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立做生态文明建设先行者
2014-11-18吴凡李佳伟
环境 2014年11期
吴凡+李佳伟
近日,《珠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实施,计划用6年时间推进31项改革措施,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也是珠海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出台的第一份改革工作方案,标志着珠海正举全市之力为实现2016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和2020年建成国际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
改革重点:“两个率先”与“三个全面”
据了解,该《方案》是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 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着力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五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根据规划,珠海将以“两个率先”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即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珠海市实际,率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具体在完善生态法制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法庭、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推进港珠澳环境保护合作等16个方面改革创新。
同时,以“三个全面”打造“三个创新平台”,就是通过全面发展生态经济,全面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全面繁荣生态文化,打造“三高一特”高端产业发展平台、环境宜居建设平台和全民生态自觉的公共参与平台,重点推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建设幸福村居、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构建生态道德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记者采访获悉,珠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