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框架下的执政转型
2014-12-13陈家喜
团结 2014年1期
◎陈家喜
(陈家喜,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教授/责编 刘玉霞)
一、国家治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转型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为中国未来发展设定了方向指引,同时也蕴含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思维的重大转变。在新社会背景和执政环境下,中国共产党开始更加注重从现代治理理念出发重构党的执政思维,注重从一元执政到一元主导和多元参与;从一党治国理政到社会协同参与的执政机制转变。因此,国家治理不仅是中国全面改革的目标定位,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思维转型。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具有三个鲜明特点:革命锻造执政地位,改革巩固执政基础,一党长期执政。一直以来,党的执政集中体现在实施领导和直接参与两个方面,即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党委在各级政权组织中发挥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党还直接参与国家政权,参与重大决策和政策实施,党的各级组织是党执政的政治依托。国家治理的提出,实际上是将党的执政纳入到国家治理的框架之下,而非高于其上。换言之,在国家治理的体系和范畴下,党发挥领导作用但非唯一的治理主体,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而进行调适和转变,要与时俱进,根据社会结构的变化、信息技术的更新以及观念思潮的发展,进行治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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