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
2014-12-01江凌
新闻爱好者 2014年11期

【摘要】目前中国电视媒体频道普遍被商业化浸染,缺少培育公民文化需求的洁净平台,电视媒体人需要加强文化修养和文化责任自律,养成一定的文化伦理习惯。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包括文化自觉、自信责任,以及文化传承、文化创新、文化服务、文化教育、文化安全、文化对外传播责任等。如何提升和保障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应当在确立电视媒体的文化价值理念、构建电视媒体的文化价值体系、提升电视人的文化素养和品性等7个方面给予重视和加强。
【关键词】电视媒体;文化责任;保障机制
英国传播学家丹尼斯·麦奎尔将公共广播电视媒体归纳出七个特征:服务的普遍性、内容的多样性、编辑的独立性、社会责任至上、高质独特的文化内容、公共财政、经营的非营利性。[1]其中前五项与培养公民文化需求紧密相关。电视媒体在注重商业化盈利的同时,不能简单地以收视率作为节目的考量标准,而应尽可能刺激与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的科技、文化、知识水平,以培育公民文化素养、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为终极责任与文化使命。目前中国的电视媒体普遍被商业化浸染,且对“文化责任”内涵的认识相对模糊,缺少一个培育公民文化需求的洁净平台。电视媒体的文化内涵是什么?有哪些文化责任?如何坚守文化责任?它在培育公民文化需求方面,如何才能达到“刺激——不满足”的平衡?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一、电视媒体的文化责任……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