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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辨误二则

2014-11-10陈旭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5期
关键词:明史错误

[摘 要]明世宗被缢杀于“嘉靖二十年”的错误记载、《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的大量错漏,说明万斯同的《明史稿》中的正确记载部分,常被后来的王鸿緖《明史稿》、张廷玉《明史》错误漏写或删改。因此,有时应当更加重视万斯同《明史稿》的史料价值,万斯同《明史稿》与张廷玉《明史》二书应当是一种互补关系。

[关键词]明史;辨误

张廷玉的《明史》,向来备受称赞,其错误也常见,今辨误二则。

一、明世宗被缢杀于“嘉靖二十年”吗

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九十九《方伎·许绅传》记载:“又有许绅者,京师人。嘉靖初,供事御药房,受知于世宗,累迁太医院使,历加工部尚书,领院事。二十年,宫婢杨金英等谋逆,以帛缢帝,气已绝。绅急调峻药下之,辰时下药,未时忽作声,去紫血数升,遂能言,又数剂而愈。帝德绅,加太子太保、礼部尚书,赐赍甚厚” (1)。在该传记载中,明世宗被宫婢杨金英等人缢杀于“嘉靖二十年”。那么这个说法是否真能成立呢?

在同书《明史》卷一十七《本纪第十七·世宗一》却记载:“(嘉靖)二十一年夏四月庚申,大高玄殿成。………冬十月丁酉,宫人谋逆伏诛,磔端妃曹氏、宁嫔王氏于市”(2)。可见,关于明世宗被缢杀的时间,又有 “嘉靖二十一年”的说法。若只以《明史》对校,显然难以辨明准确的年份,须找旁证。

《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七,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丁酉条记载:“宫婢杨金英等共谋大逆,伺上寝熟,以绳缢之。误为死结得不殊。有张金莲者,知事不就走告皇后,后往救获免。乃命太监张佐、高忠捕讯之”。由于《明实录》早于《明史》成书,根据史源学的一般原理,早出的史料常比晚出史料准确。因此,可以肯定,明世宗被宫婢杨金英等人缢杀于“嘉靖二十一年”当是可靠的结论。

那么,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九十九《方伎·许绅传》的错误,是怎样一步步形成的呢?在此,却是一个值得探析的问题。众所周知,《明史》的稿本最早源自万斯同《明史稿》,然后变为王鸿緖《明史稿》,最后为张廷玉的《明史》定稿本。从此线索入手,当可发现三种明史版本中《方伎·许绅传》的差异,特制表一以便比较。

可见发现,万斯同的《明史稿》中最初记载明世宗被宫婢杨金英等人缢杀的时间是“嘉靖二十一年”,其记载本来是准确无误的。此后王鸿緖的《明史稿》中,很可能是不小心抄漏了一个“一”字。却将该史实错误改成了“嘉靖二十年”。 最后,张廷玉的《明史》对《方伎·许绅传》的定稿本,几乎完全照搬王鸿緖的《明史稿》,并继承了王鸿緖《明史稿》中的错误,

现在通行的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的张廷玉《明史》一书的《出版说明》中曾说明:“现用一起三九年(乾隆四年)武英殿原刊本进行标点、分段。校勘工作主要采用了《明实录》和《明史稿》”(5)。由于校勘工作的繁重,此处校勘似乎有所缺漏,故特考证之。

二、“错漏百出”的《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

在研究明代瘟疫时,笔者曾查阅张廷玉《明史》和万斯同《明史稿》。仅以《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部分为例,就可以发现万斯同《明史稿》远较张廷玉《明史》详细和准确。

在此,特考证张廷玉《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中的两处错误。

《明英宗实录》卷238,景泰五年二月壬午条记载:“廵抚江西右佥都御史韩雍奏:去冬建昌府属县大疫男妇死者八千余人”。 《明英宗实录》卷242,景泰五年六月己亥条记载:“湖广衡州府奏:去冬至今春,雨雪连绵兼以疫疠,本府所隶一州八县人民死者一万八千七百四十七口,冻死牛三万六千七百八十五只”。《明英宗实录》卷238,景泰五年二月壬午条记载:“廵按湖广监察御史叶峦奏:武昌、汉阳二府疫,男妇死者万余人”。

由此可知,景泰四年冬,仅江西建昌府大疫。而湖广武昌、汉阳二府的大疫,是景泰五年之事。张廷玉《明史》所记为误,万斯同《明史稿》记载正确。

《明武宗实录》卷33,正德二年十二月戊戌条记载:“是岁湖广靖州等处自七月至十二月大疫,死者四千余人”。 《明武宗实录》卷33,正德二年十二月戊戌条记载:“福建建宁、卲武二府自八月始亦大疫,死者众,旱涝蝗虫递作”。

除此之外,《明实录》中无记载湖广靖州等处大疫者。若只读张廷玉《明史》,便很容易误认为靖州等处大疫发生的时间是正德元年七月至十二月。万斯同《明史稿》的记载,湖广靖州等处大疫的时间,是正德二年的七月至十二月。

万斯同《明史稿》卷三十八《五行一·疾疫》正文约1460字,而张廷玉《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正文仅仅约441字。张廷玉《明史》为了删减字数,使全书体例和字数协调,加上考订不精,甚至牺牲了不少原本正确的文字。将一些文句和段落删改得严重失实,错误十分明显。以此为例,可以管中窥豹。万斯同《明史稿》的不少地方,如列传、志等部分常常在详细程度和准确性上大大高于张廷玉的《明史》。因此,重视万斯同《明史稿》的利用,会有助于明史研究的促进。当然,张廷玉《明史》也偶有为万斯同《明史稿》所漏记的内容。因此两书的关系,主要是互补关系。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九十九《方伎·许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5册,第7650页。

[2](清)张廷玉:《明史》卷一十七《本纪第十七·世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册,第231页。

[3](清)万斯同《明史稿》卷三百九十八《方伎下·许绅传》,第307页。续修四库全书第33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4](清)王鸿緖《明史稿》列传第一百七十六《方伎·许绅传》,敬慎堂刊本。台北:文海出版社,中华民国五十一年十一月初版,第321页。

[5](清)张廷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出版说明,第6页。

作者简介:陈旭(1983-),男(汉族),四川富顺县人。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明代中后期史、西南地区土司史。

[摘 要]明世宗被缢杀于“嘉靖二十年”的错误记载、《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的大量错漏,说明万斯同的《明史稿》中的正确记载部分,常被后来的王鸿緖《明史稿》、张廷玉《明史》错误漏写或删改。因此,有时应当更加重视万斯同《明史稿》的史料价值,万斯同《明史稿》与张廷玉《明史》二书应当是一种互补关系。

[关键词]明史;辨误

张廷玉的《明史》,向来备受称赞,其错误也常见,今辨误二则。

一、明世宗被缢杀于“嘉靖二十年”吗

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九十九《方伎·许绅传》记载:“又有许绅者,京师人。嘉靖初,供事御药房,受知于世宗,累迁太医院使,历加工部尚书,领院事。二十年,宫婢杨金英等谋逆,以帛缢帝,气已绝。绅急调峻药下之,辰时下药,未时忽作声,去紫血数升,遂能言,又数剂而愈。帝德绅,加太子太保、礼部尚书,赐赍甚厚” (1)。在该传记载中,明世宗被宫婢杨金英等人缢杀于“嘉靖二十年”。那么这个说法是否真能成立呢?

在同书《明史》卷一十七《本纪第十七·世宗一》却记载:“(嘉靖)二十一年夏四月庚申,大高玄殿成。………冬十月丁酉,宫人谋逆伏诛,磔端妃曹氏、宁嫔王氏于市”(2)。可见,关于明世宗被缢杀的时间,又有 “嘉靖二十一年”的说法。若只以《明史》对校,显然难以辨明准确的年份,须找旁证。

《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七,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丁酉条记载:“宫婢杨金英等共谋大逆,伺上寝熟,以绳缢之。误为死结得不殊。有张金莲者,知事不就走告皇后,后往救获免。乃命太监张佐、高忠捕讯之”。由于《明实录》早于《明史》成书,根据史源学的一般原理,早出的史料常比晚出史料准确。因此,可以肯定,明世宗被宫婢杨金英等人缢杀于“嘉靖二十一年”当是可靠的结论。

那么,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九十九《方伎·许绅传》的错误,是怎样一步步形成的呢?在此,却是一个值得探析的问题。众所周知,《明史》的稿本最早源自万斯同《明史稿》,然后变为王鸿緖《明史稿》,最后为张廷玉的《明史》定稿本。从此线索入手,当可发现三种明史版本中《方伎·许绅传》的差异,特制表一以便比较。

可见发现,万斯同的《明史稿》中最初记载明世宗被宫婢杨金英等人缢杀的时间是“嘉靖二十一年”,其记载本来是准确无误的。此后王鸿緖的《明史稿》中,很可能是不小心抄漏了一个“一”字。却将该史实错误改成了“嘉靖二十年”。 最后,张廷玉的《明史》对《方伎·许绅传》的定稿本,几乎完全照搬王鸿緖的《明史稿》,并继承了王鸿緖《明史稿》中的错误,

现在通行的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的张廷玉《明史》一书的《出版说明》中曾说明:“现用一起三九年(乾隆四年)武英殿原刊本进行标点、分段。校勘工作主要采用了《明实录》和《明史稿》”(5)。由于校勘工作的繁重,此处校勘似乎有所缺漏,故特考证之。

二、“错漏百出”的《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

在研究明代瘟疫时,笔者曾查阅张廷玉《明史》和万斯同《明史稿》。仅以《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部分为例,就可以发现万斯同《明史稿》远较张廷玉《明史》详细和准确。

在此,特考证张廷玉《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中的两处错误。

《明英宗实录》卷238,景泰五年二月壬午条记载:“廵抚江西右佥都御史韩雍奏:去冬建昌府属县大疫男妇死者八千余人”。 《明英宗实录》卷242,景泰五年六月己亥条记载:“湖广衡州府奏:去冬至今春,雨雪连绵兼以疫疠,本府所隶一州八县人民死者一万八千七百四十七口,冻死牛三万六千七百八十五只”。《明英宗实录》卷238,景泰五年二月壬午条记载:“廵按湖广监察御史叶峦奏:武昌、汉阳二府疫,男妇死者万余人”。

由此可知,景泰四年冬,仅江西建昌府大疫。而湖广武昌、汉阳二府的大疫,是景泰五年之事。张廷玉《明史》所记为误,万斯同《明史稿》记载正确。

《明武宗实录》卷33,正德二年十二月戊戌条记载:“是岁湖广靖州等处自七月至十二月大疫,死者四千余人”。 《明武宗实录》卷33,正德二年十二月戊戌条记载:“福建建宁、卲武二府自八月始亦大疫,死者众,旱涝蝗虫递作”。

除此之外,《明实录》中无记载湖广靖州等处大疫者。若只读张廷玉《明史》,便很容易误认为靖州等处大疫发生的时间是正德元年七月至十二月。万斯同《明史稿》的记载,湖广靖州等处大疫的时间,是正德二年的七月至十二月。

万斯同《明史稿》卷三十八《五行一·疾疫》正文约1460字,而张廷玉《明史》卷二十八《五行一·疾疫》正文仅仅约441字。张廷玉《明史》为了删减字数,使全书体例和字数协调,加上考订不精,甚至牺牲了不少原本正确的文字。将一些文句和段落删改得严重失实,错误十分明显。以此为例,可以管中窥豹。万斯同《明史稿》的不少地方,如列传、志等部分常常在详细程度和准确性上大大高于张廷玉的《明史》。因此,重视万斯同《明史稿》的利用,会有助于明史研究的促进。当然,张廷玉《明史》也偶有为万斯同《明史稿》所漏记的内容。因此两书的关系,主要是互补关系。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九十九《方伎·许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5册,第7650页。

[2](清)张廷玉:《明史》卷一十七《本纪第十七·世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册,第231页。

[3](清)万斯同《明史稿》卷三百九十八《方伎下·许绅传》,第307页。续修四库全书第33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4](清)王鸿緖《明史稿》列传第一百七十六《方伎·许绅传》,敬慎堂刊本。台北:文海出版社,中华民国五十一年十一月初版,第321页。

[5](清)张廷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出版说明,第6页。

作者简介:陈旭(1983-),男(汉族),四川富顺县人。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明代中后期史、西南地区土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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