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女工特殊福利企业“得不偿失”
2014-12-13闵丹刘欣欣
蓝盾 2014年12期
闵丹+刘欣欣
本是孕期女职工的正常产前检查,公司不仅不批准,反而违法辞退被判赔偿的案例近日引起了不少职工和企业的热议。“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该不该如此克扣?就此,记者走访了部分企业和职工,并就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邀请了专业律师进行点评。
事件还原:
孕妇正常产检被公司辞退
孕妇李某按照正常的产检计划欲去医院产检,公司无理不准假,李某赌气去产检,结果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通州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余元。
李某曾是一家商务公司的部门主管,于2013年1月怀孕。因李某所在部门的效益不佳,李某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私下发生过争执。2013年10月9日,李某向公司请假欲去医院进行产检,公司领导未批准。李某顾及胎儿健康,毅然去孕检,因其孕期身体状况不稳定需要静养,主治医生为其开具了诊断证明书,建议休息两周。李某打电话告诉王某其身体情况,王某仍然不准李某病假。李某遂以快递单的形式向公司邮寄了诊断证明,公司拒绝签收,并于2013年10月14日以李某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
职工观点:
法定福利企业不该克扣
“我们公司比较人性,规章制度明确了产前检查等事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会因此克扣,也不会因为要去医院等原因就不给假,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显然不合时宜。”已经顺利“升级”的职工张女士对这家企业的做法很不理解,也很庆幸自己所在的公司在管理上的“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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