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2014-12-21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治污减排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规定,2015 年6 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 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逐步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提高收缴率,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要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信息报
8月份我国出口增进口降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2.26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其中,出口1.28 万亿元,增长9.2%;进口0.98 万亿元,下降2.4%;贸易顺差3.61 亿元,扩大76%。
据海关统计,前8 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7 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0.6%。其中,出口9.1 万亿元,增长2.1%;进口7.9万亿元,下降1.1%;贸易顺差1.2 万亿元,扩大28.7%。
按美元计价,前8 个月我国进出口27663.9 亿美元,同比增长2.3%。其中,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3.8%和0.6%。8 月当月进出口额为3670.9 亿美元,同比增长4%。其中,出口2084.6 亿美元,增长9.4%;进口1586.3 亿美元,下降2.4%。
前8 个月,我国对欧盟、美国、东盟和日本进出口均保持增长。中欧、中美、中国与东盟、中日双边贸易总值依次为2.48万亿元、2.17 万亿元、1.85 万亿元和1.25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4.4%、4.2%和0.5%。同期,内地与香港双边贸易总值为1.37万亿元,下降17.9%。
进口商品中,主要大宗商品进口量增加,进口均价普遍下跌。前8个月,我国进口铁矿砂6.1 亿吨,增长16.9%,进口均价为每吨681 元,下跌16%;原油2 亿吨,增长8.4%,进口均价为每吨4796 元,下跌0.8%。
来源:中国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