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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江西赣州的调查

2014-12-02王俊文

江西社会科学 2014年9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社区

■王俊文 杨 文

据2013 年国务院政策研究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1.67 亿人,占我国老年人口总量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市1.24 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8.3%。当前,随着乡村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保障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将面临诸多困境:一是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二是农村青壮劳力逐渐向城镇流动转移,以致家庭空巢化或家庭空心化现象逐年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必然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一种发展“定势”,呈现常态化。

可以说,在新形势下,如何突破农村养老服务需求问题的制约瓶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研究农村养老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近年来,通过对“农村养老”问题相关文献的梳理与研读,我们发现,关于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体系构建方面的研究,理论界多从制度供给层面进行研究,而从制度需求层面研究的很少。事实上,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两个层面的研究是缺一不可的。基于此,我们正是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以制度需求为视角,对农村养老服务需求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并试图提出可资借鉴的经验与方法。

一、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现状的调查

赣州是江西省“革命老区县”较为集中的一个地区,全市共有11 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为了更准确地了解农村老年人在经济、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制度选择,我们对赣州11 个国家级贫困县的22 个自然村(即在每个国家级贫困县随机抽取2 个自然村)各随机抽取20 名老年人,共发放440 份问卷进行有关养老需求问题的社会调查。本次调查共收回问卷338 份,有效问卷337 份。

(一)调查样本的特征分析

老年人自身的经济状况常被作为其生活质量的重要考量,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往往不足以满足其日常生活的需求。一方面,老年人年老体衰,自身延续经济的能力非常有限;另一方面,老年人的经济需求具有刚性化的特点(比如日常生活消费等)。

调查发现,从经济收入数量上来看,月收入不足100元的人数为93 人、月收入在100~200 元的为112 人、在201~499 元的为174 人、在500~599 元的为42 人、在1000~1499 元的为13 人、1500~2000 元的人数为4 人,2000 元以上的人数相对较少仅2 人。从以上调查数据可知,农村60 岁(含60 岁)以上老年人的月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并与年龄的大小密切相关。从收入结构来看,目前赣州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老金(退休工资);二是子女提供的生活费;三是偶配供养;四是个人积蓄;五是务农(或打零工);六是政府或社会资助;七是其他方式。(详见表1)

尽管老年人每月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这些微薄的收入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经济需求。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老年人体衰或身体机能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已经完全或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以致收入减少;二是地方财政或集体经济的脆弱性,使得老年人所获得的养老金十分有限,即使现有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渐扩大,但老年人每月不足百元的养老金,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三是老年人即便再就业,但由于文化水平及年龄等因素,也难以获得较高的劳动报酬,往往只能从事低端的工作,从而收入微薄。

由于老年人经济收入极其有限,因此在解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时,应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补贴机制,为经济收入困难或较低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为此应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我国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1.生活照料需求

老年人群体与其他人口群体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而生活照料需求则是该群体普遍存在的“共性需求”。当然,这一需求与老年人的生理状况密切相关,一是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弱化,一些青壮年时能够顺利完成的饮食起居等活动,老年人则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二是由于身体状况欠佳等,使得日常生活存在障碍,需要他人协助才能顺利实施。在调查过程中,当问到“你的生活能否完全自理”这一问题时,有28.18%的老年人回答“完全可以治理”、有44.31%的老年人回答“偶尔需要帮助”、20%的老年人回答“经常需要帮助”,只有7.51%老年人回答“基本不能自理”,需要子女、配偶、村委会或居住社区来照料。(详见表2)

从表2 可以看出,超过70%的老年人客观上都存在“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此外,笔者在调查中还得知,高达92.6%的调查对象都普遍认为村委会或居住社区对老年人养老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来自子女和配偶方面。通过深度访谈,笔者也了解到,由于子女或家庭成员忙于生活或劳作,他们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往往仅限于饮食起居方面,很多时候忽略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缺乏沟通与交流。由此可见,农村社区作用的有限性以及老年人精神慰藉的缺失,是农村养老服务需求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客观问题。

表1 老年人生活来源状况

表2 老年人生活自理程度

为了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老年人生活帮助或照料等方面需求的多样性,调查问卷以“您最需要的日常生活照料有哪些方面”这一问题进行调查,结果见表3。

表3 老年人最需要的日常生活照料情况

从表3 我们可以看出,老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在这些照料中,干重体力活、生病时的照顾是老年人最需要的日常生活照料内容。因此,笔者建议,必须建立农村社区呼叫服务系统,如采用广播、电话、手机、黑板报等方式和手段,为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优质而便利的上门服务,以此促进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的方便与快捷。

2.医疗服务需求

身体是否健康是判断人们生活质量优劣或高低的重要参照标准。健康状况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影响尤为显著。据赣州市11 个国家级贫困县440 名农村老年人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支出在其生活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竟高达37.34%。虽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但总体来讲,确实还存在“报销款项少”、“报销比例低”、“报销手续繁琐”以及为农民诟病的“治疗费用太高,无钱垫付”、“过度医疗”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可见,医疗问题是农村老人养老生活中绕不过去的大问题。在对“您平时常到什么地方看病”这一问题回答时,高达51.7%的人回答去村卫生所,22.7%的人回答去私人诊所,21.58%的选择乡镇医院,仅有8.02%的老年人选择市(县)级医院看病。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得知,超过50%的老年人之所以选择去村卫生所看病的最主要原因是“省钱”。

笔者在调查走访中得知,在11 个国家级贫困县的22 个自然村中,共有21 个村卫生所,建筑总面积为1217平方米,平均每村只有0.95 个村卫生所,且平均建筑面积仅为55.3 平方米。21 个村卫生所都缺乏基本的医疗设施,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也非常有限,并且医务人员仅为1~2 人,92.3%的医务人员仅为中专学历,拥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人员仅占7.7%。此外,村卫生所的药物配备参差不齐或严重短缺,缺医少药的现象较为严重,以致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就“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服务”进行了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上门诊治”、“定期检查”是多数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医疗服务,所占比例高达59.15%。23.1%的老年人希望村卫生所能提供“急病或大病救助”、8.4%的老年人希望当地社区或政府能举办一些“健康知识讲座”、6.4%的老年人急需“家庭病床”。此外,还有2.95%的老年人目前没有任何“医疗服务”需求。

3.精神文化需求

精神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是衡量或判断老年人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目前,农村老年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无论从形式、方式从还是从内容上看,都显得异常匮乏和单一。笔者在对赣州市11 个国家级贫困县440 名农村老年人的调查走访中得知,超过68.63%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方式,就是“推牌九、下棋、串门聊天”等活动。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加之社区或集体经济脆弱,“无钱办事,无钱管事,无人做事”的现象较为突出,结果导致老年人精神文化娱乐设施严重不足、娱乐方式单一,以致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如赌博、酗酒、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现象屡禁不止。笔者在问卷调查中,将老年人需要的精神文化生活设计为5 个选项:(1)健身;(2)社区图书馆;(3)定期活动(举办兴趣班、课程培训等);(4)定期探访;(5)法律咨询援助。(统计数据详见表4)

表4 老年人最需要的精神文化生活

从表4 我们可以看出,要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当地社区或政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健全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及活动设施,引导、组织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并在法律层面上,切实维护老年人的自身权益;二是要鼓励、推动中、青年志愿者或“盘活”社区社会资源,积极融入老人精神文化服务活动之中,以满足他们各类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我国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的路径选择

“如何养老、怎样养老”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新形势下,如何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呢?笔者认为,应根据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的客观实际情况,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体系

从农村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来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但贫困地区对农村养老资金的投入非常有限,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的多元需求。因此,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体系势在必行。在政府层面,必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应划拨一定比例的专项或定向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体系的构建,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年终(年度或季度)考核体系之中,采取一票否决制。在农村社区层面,必须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网络。一个较理想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网络应包括以下内容:(1)老人“家政服务”中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常饮食起居等服务内容;(2)老年人“护理服务”中心,主要为缺乏家人照顾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3)老年人“医疗保健”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体检等内容;(4)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这是集老年人“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化的综合活动场所;(5)老年人“应急服务”中心,开通24 小时老人服务热线,建立老年人应急处理预警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老人突发事故。在家庭方面,应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政府要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孝道文化,从宣传、政策的层面,积极营造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在法规层面为家庭养老的健康有序发展保航护驾。在社会方面,政府或社区要充分利用好各种社会资源,尤其是专业的志愿者队伍,如积极与法律、医疗、文化教育等单位或机构建立常态化的“互助”机制,以此为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体系的构建与发展,提供更为丰富、专业的平台和条件。

(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文化”三个方面,因此政府或社区在加强、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建设中,必须围绕这三个方面“做好、做足、做精”这篇“大文章”。其一,要大力培养农村养老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开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或职业技术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保健以及养老产品开发等相关专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上述院校及教育机构的发展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并形成制度化。培训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是加强职业技能训练,以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等技能。三是大力引进养老服务管理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和委托定向培养,吸引一批经过专业技能训练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以提升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其二,必须建立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质量、效果评估体系。一是制订刚性化的统一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建立“奖惩”机制,使服务水平及质量直接与服务者的薪金酬劳挂钩。三是建立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如通过发放服务质量调查表、上门访谈或电话抽检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养老服务效果进行评估,以改正、完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四是确保评估效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考虑引入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质量、效果评估,发展非营利性质的评估组织。其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配套制度。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长效发展,离不开配套制度的构建。大量实践经验表明,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直接影响或决定农村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完善农村配套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以满足农村养老的现实需求,促使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除物质生活以外,老年人更需要的是精神慰藉。因此,为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势必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扭转乡村文化建设可有可无的观念。应该充分认识到,格调高雅的文化艺术能净化和改变社会风气,因此必须健全乡村文化网络,把群艺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建立完善起来,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扶贫”等活动,让老年人在自己的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健康、快乐、高雅的“文化大餐”。二是应加大农村养老公共设施的资金投入。资金来源可采取“三三制”模式,即“政府财政划拨一点、集体经济投入一点,家庭承担一点”的模式,以解决或缓解农村养老公共设施资金投入短缺或不足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养老公共设施的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及企事业单位参与到农村养老资金的募捐活动中来。三是整合农村社区周边资源,以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在有经济条件的社区,可考虑在相对集中的位置兴建较为大型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以便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和美化老年人室内外娱乐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农村文化站或“农家书屋“的建设,增加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籍报刊种类,积极开展各种富有乡村特色的、喜闻乐见的、适合农村老人心理特点的娱乐文化活动,如组织秧歌队、舞蹈队、合唱团,举办各种棋类、牌类比赛等。在农村社区尽量增加体育健身器材,为老年人锻炼身体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加强外部联系,采取多种形式与高等院校、艺术团体等机构合作,积极创造条件,成立老年协会等组织(类似于老年大学那样的组织机构),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事,老有所乐”,以提升老年人的精神素养,在动态的学习过程中获得快乐。

[1]郑鸿.新形势下农村居家养老的模式创新探索[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0,(10).

[2]毛满长,李胜平.社区居家养老:中国城镇养老模式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

[3]王俊文.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研究[J].农业考古,2009,(6).

[4]李文娜.我国农村居家养老发展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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