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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宇文正

台声 2014年7期
关键词:铅字坐轮椅牌子

宇文正

我坐在咖啡屋里写稿,不远处也有个女的正埋头苦干,简直可以说是振笔疾飞!我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好想走上前去,请问她:“你的那支笔是什么牌子,怎么那么好写呀?”

为什么我就买不到一支好笔呢?我手上的这一支——哎,不提牌子了,才写不到两页,就从深蓝褪成淡淡的天蓝色,简直得用力划才显得出字迹!

笔、笔、笔!我总是在买笔!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下班时要转进社教馆对面的小巷子里买甚为可口的杂粮面包,然后回到八德路上搭车,就在转角处,经常有位坐着轮椅的年轻小姐贩售一些零碎商品,抹布、面纸、原子笔之类,每包一百元。我总是买笔,一包有六支,四支蓝色、一支红色、一支黑色。

她一两周来一次,我每一次都买笔。我不能想像家里堆积着一叠抹布,自己并不是那样有洁癖的人,抹布一两条就够用很久了,而且抹布从来不会搞丢。面纸的大量使用有违环保,我到现在还有带手帕的习惯,因为手心易流汗,有时跟初见面的人谈话,握着手帕,总让人以为我很紧张。

唯有笔是我永远缺乏的东西。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走到哪,东西就丢到哪。何止笔!小时住暖暖,多雨,出门老要撑伞,放学时天晴了,我妈一见我进门就问:“你的伞呢?”“啊——”我永远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我爹只得用血红色油漆在雨伞上写下我的大名,弄得全校师生无不认得我的伞,和名。

别的女人永远少一件衣服,而我,永远少一支笔。家里,餐桌上、茶几上、橱子上、电视上、鞋柜上、咖啡机上……只要是表面平坦可置物的地方,就可能放上一支笔。可是每有朋友打电话来要我抄下什么重要住址,我却还是常常抓不到笔;就算抓到了,不是断水就是变成天蓝色,画个半天才写得出一行字。

买笔有理,我向那位坐轮椅的小姐买了一包又一包的原子笔。我告诉自己,如果连一个从事文字工作的人都不肯买笔,教天下制造笔和卖笔的人如何生存?

可是买得的笔,不逃没写几页就品质不良只得丢弃的命运。我又安慰自己,路边买的东西就是这样子,这不怪卖笔者,该怪的是制造笔的人,我和她都是无辜的受害者啊。

除夕前在冰冷的雨天里,我又遇见那位坐轮椅的小姐,她向我甜甜一笑,大约知道我又会向她买笔。可是一转念,不知怎么,我忽然想今天不要买笔了,买包抹布吧。“抹布!”我说。她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新年到了!”她说,她一定认为我是要买回去大扫除用的,于是向我推荐还有一种更大条的抹布,很好用,也是一包一百元,两条。“好,大的。”我接受了她的推荐,拿了就走。

也许过去一贯只买笔,让她觉得那是一种施舍(什么人会需要那么多的笔呢?),所以非常高兴我购买别种比较“实用”的商品吧?

其实在说出“抹布”两个字之后我就后悔了,我实在并不需要抹布,我需要的还是笔啊!可是我不想在她面前犹豫不决,也许是无法面对那一张明朗的脸。

坐着轮椅在这样的寒风里等待路人买笔或抹布,这样的画面,无论如何都是令人难过的,而过完年我就要离职,不再在那一带转来转去,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再遇见她,这亦使我感伤。

我想,人在面对所谓的残缺,不免感到不安,虽然自己拥有完好的四肢也未见得比她开朗,却还是不安。没有道理我健步如飞,这一个可爱的女孩却必须坐轮椅,买再多的笔也没法摆平自己在面对她时的忐忑。

不见那位坐轮椅的女孩没多久,我又开始四处找笔了。在店里买笔,心态上认为自己买得的笔,应该可以“从一而终”了吧?这时才发现,原来到处的笔都是这样子的,坐轮椅的女孩卖的笔并没有比店里的糟,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现代制笔的技术退步了吗?我好想到处问人:请问你用什么牌子的笔?

或许现代人根本是不买笔的!因为使用电脑。我得买笔,也只因为这阵子不方便在家里写作,又没有笔记本电脑。笔的制造,大概真的是夕阳产业了——每支笔,外表好看,那么不经写!

曾经跟一位中文系教授谈起电脑写作,他说其他文类还好,唯有诗,诗是没有办法用电脑写作的!他指的是写作的感觉问题,诗心从笔尖流出,才见灵动。

近来偶也写诗,有一首诗为了区别两度空间,我用不同的字体来表达——细明体和标楷体自由转换。我想到那教授的话,这一点是古典形式的“笔”无法办到的了。

从前的写作,手写的稿,到印成“铅字”时必须经过转换,所以常有人说:看到自己的作品变成铅字印出来,感觉好兴奋哪!现代用电脑写作,一出手直接就是印刷字体,那兴奋感没有了,可是也开启了不同形式的创造。

从前看过一幅漫画,好像是“写作者”之类的标题,画面上,有一支蘸水笔穿过人的手心,笔跟人的手血脉相连,笔尖流出的自然就是人身上的血了,图象的意涵不言可喻。

不知道那幅漫画如何转变成今日的创作形式。人脑与电脑如何从画面上串连?古典形式的“笔”转化成电脑的哪一个部份?键盘,还是印表机?

人力都研发电脑及周边产品去了,怪不得制造不出一支像样的笔!

可我坐在咖啡馆里,仍旧需要一支流畅不断水的笔啊!

遂回到一个更古典的时代。重新找出多年前在波昂买的一支万宝龙钢笔、找出仅余半罐的墨水瓶(不记得是当年写掉的,还是蒸发掉的?),灌饱墨水,在纸上画出优美的,不断水、不变色的线条。

思绪随墨水浪迹更远,回到那个坚持以钢笔写字的少女时期。我用钢笔写过一封又一封的信——满满铺陈我当年引以自豪的瘦金体笔迹,“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喜欢写字的人。”他说。蓦然想起,那收信的人,已不在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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