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警务的新发展:民意导向警务之研究
2014-11-07黄凌娟王骏
学理论·下 2014年10期
黄凌娟 王骏
摘 要:在十八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倡导下,各地公安机关在近几年公安“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大走访”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着民意导向警务的探索。这些探索是对社区警务的发展和创新,当然也存在着尚需完善之处,包括理论和法律规定等方面。
关键词:民意导向警务;社区警务;完善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0-0062-02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作为社会管理部门之一的公安机关,在近几年来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又深入开展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期通过访民意、听民声、按照人民满意的标准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由此各地公安机关以民生、民意为主题、紧扣公安实践的各种警务创新风生水起,比较典型的有常州的民生警务、湖州的警务广场战略、嘉兴的“两个最大”警务工作机制以及北京的民意主导警务等等。深入分析和比较各地开展的各种警务创新,笔者发现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创新是立足于当前社会发展,以民意为导向,对社区警务战略的深入发展。
一、民意导向是社区警务的应有之意
(一)民意导向是社区警务与生俱来的理念
1.当时的社会背景促生了具有民意导向思想的社区警务。正如朗德曼认为:一个国家的警察制度是其社会制度的反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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