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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从抓监理项目备案引发监理市场管理的思考

2014-12-25王娟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37期

王娟

摘要: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不高及项目由个人承接挂靠监理企业,利用监理企业资质进行的监理活动等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就监理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我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分享。

关键词:配备不足、素质不高、挂靠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目前,我们江宁区跟全国各地一样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开工程约数千项,在江宁备案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公司近百家,由于建筑市场尚未完善,监理企业恶性竞争,监理项目管理面临着新的责任和风险,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不高及项目由个人承接挂靠监理企业,利用监理企业资质进行的监理活动等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就监理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我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分享。

1、监理市场人员配备不够主要包括两方面:

1.1造成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的主要原因包括:

1.1.1、监理项目取费低,严重制约监理行业的发展 根据2008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非官方调查数据反映: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6个项目)、500万~1000万(3个项目)、1000万~5000万(15个项目)、l亿~4亿元(5个项目),平均取费标准分别为1.49%、1.02%、0.98%、0.95%,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其中最低取费项目仅为国家规定最低收费标准的31.3%。如某学生公寓楼项目,建筑面积6500m2,设计费27万元(设计周期3~4周),优惠后20万元,监理费12.4万(本项目取费2.0%),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3人,全负荷工作近5个月,配备电脑及现场生活、办公设施。由此项目对比可见监理费用与设计费用差距之大。监理取费低导致监理企业为自身生存而减少在监项目上人力、设备、资金的投入,严重影响监理工作质量,降低监理工作效果。

1.1.2、监理招投标不规范,监理企业间恶性竞争愈演愈烈 ,由于业主对监理招投标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及行业垄断和部门保护,导致现阶段工程监理招投标不规范,许多所谓招投标要求的人员,往往只是在形式上而言,真正中标后对监理企业进入现场的人员根本不进行要求。另外,业主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不合理压价,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导致监理企业为减少成本在项目上配备的监理人员也越来越少。

1.2造成人员质量不够的主要原因包括:

1.2.1、监理项目部是监理企业为履行监理合同而派出的临时机构。其主要工作内容有,代表监理企业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参建单位满足建设工程要求,协调参建单位限时、高效、有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对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等。然而现社会形势下的工程监理集中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监理水平及潜力难以发挥,其作用越来越接近施工企业的质检员,有些不正规的施工企业甚至连质检员都不配,将监理人员纳入其管理人员范围,这在目前不是个别现象。在绝大多数项目上监理对投资仅为形式上的控制,实质工作参与不多,监理有效工作时间越来越有限,这有违实施监理之初衷;在更能发挥监理人才优势的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设计监理等领域,开展工作极少,不利于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

1.2.2、监理行业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基础极其薄弱 ,目前监理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类:(l)施工企业、设计院退休的技术员或工程师;(2) 从施工企业跳槽的工程技术人员:(3)其他部门曾从事过工程业务的相关专业人员;(4)高校毕业生。从人员来源看,高校毕业生应是监理人才培养的重点。但现实情况是监理人才,尤其是优秀人才流失严重。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监理企业,在成长到2~3年基本具备工作能力时,为了更好的发展和生存,无论是优秀人才还是一般人才,能继续在监理岗位工作的人数很少,考研、设计院、业主单位是他们的主要流向。

1.2.3、监理行业地位低、监理概念模糊, 有的业主认为,我花钱聘监理,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监理工作处处受制于业主;有的施工企业认为有了监理便多了一个“婆婆”,将正常监理工作视为“挑毛病”,不服从监理管理,甚至打骂监理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设计院甚至将在监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作为录用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前提条件;如此种种现象足以说明监理概念之模糊,监理行业地位之低下,监理工作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恶劣,监理人员时间大多耗费在搞关系、搞平衡上面,特别对总监而言,有效工作时间更少。监理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低,所谓的“协调”含量越来越高,监理工作越来越中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监理工作效果可想而知。

2、对个人挂靠监理企业进行经营的行为分析

所谓个人的挂靠监理企业经营,是指在工程监理经营活动中,一些个人(以下称挂靠方)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以有资质或高资质的经营者 (以下称被挂靠方)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从事工程的监理活动,并由挂靠方按工程监理价款的一定比例向被挂靠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2.1、建筑监理领域挂靠经营行为的形成原因

2.1.1、国家基建工程的高速发展,扩大了对建设人才的需求,客观上提供给许多相关人员介入建设工程的机会。监理行为是以人为本,几乎无需投入固定资产成本即可开展工作的行业。一些有社会关系,有社会活动力的人招聘一些基建人才,得到某监理企业的许可,即可从事监理工作。此外 ,某些监理企业需要扩大监理业务,扩大社会影响力也积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客观上提供了监理挂靠温床。

2.1.2、我国对建筑市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我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企业的主体资格做了严格规定,要求监理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这种市场准入条件无疑把大量想进入该领域获利而又无资质的个人排除在建筑市场之外,这是引发建筑领域挂靠经营的主要原因。

2.2、建筑领域挂靠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

2.21通常,监理工程挂靠负责人在项目人员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有着充分的自主权,有责任的监理公司对挂靠项目会按本公司的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也定期对挂靠工程进行综合检查,纳入本公司的统一考核。然而,有些监理公司对挂靠工程除收取管理费以外不行使任何管理权限,对工程的现状不闻不问,听之认之,致使有些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及安全隐患。

2.2.2、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挂靠人及其组成的挂靠群体不是一个合法的专业组织,不具备从事工程建设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技术水平、监理经验和组织能力很难保证达到与工程要求相一致的标准,通过挂靠,这些不具备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进入了建筑市场,他们通过社会关系、暗箱操作、非法围标等违规手段与合法正规的监理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了监理市场的秩序。

3、当前监理企业市场的思考

3.1 人才管理是根本

3.1.1、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人才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的强势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谁拥有高素质的监理人才,谁将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3.1.2、监理企业规范运作,提高监理人员待遇,留住优秀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长远的观点看待监理事业。

3.1.3、政府要配合、帮助监理企业发展,对人员的培训和证件年检、换发等要及时有序的管理,打造监理企业新形象,提高监理地位。

3.2、责任制度管理是基础

3.2.1、细化的责任制度是保证监理工作运作顺畅、监理任务有效执行的基本要素。监理项目机构应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监理规范为准绳,结合工程特点和监理环境,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

3.2.2、监理人员安全质量责任制度、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安全质量奖罚制度等构成了监理项目管理的制度链条。

3.3细节监控管理是关键

建筑工程产品具有单件性、流动性、生产方式多样性、不均衡性、周期长等特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20年来,监理工作已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但还要强化细节管理。

3.3.1、监理工作首先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监理人员应预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要求,学习规范标准,掌握监督控制参数。实践证明,施工工况是动态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也应是动态的,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资源变化,及时补充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监理人员所做的工作要在监理资料中留下痕迹,一旦工程出现问题,要有据可查。

3.3.2、实施正规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止建设单位盲目压价行为,制止监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为监理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发挥监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社会加强宣传监理的力度.制订行业自律规定,约束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理。

3.3.3、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管力度,从强化企业监管入手,加大对监理企业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行为的打击力度,纠正其违规行为。

3.3.4、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应该把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招标、发包活动及国有建设资金的运作纳入有效的监管体系,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杜绝工程监理招标、发包活动中弄虚作假、明招暗定监理单位,或与监理单位串通挂靠等违规操作行为。

3.3.5、加大对现有监理活动中挂靠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应该对监理中的挂靠经营行为展开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活动,对依法查出的在监人、建帐和管理上明显属于挂靠经营行为的挂靠方、被挂靠方和知情的建设单位,要进行大力惩处,让其在行政上、经济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