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2014-12-25郑惠亮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37期
关键词:资源税应对措施改革

郑惠亮

【摘 要】 国家在2010年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将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继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进行试点改革后,2010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发文,在西部十二个省份全面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山西作为资源大省,资源税改革会对山西煤炭企业,特别是国有煤炭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以及如何应对?文章将结合山西省煤炭企业实际进行解读。

【关键词】 资源税; 改革;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在2011年的“两会”上,就有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将石油天然气改革扩大到全国,并且将煤炭、金属矿、非金属矿、水等各类资源都纳入改革范围。从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企业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在当前经济形式下,资源税改革对山西省这个煤炭大省来说将带来重大影响,如何既能起到合理调节税收,又不增加企业负担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源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所谓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我国的资源税于1984年开征,从1994年1月1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对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开始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新资源税制,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种的所有矿山,不管企业是否赢利普遍征收。就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来说,2004年7月1日以前,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0.5~2.4元,2004年7月1日以后,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3.2元,焦煤每吨8元,综合起来平均每吨约4元。

1.资源税费征收不规范。资源税设立之初是为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而1994年税改把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种的所有矿山,不管企业是否赢利都普遍征收,使资源税不再是单纯的调节级差收入,而是根据资源的所有权征收的补偿收入,也具有“资源补偿费”性质。这种对具有相近性质和作用的税和费,采取不同形式征收的做法,造成资源税费关系的紊乱。同时,在资源税费并存的局面下,税和费由不同的部门征收,尤其是在收费上,各地管理不相一致,缺乏规范性。其结果导致各地资源企业的税费负担高低不同,无法在资源企业之间形成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2.资源税税制本身存在缺陷 。现行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实际的税率过低,我国煤炭企业的资源税率相对而言更低。资源税采取按产量而非价格或储量进行征收的形式,致使资源税对市场价格不敏感,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带来的价格变动。按产量征收使企业在资源开采中采富弃贫、采肥丢瘦,产生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现象。因此,资源税不能起到环境保护或者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作用,不符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也不能弥补企业的外部成本,难以对经济进行调节。另外,资源税额偏低的同时,地方性收费过高,从总体上反而造成了企业沉重的负担。

3.资源税费标准偏低,导致资源的使用成本相应较低,难以起到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作用,也不利于形成合理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二、资源税改革的内容

1.资源税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税率在3%~5%之间。从量定额征收在价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无所谓,可是近几年价格变动很快,以煤炭为例,其价格过去每吨200、300元,现在变成了上千元。煤炭价格上涨,但是资源税仍然保持不变,也就是说,现有的税率完全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

2.扩大资源征收范围。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比如黄金、水等,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

3.提高资源税率。即在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相结合情况下,适当提高从量征收矿产资源产品的税率。

三、资源税改革对山西省煤炭企业的影响

1.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加重。

1993年税制改革以前,国家对煤炭企业一直实行“少税种、低税率”的税收政策。税种一般只有流转税和产品税。截至2010年底,山西省煤炭企业除涉及16个税种外,还要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可持续发展基金等10余项地方规费。另外,不同行业间的税负水平相差很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析,煤炭行业是目前税负最重的行业之一。以增值税为例,2009年,在39个规模以上行业中,煤炭行业增值税税负为7.55%,排列第3位,是所有行业平均税负3.54%的2.13倍。以山西某大型煤炭集团为例,2009年该集团的综合税负达到22.38%,是税制改革前的3.5倍,而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增值税税负达到11.53%,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延缓国有煤炭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步伐。

煤炭行业一直是山西省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对我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受历史性、政策性、客观性因素的影响,国有煤炭企业长期负担着学校、医院、后勤服务等繁杂的社会职能和巨大的办社会费用支出。仍以山西某大型煤炭集团为例,该集团现有办社会机构199个,职工人数11 445人,2010年办社会支出142 470万元。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减轻国有煤炭企业社会负担,国家就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十几年过去了,受政策环境、企业自身等原因,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程缓慢,但究其根本原因是资金方面的问题。尽管近几年来煤炭市场形势好转,煤炭企业有所积累,但历史欠账太多,煤炭企业将大部分富余资金用于安全投入、技术改造和煤炭资源整合上,没有闲置资金用于支持分离办社会支出,此时进行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延缓国有煤炭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步伐。

四、资源税税制改革下煤炭企业的应对措施

1.巩固煤炭资源整合成果,实现煤炭企业安全、集约、高效发展 。

长期以来,煤炭企业“多小散乱”,安全事故频发,为彻底改变这种局面,2009年,山西省作为试点开始实施煤炭资源整合。截至目前,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煤矿数量由“十五”期末的4 278座减少到2011年的1 053座,办矿企业由2 200多家缩减至130家,70%的矿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淘汰,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煤炭企业要积极巩固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成果,充分发挥大型煤炭集团的理念、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加快对保留矿井的技术改造升级步伐,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武装矿井,大力推进高标准现代化矿井建设,实现煤炭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

2.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寻求循环发展之路。

中共山西省委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作为指导思想,为此,国有煤炭企业要紧跟形势,抓住机遇,依托“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品牌,加快推进煤炭产业循环化发展,延长煤焦化、煤电材、煤电铝等资源循环产业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点治理和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和矿井水;加快煤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各环节采用节能高效的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争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加快煤层气开发和利用,坚持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自主开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居民利用与工业应用相结合,企业开发与国家扶持相结合,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加强矿区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矿区环境保护的重点要从被动治理转向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并重,切实加大矿区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力度,逐步使矿区环境保护和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3.加强资源税改革平稳过渡,坚持“清费立税”。

尽量避免给煤炭企业带来新增税费负担,让煤炭资源税改革平稳过渡,“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目前,煤炭市场景气度大幅下滑,煤炭企业定价能力被削弱,如不清理部分收费和基金,资源税改革后,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必会加重,甚至可能会对正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总之,资源税的改革是煤炭企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何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利益、企业与员工的利益、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的矛盾以及与上下游企业间的利益争夺等是每一个煤炭企业都必须面对的现状,将直接影响煤炭企业生存发展能力以及煤炭行业未来走向。

【参考文献】

[1] 马伟.矿产资源税收问题研究[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S].2008.

猜你喜欢

资源税应对措施改革
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明确
手机通讯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一图读懂供给侧改革
施工企业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浅析高职院校学生厌学现象及应对措施
中小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二)
7月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改革面临四大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