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法治建设的新号角
2014-12-13文刘凝
北京观察 2014年11期
文 刘 凝
吹响法治建设的新号角
文 刘 凝
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出了宏伟蓝图,将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顺利闭幕,全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现在从全会公报中可以看到这个决定的一些主要精神。
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而言,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大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在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问题上,全会强调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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