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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叠溪地震死亡人数的一些考证与分析

2014-12-02洪时中

四川地震 2014年3期
关键词:石印震灾茂县

洪时中

(成都市防震减灾局,四川 成都 610042)

1933年8月25日四川茂县叠溪7½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这些伤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1933年8月25日的地震(以下简称“‘8.25’地震”);二是10月9日的地震次生水灾(以下简称“‘10.9’水灾”)。著名地质学家常隆庆先生在《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1]中记述:“民国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时半,四川茂县所属之叠溪,忽然发生大地震,……死人达六千八百余。至是年十月九日,叠溪积水溃决,又将灌县以上村镇冲没大半,死人达二千五百余”(《地质论评》3卷3期第252页)。此后,一些比较权威的文献均沿用这一数字。不过,仔细研究起来,仍然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梳理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1)《四川地震资料汇编》[2]和《四川地震全记录》[3]所引用的“茂县震灾概况表”中,死亡人数的总数与各乡镇村寨死亡人数的累计数不符;(2)上述死亡人数中,没有包括茂县以外各地在“8.25”地震中死亡的人数;(3)当时的一些报纸和其他资料对“10.9”水灾中灌县的死亡人数有不同的报道,与上述数据差异很大。为此,笔者仅就现在能够搜集到的资料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初步的考证和分析。

1 对“茂县震灾概况表”的初步考证

常隆庆先生所引用的“8.25”地震死亡人数来自茂县震灾委员会的“茂县震灾概况表”中。然而,在《四川地震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所辑录的该表中(文献[2]第302~303页),死亡人数的总数却与各乡镇村寨累计数不符。最早发现这个问题的恰恰是该书的编者,他们在该书的303页上特别注明:“累积死亡人数,应为6 945人”,而该表的总计一栏,却为6 865人,二者相差80人。2009年出版的《四川地震全记录》保留了该表和上述的注(文献[3]上卷第223~234页)。据考证,常隆庆的《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有两个版本:一个是1934年采用石印方式印刷,以《中国西部科学院地质研究丛刊》1卷3期名义发行的石印本[4];另一个是1938年发表在《地质论评》3卷3期上的正式发表本[1]。《四川地震资料汇编》第303页明确标注,他们所转载的是“民国二十三年《西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丛刊: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石印本”)的内容,该“石印本”当时存于四川省图书馆(文献[2]第540页)。时隔多年之后,笔者曾多方查询“石印本”,但至今仍未能见到“石印本”的真面目(不知何故,四川省图书馆的那份“石印本”再也无法查到)。从互联网上有关收藏者的报道中可以看出,“石印本”的章节名称及其顺序,与“正式发表本”完全一致,估计其内容也与“正式发表本”大同小异。不久前,笔者在“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查到了民国时期“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边政设计委员会”编印的《茂县概况资料辑要》(以下简称“概况”)[5]。该书的“震灾”和“水灾”两部分内容(文献[5]第63~75页),全部摘抄自1934年出版的《中国西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丛刊: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石印本),其中包括“茂县震灾概况表”。这样,我们手中就有了三个不同版本的“茂县震灾概况表”。它们都有各乡镇村寨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房屋压坏数、牲畜死亡数和“被灾人数”等明细数字,精确到个位数,可以相互对照分析。

对“死亡人数”一栏仔细对比后发现,“叠溪”的死亡人数,在“汇编”中为577人,而“概况”与“正式发表本”均为517人,相差60人;“上四塘”的死亡人数,“概况”为空白,“汇编”为457人,“正式发表本”为437人,相差20人。如果按照“正式发表本”的数字,各地死亡人数之和为6 865人,正好与总数相符,总数与各分项之和不符的矛盾根本不复存在,同时也与“调查记”中的文字记述一致。唯有“汇编”的总数与各分项之和不符。由此判断,“正式发表本”的数据(叠溪镇死亡517人,茂县全境死亡6 865人)比较可信,“汇编”中“577人”和“457人”很可能是抄录错误所致。当年的“石印”,首先需要人工将印刷的内容用专门的油性墨逐一抄录在纸上,再将该纸加压覆盖到专用的石板上,使抄录的文字转录到石板上,才能进行印刷。同时,据笔者所知,《四川地震资料汇编》编写于1978~1979年间,当时还没有复印和扫描设备,所有的原始资料,均由编写人员手工逐一抄录为卡片,然后再由卡片整理成书稿,其工作量极为浩大。在上述两次人工抄录的过程中,将“517人”误抄为“577人”,以及将“437人”误抄为“457人”,出现笔误,恐怕在所难免。当然,“茂县震灾概况表”中所统计的,主要是当时当地的常住人口,正如常隆庆先生所声明的“行商贾贩及客籍人民尚不在内”(文献[1]第279页)。按照当时的社会状况推测,这些流动人口以松茂大道上来往的客商为主,估计数量不会太多。加上流动人员中的遇难者后,估计“8.25”地震中茂县死亡的总人数可能达到6 900余人。

2 叠溪地震外围地区人员死亡的初步考证与估计

上述“8.25”地震中死亡人数仅仅是茂县一个县境内(现在的黑水县大部分地区均属茂县管辖,彼时尚无黑水县建制)的数字,并未包括其他地区的数据。而据当时的各种报纸报道,除茂县以外的其他地区,也有少量人员死亡,如表1所示。表中各地死亡人数之和约为70人。一般说来,人员死亡主要出现在地震烈度Ⅶ度及Ⅶ度以上的地区,而在叠溪地震时,Ⅶ度及其以上地区几乎全部在茂县境内[6],所以未统计在内的死亡人员当不会很多。估计“8.25”地震死亡总人数可能为7 000人。

表1 叠溪地震时茂县以外地区人员死亡的情况

3 “10.9”地震次生水灾死亡人数的考证与分析

“10.9”水灾所影响的主要地区限于岷江河谷,包括茂县境内叠溪以下的岷江干流沿岸、理番县境内威州一带(当时威州属理番县管辖)岷江干流沿岸、汶川县境内岷江干流沿岸和当时灌县境内漩口以下(当时漩口等地属灌县管辖)岷江干流沿岸。至于灌县以外成都平原的其他地区,虽有堰堤被冲毁、农田被淹等经济损失,却没有人员伤亡的记载。茂县、理番和汶川三县境内的灾情,均有比较详尽的统计资料,包括落实到各村寨乡镇的死亡人数、房屋损失数、冲毁田地数和冲没牲畜数等,精确到个位数,在常隆庆先生的《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中就附有“茂县各村水灾损失表”和“汶川各村水灾损失表”。据有关资料介绍,这些县还有更为详尽的“灾民清册”,其中所给出的死亡人数应当说是相对可靠的。惟有灌县的资料比较概略笼统,分歧也特别大,需要加以鉴别和澄清。关于叠溪地震次生水灾死亡的总人数,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报道与说法:(1)2 500余人遇难之说。这一数字为常隆庆先生的《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所采用,其中包括茂县340人、理番县(威州一带)87人、汶川县488人(亦有483人、489人之说①)和灌县1 600余人(文献[1]第286~287页)。(2)约4 000人遇难之说。据当时《灌县水灾筹赈委员会快邮代电》称,“统计灌县境死亡人数约三千余人,冲毁农田约一万五六千亩”(文献[3]第256页),如果加上茂县、理番和汶川死亡的915人,总数当为4 000人左右。(3)约6 000人遇难之说。据《新新新闻》在1933年10月24日第6版报道“调查灌境死亡人数计有五千名以上”(文献[3]第268页),如果加上汶理茂三县遇难的915人,则遇难者总数将达到6 000人左右。(4)2万余人遇难之说。该说法仅见之于《新新新闻》1933年10月19日《新新新闻》第5版的一篇报道,原文为:“近据各方面之调查所得,综计漂没之男女老幼人民,为数在二万以上”,该报道的标题,也就是“灌县水灾成浩劫 二万人随波去”(文献[7]第78~79页)。

对于这次水灾,我们简要分析如下。首先,灌县境内的受灾区域小于茂县和汶川县。从地图上可很明显地看出,灌县境内的受灾范围比茂县和汶川县小。据《新新新闻》12月9日第5版报道:“有署名周刚者,昨函本报,于前次叠溪水灾、被灾流域及汶川受灾情形颇详,特节录于后。查前次叠溪水灾,被灾流域,在茂县凡二百一十里,在理番凡四十里,在汶川凡二百五十里,在灌县不足百里”(文献[3]第267页)。其次,灌县境内的洪水水位远低于茂县、理番和汶川三县。据常隆庆报道“水溃出时,在(茂县)大定以上之河中,水头之高,达二十丈。在(茂县)穆肃堡以上,水头仍在十丈以上。以下河身渐宽,水涨较低,然直至灌县,水头仍有四丈之高也”[1]。柴贺军和张倬元更给出了叠溪溃坝后沿途洪峰的曲线[8],越往下游,洪峰水位越低。笔者认为,上述“四丈之高”的说法,应该指的是灌县境内的漩口一带,岷江干流到达紫坪铺以后,河谷已经明显开阔,灌县县城附近的洪水水位肯定要低得多。《新新新闻》1933年10月16日第5版报道:“[华通社灌县十月十四日特约通讯]松茂间叠溪沙湾暴发之水,日昨夜半由此冲过,水头高有七八尺,漂田房人畜无数,实为空前浩劫”(文献[3]第268页),该报12月9日又引用周刚的观点认为“(洪水)入灌以后,地势平衍,仅一丈数尺”(文献[3]第267页)。“七八尺”和“一丈数尺”虽然只是粗略估计,但却都远小于“四丈”。另外一方面,茂县、理番县和汶川县境内的岷江峡谷地区,人口密度很低,虽然水势甚猛,死亡率很高,而遇难人数的绝对数字并不特别高;灌县境内的漩口至紫坪铺段,情况大致相同;但灌县的都江堰渠首以下,进入成都平原,人口密度大大增加,洪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反而超过了上游的3个县,甚至超过上游3个县的总和。不过,进入成都平原以后,地势大为开阔,岷江分成了许多汊流,水势大为减缓,平原内洪水成灾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主要集中在岷江外江(江安河)流域的瀕河地区。由于宝瓶口的限流和玉垒山的保护,人口最为集中的灌县县城并未被淹。在这种情况下,灌县的死亡人数也应当有一定的限度,很难想象灌县一地的遇难人数就达到“五千以上”(相当于上游三县总和的5倍多)甚至“(接近)二万”(相当于上游三县总和的大约20倍)。此外,从资料来源看,“(灌县)全县共死一千六百余人”系“据灌县水利研究会之调查”(文献[1]第287页),“灌县境死亡人数约三千余人”是“灌县水灾筹赈委员会”公开发表的数字(文献[3]上册第256页),均有明确的出处;而“调查灌境死亡人数计有五千名以上”和死亡总人数“为数在二万以上”这两种说法,都仅见于新闻媒体的个别报道,缺乏明确的数字来源,缺乏进一步的说明与佐证,很可能仅仅是一种传说或猜测,依据不足,可信度比较差。

据1933年10月16日《新新新闻》报道,这次水灾共波及灌县的16个场镇(文献[3]第268页);《灌县水灾筹赈委员会快邮代电》记载更为详尽:漩口场被“扫去大半”,麻溪、猪脑坝、沙金坝一带“冲去濒河居民数百家”,“至白沙场,冲去该场大半”,“又至都江堰上游之白马堰,水直东驰,扫卷索桥南岸及韩家坝一带之民舍田地不少。奔流至飞沙堰,一面排其堤堰之沙石以入沱;一面横决飞沙堰人字堤直穿离堆公园(即荷花池)”,“附城之伏龙、奎光、清平、天乙、崇礼三乡两镇,冲刷民房数百户,田地约千余亩”,“第一区内发现死尸,大约有数百具。至五区之安顺桥河心,居民数百家,亦全被水淹。王家船河心,捞获死尸二百余具。六区之玉堂场死亡约二百余人。同区之大兴场,人畜房同归于尽,连同中兴场境内,死亡又约二千余人。七区之徐家渡数百户,存者仅十分之二。十区之旋口场死亡又约二、三百人,同区之河心甲,居民百余户无一幸存”(文献[3]第255~256页)。上述“灌县境死亡人数约三千余人”的结论,即由此得出。这些记载大体可信,但唯有大兴和中兴两地死亡约二千余人和徐家渡数百户存者仅十分之二的说法令人生疑。查大兴、中兴和徐家渡等地均在灌县县城和玉堂等地的下游,属岷江外江灌县段的最下游地区,其范围、地形及人口密度与“附城之三乡两镇”及玉堂等地大体相当,而水势应当比它们更弱,为什么死亡人数反而比它们大得多呢?

灌县打捞到的遇难者遗体数量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对于这一数字,也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出自《新新新闻》,该报1933年10月19日第5版报道:“即以灌县境内计算,连日各慈善团体捞获之尸,已达四千数百具。…… 各慈善团体施送之棺木,已用二千余具,仅装得全体死尸之半数”(文献[3]第78~79页)。如果真是这样,当否定死亡总人数“2 500余人”一说,支持遇难者达“6 000余人”甚至更多的说法。问题在于,这一数字源自何处?是否真正可靠?另外一种说法则见之于《民国时期灌县红十字会赈灾济贫事略》,该文指出,“10.9”水灾发生后,“分会(指中国红十字会灌县分会)等三个单位从离堆公园、安顺桥、马家渡(今青城桥)等地的岷江沿岸,共收殓尸体717具。其中尸亲认领206具,腐烂难移的429具就地掩埋,另有82具无人认领”[9]。查中国红十字会灌县分会成立于1904年,共有会员1 721人,是灌县最大、最有影响的慈善团体之一(直至1947年时,成都市尚无红十字会组织,当年成都市区洪水疫病成灾,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指令灌县分会赴成都市区救援)[9],该会等3个单位收殓遗体的数字,估计应当占到整个灌县的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这些数字来源于该会的档案,精确到个位数,而且有分项数字支持,应当说更为可靠。同时,这一数字与前述的《灌县水灾筹赈委员会快邮代电》中捞获死尸的数量也比较吻合,更支持常隆庆先生所引用的水灾死亡总人数2 500余人的数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叠溪地震次生水灾的确切死亡人数尚待进一步考证,在现有的几种说法中,“2万余人”一说依据不足,“2 500余人”与“约4 000人”的说法比较可信,在没有发现新的证据之前,建议仍然沿用常隆庆先生的数字——死亡2 500余人。

4 讨论

(1)强烈地震发生后,往往难以找到并清点所有遇难者的遗体,在这种情况下,要精确统计死亡人数是十分困难的,即使在今天也依然如此。(2)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根据现有资料,1933年8月25日叠溪地震当天,叠溪古镇的遇难人数为517人,茂县全县的遇难人数为6 865人,加上流动人口和茂县以外地区的数据,在叠溪地震中遇难的总人数估计约7 000人;同年10月9日次生水灾的死亡人数尚待进一步考证,总数“2 500余人”与“约4 000人”的说法相对比较可信,在没有发现新的证据之前,建议仍然沿用常隆庆先生的数字——死亡2 500余人。(3)叠溪地震后,常隆庆先生赴地震现场进行了相当深入的实地考察,他所搜集的资料相当详尽,在同期的文献中,是最为可靠可信的。对有关文献的仔细研读对比后发现,他在《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正式发表时,又对有关数据和事实再次进行了校核和订正,这种一丝不苟、认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学习。(4)今后,在《四川地震全记录》再版时,建议将“正式出版本”中的“茂县震灾概况表”增补进去;同时将《民国时期灌县红十字会赈灾济贫事略》等新发现的资料增补入内。

谨以此文纪念叠溪地震80周年。

[1]常隆庆.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J].地质论评,1938,3(3):251-292.

[2]四川地震资料汇编编辑组.四川地震资料汇编(第一卷)[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

[3]孙成民.四川地震全记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

[4]常隆庆.四川叠溪地震调查记(石印本)[R].中国西部科学院地质研究从刊,1934,1(3).

[5]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边政设计委员会编印.茂县概况资料辑要[M].成都祠堂街玉林长代印(年份不详).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数字方志”网页http://res4.nlc.gov.cn/home/search.trs?method=showDetail&channelid=8&id=312001082395&searchWord=%28+bookname%3D+%27%E8%8C%82%E7%B8%A3%E6%A6%82%E6%B3%81%E8%B3%87%E6%96%99%E8%BC%AF%E8%A6%81%27++%29.

[6]唐荣昌,刘盛利,蒋能强.一九三三年叠溪地震[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3.

[7]党跃武,洪时中,李锦清,谭红.川大记忆——校史文献选辑(第三辑):叠溪地震与四川大学[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

[8]柴贺军,刘汉超,张倬元.一九三三年叠溪地震滑坡堵江事件及其环境效应[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1995,6(1):7-17.

[9]王克明,施廷俊.民国时期灌县红十字会赈灾济贫事略[Z].2011.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du.gov.cn/GovInfoOpens2/detail_allpurpose.jsp?id=0aorMg0R2FYzMcwUgP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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