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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

2015-01-02汤可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陵244000

当代经济管理 2015年36期
关键词:权益法商誉公允

○汤可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铜陵 244000)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

○汤可主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陵244000)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之间的并购也越来越频繁,原有的会计处理方法已经渐渐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在企业并购方面,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千秋,适用于不同企业并购情况下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并购业务的特点,选择符合条件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给企业的日后经营带来资产价值确认、利润计算、所得税缴纳等多方面的影响。同时,我国会计准则相对不够严格的规定给公司在会计处理中留有一定的可操作空间,因此,需要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做出进一步的完善。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信息披露

一、引言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方式,在我国统称为并购。企业并购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我国的会计对于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购买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式,即对适用两种方法的条件做出罗列,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根据本企业并购的特点与会计准则中的条款相对照,选择出本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企业会因股价、税收、股东等方面的压力,有条件地选择并不是最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以达到虚增利润、抬高股价或减少利润、降低税收等目的。

二、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比较

1、购买法

购买法是对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照特殊购买交易的方式处理。通俗来讲,采用并购法核算企业合并,购入整个企业,在接受企业现有资产的同时,还应承担企业当前所负有的债务,就是相当于购入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对于被并购企业的计价应当分两大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对于资产的购买,应当以被并购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土地、无形资产的购买价格做出计量;第二方面对于负债而言,就是对被合并企业并购日的资产负债表上未来应偿还债务而承担的现金流的流出做出计量。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在并购其他企业时,不仅获得了被并购企业拥有的处置资产的相关权利,还要承担与这些权利相对等的义务。

对于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应当按照并购时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这一过程中,就要求并购企业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综合多方因素,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得出较为准确的评估,以保证企业入账的公允价值是相对可靠、可信赖的。并购方企业支付的对价和被并购企业评估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商誉科目。同时,在日后,并购方还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被合并企业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2、权益法

权益法是企业之间通过股权交换的方式取得对方的股权。在这一交换过程中,或不存在现金交易,或者现金只是在并购双方交换股权时对于对价之间的差额进行弥补。通常,股权交易会涉及多方企业,以达到交叉控制,形成企业集团的现象。权益核算法下,企业股权交换的并购方式的应用也是较为普遍的,一是较少的涉及现金的交易方式,对于并购方的经营现金流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二是股权的交易方式还可以减少税收给交易双方带来的现金流的压力。但是,在股权交易中,企业之间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进行会对原有股东的股权有稀释的作用,而不增发新股的交易方式也会降低原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因此,股权交易下的企业并购将会削弱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权益法下,企业股权交换后资产的计价仍然以原有的价值进行计量,不改变企业原有的资产结构。商誉在合并过程中并不会产生,这是因为被收购企业在合并后,编制合并利润报表时,被收购企业的利润包括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和本年度已经实现的利润。因此,在权益法下,合并前后,收购方企业的股东所面临的风险和收益并没有发生较大的改变。但是由于股权交易方式带来的股权稀释的效果,将会给股东的收益带来不利的影响,降低股东的预期收益率。

3、购买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购买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几乎完全不同的企业并购方法。采用两种不同交易方法,对其企业日后产生的经济影响也是大相径庭的。

首先,现金流方面,采用购买法实现企业的合并方式对收购企业的现金流的状况要求极高。购买一个公司,一般是所付出的金额会大于被收购企业实际的公允价值,这就需要收购方能够在保证自身正常经营的同时还能够拿出足够的资金来购买企业。然而采用权益法的并购方式,参与并购的多方之间极少涉及现金的交易,从而避免了对各方的现金流造成巨大的压力。

其次,购买法的并购方式可以实现对被并购企业的绝对控制,同时又不损伤自身企业的控制权。而权益法以股易股的交易方式会同时削弱交易多方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

最后,在购买法下,企业购买企业将会产生一个数额较大的商誉科目。在并购日后,合并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来衡量被收购企业现在的价值。由此,收购方企业日后的资产负债表会随着商誉的变化而产生较大的波动,给企业的稳定经营带来影响。在权益法下,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和当年产生的利润都会并入到合并方企业,不涉及商誉这一科目,不必担心日后商誉的变动给企业的合并利润带来影响。因此在合并当年,购买法下的每股收益会低于权益法下的每股收益。

三、完善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构思

1、规范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通常情况下,购买法比权益法能够更为真实地反映企业合并交易的本质问题。因此以美国为首的OECD国家倡导以购买法为主,逐渐降低并取消权益法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中的使用。我国的会计体系一直以来是借鉴美国,许多会计准则都是直接翻译美国的会计准则而来的。尤其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为了能够与国外企业的投资实现无缝对接,在企业的会计准则上也一直向美国等发达国家看齐。在企业并购方面,欧美等国家已经由原来的购买法和权益法并行的方式向单一的购买法过渡,然而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发达国家实行单一购买法的外在的市场条件。

使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最重要的一个要求是能够确认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然而获得准确可靠的公允价值在我国目前的交易市场相对来说是较为困难的。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讲,获得一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是相对容易的,而我国还未建立起完善的二级市场的机制,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商品的价格、数量等方面的数据难以获得,因此给企业合并中购买法的使用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因此,我国应当建立完善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在交易中能够收集到足够多的二级市场的交易信息,给我国公允价值这一计量方法的使用奠定最基础的条件,并逐步向发达国家看齐。

2、健全会计准则,处理有据可依

健全的会计准则是企业能够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的重要前提。在企业并购这一特殊的交易方式下,健全的会计准则所起到的作用将是更为重要的。当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几乎全盘照搬国外的会计制度,有些更是直接将美国等国家发布的会计准则直接翻译而来,许多会计准则的语句甚至由于翻译的原因显得十分晦涩难懂。然而,我国的市场环境、国情、企业水平、监管制度等方面和发达国家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就使得原本适用于发达国家管理体系的会计制度硬生生地加到我国的企业中,有些方面总会显得不十分匹配。

对此,我国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中,应当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会计处理经验,在进行知识引进的同时,也应当充分考虑我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将国外先进的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在我国现行购买法和权益法同步使用的会计准则下,两者适用条件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两者的区别使用的模式下,美国等国也有着较为详细的分类,我国在制定本国的会计准则时,在借鉴国外条款的同时,还应当根据我国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西方国家的差别等因素,对具体的使用条件作出调整,使其能够适应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跟上我国经济的发展。

3、完善信息披露,多方共同监督

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健全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市场环境与会计信息方面存在巨大差距的另一方面。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并购双方的企业在实现企业扩张等目的时,操纵企业利润也是企业进行企业并购的另一重要因素。尤其是在权益法下,并购企业操纵利润更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也是美国提议取消权益法核算企业并购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尚不能达到取消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法标准。同时,我国对于公司的会计等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对于OECD国家来说也是较低的,这就给我国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不可否认,企业操纵利润也是企业为了实现其集团的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方式,但是过多的操作利润会给市场带来很多的危险因素,尤其是在我国股市瞬息万变的时代,上市公司对于利润的操作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给股市带来巨大的震荡。

因此,我国应该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规模、数量、程度等,使理性投资者能够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而不是在企业的误导下导致自己投资的损失。在企业并购中,尤其是企业使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规定更为详细的信息纰漏制度,使股东、投资者、注册会计师、社会公众等能够根据纰漏的信息对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进行监督,以净化我国的企业并购的市场环境。

四、结语

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中,购买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处理方法,两者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也会给企业当期及以后年度的会计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在OEDC国家提议废除权益法的环境下,我国在向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看齐的过程中,应当首先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市场环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差距,在完善自身内在条件的同时,保证我国的企业并购市场健康稳定的运行,最终实现与国际的接轨。

[1]王东:基于我国新会计准则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5(14).

[2]高雨薇: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5 (2).

(责任编辑:柯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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