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征收农用地的公共经济学思考
2014-12-20聂倩
北方经贸 2014年11期
聂倩
摘要:征地问题一直以来都争论很大,由此引发的农民与政府的冲突也频繁出现。本文将会以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思考政府征收农用地产生的矛盾,从说明问题的根本并分析农用地的性质,到对农民和政府之间的问题做出解答,最终得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征地;农用地;公共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1-0041-02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征地时政府和农民发生矛盾这个问题,它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农用地是公共产品吗?如果是,那它的服务主体是谁?如果当地政府确实侵犯了农民的利益,那么,解决方案又是什么?
二、问题的性质及分析
在征地时政府和农民发生矛盾的问题根本是土地的产权不明。按土地用途分类,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在这个问题中,我们讨论的主体是农用地。
那农用地是不是公共产品呢?公共产品是具有非竞争性的,即一部分人对这个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其他人消费,而政府征地的时候影响了农民,所以它到底是不是公共产品呢?公共产品的定义: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技术水平条件下,如果产品的产权经济成本(包括界定成本,交易成本,保护成本)这些大于产权经济收益的时候,这个产品就是公共产品。农用地的制度条件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它的界定成本是相关法律规定的实施以及农民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或合同,那么,农用地的产权归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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