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2014-11-13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12期
“LINCOLN”商标遭驳,福特一审败诉
今年4 月,汽车品牌“林肯”强势回归中国市场,但其所有者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第35 类服务上申请注册的“LINCOLN”商标于近日惨遭驳回。据了解,福特公司于2011 年12 月申请注册第10303962号“LINCOLN”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5 类货物展出(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替他人推销(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等服务上,于2012 年9 月被商标局驳回,后福特公司向国家商评委提出复议。国家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为纯英文商标,与引证商标第915780 号“LINCOLN”商 标、 第9395291 号“LINCOLN ASSOCIATES”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两者并存或将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而福特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广泛使用和宣传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相关消费者可以将其与引证商标相区分。故,国家商评委驳回福特公司“LINCOLN”商标的注册申请。福特公司不服国家商评委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最终维持了国家商评委做出的驳回申请商标的复审决定。“林肯”品牌创立于1917 年,后于1922 年被福特公司收购,并逐步发展为世界知名的汽车品牌。早在2005 年,“林肯”汽车已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销量不佳,于2008 年退出中国。
“欧米茄”异议“欧美卡”,惨遭驳回
国际著名制表企业瑞士欧米茄有限公司因不满他人在磨具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欧美卡omeika”商标向国家商评委提出异议,遭遇驳回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国家商评委的裁定,驳回了欧米茄公司的诉讼请求。据了解,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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