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展会的乱象如何破局
2014-11-27杨瑶
中外会展 2014年3期
杨瑶
2013年年底,由浙江省义乌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的74家会员联合发起的一条投诉帖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帖子的主要内容是:义乌规定一年只能办两次车展,而两次车展都已有企业在操办了。他们认为,义乌相关部门不允许其他企业加入竞争,无形中垄断了车展的主办权。而按照“义乌市展览活动管理规定”,为了避免恶意竞争,同类展会必须错开展期,一般来说4个月内不安排同类展会,同类展会一年之内不超过两次。与此相比,全国一些消费类的展会就更显得“乱花渐欲迷人眼”。同类型展会应该如何规范,才能保证行业竞争有序化避免过度竞争造成内耗,已成为业内探讨的热门话题。
有规可循,竞争才有序
帖子里提到,义乌市汽车流通协会的成员从2011年8月就开始申请办车展,两年过去仍然办不成。帖子里还提到:义乌博览中心以56元/平方的低价把场地租给主办方,政府还给予每届数几十万元的补贴,但是车展主办方却向参展的义乌车企收取230元/平方的高额费用,同时向义乌消费者收取高价门票等,主办方几乎不需要宣传和招商投入,就能牟取每届数百万元的高额利润。
针对义乌市汽车流通协会帖子里所提出的问题,《钱江晚报》的记者采访了义乌市会展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会展办没有行政审批权,所以不存在对展会项目主办权进行公开招标的可能,场地费收多少也是市场行为,不在我们的职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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