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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的不实用性

2014-11-27吴忠

中国水运 2014年11期

吴忠

摘 要:阐述油水分离设备目前在内河航区尴尬的使用现状,分析原因,得出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的不实用性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使用污油水柜取代油水分离设备的主张,以求船舶防油污管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关键词:船舶污染 油水分离设备 污油水柜

随着 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持续深入,船舶防污染已成为防止水体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海事部门对内河航区加大了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器材、证书、文书以及操作记录的检查。在执法实践中,油水分离设备在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方面并不实用。

目前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的使用现状

在内河航运对水质污染中,船舶油污染所占的比例很高。目前以杭州航区为例,95%以上的船舶为干散货船,主、辅柴油机总功率均在220KW以下,其油污水主要来源于机舱中的机器(主机和辅机)、设备及管路在船舶航行中泄漏的燃料、润滑油、水和艉轴密封装置泄漏。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7 篇第2 章的相关条款,“对主、辅柴油机总功率22 kW 及以上但小于220 kW的船舶,至少装设1 套额定处理量不小于0. 04 m3 /h的油水分离设备。”

为了解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随机检查了10艘内河船舶,情况如下:

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调查表

根据调查10艘内河船舶,安装油水分离设备的船舶10艘,安装率100%,能够正常使用的3艘,完好率30%,具有使用记录的1艘,使用率10%。

据了解,由于油水分离设备体积小、重量轻、价格合理,船方可承受,推行过程也较顺利,因此,目前内河航区大部分船舶均已按规定装设了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桶(柜),配备了相应的防污染证书、文书等。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装设了油水分离设备的船舶,在实际营运过程中,绝大多数设备干燥无油渍痕迹,也没有操作记录,使用率极低,基本上很少使用甚至从未使用。

油水分离设备使用率较低的原因

1、 船东防污染工作重视不够

船东鉴于以往的经验,对防污染工作不够重视,对防污染设备的投入意愿不强,在考虑装设油水分离设备时,纯粹为了应付船检或安检的需要,所以在船舶建造时要求船厂无需按批准图纸进行施工,或采用廉价的油水分离设备替代法规要求的设备。船舶一旦投入营运后,船东为了尽可能节省营运成本,增加收入,往往缺少必要的备件和维修,一旦易损的部件损坏,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更换和维修,油水分离设备也就沦为一个摆设。

2、 船员防污染意识淡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不足

目前杭州航区内河船员素质普遍不高,很多都以夫妻为主,船员缺乏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不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在实际检查中发现,很多船员不知道如何操作,即使知道也因操作繁琐不实际使用,更不会对设备进行正常有效的维护保养,经常出现船舶油水分离器管路未连接或烂穿,设备锈蚀损坏,滤器失效等,使用效率很低。

3、 缺乏必要的检修单位

事实上,由于经费紧张,船检部门普遍缺乏防污检验仪器,无法检测船舶经油水分离设备的排出口水质是否符合小于15ppm的排放要求,而移交环保部门进行取样检查耗时长,对检验工作带来麻烦。同时,对于一些小型、老龄船舶,由于船上设备老化,管理混乱,油水分离设备存在众多问题,而杭州航区极少有专业的油水分离设备检修单位或维修船厂,因此,对提出的整改要求也很难落实到位。

4、 不同航区和特殊水域的排放标准和要求不同

内河船舶长期穿行于各个航区和水域,对于一些特殊保护区域例如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都是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并需要特别保护的,而京杭运河作为杭州航区水上交通重要航段,规定污油水必须实施“零排放”,因此,对于一般航区船舶的污油水,即使经过油水分离设备处理,也达不到排放标准和要求,只有将污油水直接贮存在船上。

5、 监管机构管理手段有待提高

船舶防污染作为海事部门重要职责之一,但由于杭州内河航道长,航区船舶数量多,航区和部分水域特殊,监管压力大。目前海事机构对船舶防油污虽然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技术力量薄弱,防污手段欠佳,特别对于航行于特殊保护水域和其他航区的船舶,采取的标准不一,对于这么多船舶,监管部门很难做到面面俱到。

使用污油水柜取代油水分离设备

由于油水分离设备在船舶建造和营运时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和维护保养,船员操作能力有限,后续没有一套与之对应的检验检测设备和监管手段,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已不具有实用性。最终导致内河船舶油水分离设备目前尴尬的使用现状,从日常防污染工作检查来看,污油水柜更适合内河船舶防污染的需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2011规则要求,其他航区的船舶,若港口设有污油水接收设备,根据设备的接收能力,到港船舶可设置污油水舱( 柜),免设油水分离设备。

2、船舶靠岸率高,便于排放

沿海船舶由于长期航行于海上,到达港口的时间较长,没有足够的空间贮存产生的污油水,需要通过油水分离设备将长期贮存的污油水经过处理后排放,而内河船舶航线较短,一般一个航次7-8天左右,产生的污油水很少,而且船舶签证报港点多,船舶靠岸率比沿海船舶高,完全可以在港口码头或海事码头将污油水直接排放到污油水回收船或污油水接收点。

3、污油水柜操作简单,便于维护保养

船舶在靠泊过程中,将船上的油污水贮存在污油水柜,通过收购废油的油污水回收船直接用泵接收处理,或者在海事码头靠泊时,集中将污油水排放上岸,由专门的污油水接收、处理设备集中处理,操作简单,免去了由船员操作的麻烦,而且还省去了后续的维护保养及费用开支,减少了营运成本。

4、 监管机构便于监管

污油水柜将污油水贮存在船上,再集中上岸处理,实现水体“零排放”,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不管船舶航行于哪个航区或水域,检查发现向水域排放,都是违法排放,便于监管部门管理,就保护水域的角度看,这样也更环保。

建议

1、 在新法规中修改对防油污的要求

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7 篇第2 章第1 节第2. 1. 3. 3 款“其他航区的船舶,若港口设有污油水接收设备,根据设备的接收能力,到港船舶可设置污油水舱( 柜) ”,建议取消内河船舶设置油水分离器,将所有航区船舶纳入到“零排放”船舶行列中来,并按实际要求设计、建造船舶污油水柜,使其舱容大小满足船舶计划排放污油水的时间间隔。

2、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推广

有关部门应做好新方案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人知晓污油水柜的功能和优点,可由政府出台相应的资金补助政策,更好的将新设备应用到每一艘船舶。

3、建立港口码头污油水接收设施

将所有航区的船舶都纳入到“零排放”船舶行列的同时,需要建立在“港口设有污油水接收设备”的前提下。因此,建议根据船舶进出港口的数量规模和港口水域的特点,合理布局,建立油污水接收设施,提高港口的接收能力,满足到港船舶需要。

4、鼓励有资质的污油水接收单位的建立

在鼓励港口码头污油水接收设施建设的同时,鼓励建设一批具有接收处理设备和能力的污油水接收处理单位,建立安全与防污染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政府应根据其接收处理的业绩给予补贴和奖励。

5、海事部门加强监管

海事部门应加强对船舶污油水作业情况记录的检查,加强对船舶污油水接收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船舶私自将污油水直接排放进水域,并通过视频监控等手段对船舶排放行为进行抓拍,严肃查处船舶污染行为。

结语

船舶污染的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海事、船检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作,针对内河航运特点和港口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船舶污油水的排放,共同将船舶防污染管理逐步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最终实现 “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的目标。

(作者单位:萧山港航管理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