自身的形式进行纳税处理。具体而言企业的形式主要有:股份、独资、合资等等。根据我国新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独资、合资的各种企业仅仅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对于以股份制形式开展经营的企业而言,交纳除了上述所说的个人所得税以外,还需要额外交纳企业所得税。[1]我国税收法这样规定有其优越性。根据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纳税处理理应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计算税收的过程中应该和母公司分开计算、分公司则需要合并计算。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阶段的纳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销售阶段是企业经营的主要阶段,构成了企业运行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在销售阶段应缴纳的税收必须做出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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