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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谈判中的大智慧、小细节(中)

2014-10-30张兵

湘潮 2014年9期
关键词:法方戴高乐外交关系

张兵

中法建交:外交核爆炸

1963年10月21日,法国前总理埃德加·富尔带着法国总统戴高乐的亲笔信,以私人身份访华。事前,他曾同我驻瑞士大使说:“此行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戴高乐。”两天后,周恩来会见了这位“特使”。

富尔开门见山地说,法国元首戴高乐希望同中国领导人就两国关系问题进行会谈,他就是代表总统来的。谈到两国建交问题时,周恩来问:中法建交,法台关系是一个困难,此外还有什么?富尔当即表示,戴高乐总统是以勇敢的精神、历史的眼光来考虑这个问题的,14年来法国一直未承认中国,这是个错误,现在应当由法方迈出第一步。法国准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但希望中国不要坚持法国先主动同台湾断交。中法两国无条件建交,就意味和等于法国政府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这一表述,实质上是回避公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和反对“两个中国”。戴高乐不愿意在建交问题上给人以法国有求于中国的印象。周恩来明确指出,法国可以从与中国完全平等的地位出发,在以下3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全建交方式,如瑞士和北欧诸国那样,先同台湾断交,然后同中国建交;二、半建交方式;三、暂缓建交。富尔表示,戴高乐期待法中立即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绝不仿效英国拖泥带水的半建交方式,也不想等待。但周恩来明确表示,中法都是有自尊心和奉行独立政策的国家,中国反对“两个中国”的立场是不能动摇的。台湾问题解决前,不能建立外交关系和互换大使。但可以建立非正式关系,如设立贸易代表机构,半官方的、民间的皆可。由于富尔坚持无条件建交立场,使中法建交谈判陷入僵局。

几天后,第二阶段谈判由北京改在上海举行。考虑到中法建交有利于打破美国和国际反华势力对中国的封锁、包围,也有利于反对美苏垄断世界事务的图谋,且有利于发展中国同西方发达国家的关系,中国在坚持反对“两个中国”原则立场的前提下,对建交步骤采取了变通办法,即“直接建交”方案:不要求法方先宣布同台湾断交,而是以内部默契来处理法台关系,即双方在法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前提下,采取先宣布建交,从而导致法台断交。富尔见到这一方案,表示可以接受。

11月2日,中方以“周恩来总理谈话要点”的形式,向富尔提交了中法建交方案稿。周恩来和富尔分别在直接建交方案上签了字。富尔申明,他的签字是非正式的,需要戴高乐最后拍板。戴高乐批准建交方案后,12月12日,双方代表在瑞士进行正式谈判。法方代表提出,将原来商定的互换照会改为发表法中建交联合公报或各自发表内容相同的公报。中方为照顾法方意愿,同意采取联合公报形式宣布建交。但公报中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人民唯一的合法政府”一句,法方对此措辞难以接受,中方决定删去此句,但中国政府将对外发表上述解释,法方则以默认的方式加以确认。关于互换大使时间问题,法方担心台湾不主动断交,导致中方改变初衷,届时不派大使,使戴高乐在外交和政治上陷入被动。故法方强烈要求在联合公报中写明“三个月内任命大使”。双方商定于1964年1月27日在两国首都同时发表联合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一致决定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为此商定在3个月内任命大使。”

12月1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中法建交发表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国政府谈判并且达成两国建交协议的。”重申“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任何把台湾从中国版图割裂出去或者制造‘两个中国的企图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决不能同意的”。

1964年2月6日,戴高乐手谕:“从国际法的观点看,只有一个中国,既然我们与北京政府协议建立正常的大使级外交关系,我们就认为北京政府是中国政府。对我们来说,有理由不承认台北代表机构的外交地位,并尽快向其告知此意。”2月10日,法国政府正式通知台湾当局驻巴黎的“外交代表”:一俟北京外交人员抵达巴黎,台湾外交代表机构就将失去其存在的理由。迫于形势,台湾当局不得不在同一天宣布同法国断绝所谓的外交关系,并撤销其驻巴黎的外交代表机构。中法信守承诺,在3个月内任命大使。中国首任驻法大使黄镇于6月2日到任。

中法建交堪称建交谈判艺术的杰作和外交史上的一大创举。它在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方面为我们外交界后人树立了一个极好的榜样。中法建交的轰动效应,堪称外交核爆炸。

中加建交:独特的“加拿大方式”

2月是瑞典斯德哥尔摩最冷的月份,使馆区附近的一个公园和一块运动场地,是各国外交官们常去滑冰、堆雪人、做冰雕或打雪仗的好去处。1969年2月3日白天,身穿运动服的加拿大驻瑞典大使馆参赞埃德蒙背着一双冰鞋,在冰场周围徘徊,却不溜冰,明显他在等人。眼看白昼就要过去,他要等的人连影子也未见到。

埃德蒙略懂中文,他受大使委派,希望在“不经意”间碰上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的外交官,以便传达一条重要信息。可惜,他没有如愿。大使决定,让埃德蒙直接给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打电话。埃德蒙拨通电话后,一字一顿地对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值班人员说:“我奉上级之命,希望同贵馆外交官接触,传达一条重要信息:加拿大政府已经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与此同时,加拿大外长夏普在议会的一次大会上宣布:“我已经指示加拿大驻瑞典大使馆同中国方面进行接触,转达加拿大政府关于两国在方便的时间和地点谈判两国关系问题的建议。”

当时,中国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正经历着与世隔绝的混乱状态,而在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还十分猖獗。刚上台不久的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这样的时刻,要改变加拿大对华政策,是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和过人的勇气的。1968年5月,他回答报界采访时说:“在对华关系上,加拿大已等待美国15个年头了。”他要干一些“美国不同意,同时也不喜欢的事”,“就算是老虎尾巴,我也要摸它一下。”

1969年5月20日,中加开始正式的建交谈判。谈判共15轮,前后持续一年半。中方代表是中国驻瑞典大使王栋,加方代表为加拿大驻瑞典女大使玛格尔。从第五轮开始,谈判进入对建交公报文稿的讨论。其间,由于加方在1969年底联大表决中国代表权提案时,追随了美国,中方立即做出反应,对中加建交谈判“冷处理”长达5个月,直到1970年6月才又恢复谈判。加方意识到台湾问题确系中国的核心利益,加方建议仿效中法建交模式,只提决定建交和互派大使。中方强调说:“鉴于加方过去关于台湾问题的错误言论,为确认双方的协议立场,以正视听,建交公报在文字上应该明确地体现出建交原则。”玛格尔大使表示,不再坚持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错误主张,但在公报上将台湾问题说成是“领土界限问题”,坚持写“承认而不涉及领土范围”等文字。经过中方反复工作,最后双方对建交公报立场逐渐趋同。9月17日,第14轮磋商,双方达成了建交协议。10月7日,第15轮磋商共同确定了建交公报文本。10月10日,双方代表终于在建交公报上签字。10月13日,双方各自在首都同时发表了中加建交公报。

中加建交公报内容如下:一、自1970年10月13日起两国政府互相承认并决定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二、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三、加拿大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四、两国建交后的6个月内互派大使。公报中“注意到”是加方方案中原有的措辞,后被普遍说成“加拿大方式”。

会谈过程中,周恩来考虑到特鲁多政府承认中国所须承受的美国压力,以及其在实行独立外交政策时所显示的抵制美国压力的力量,同意在建交公报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立场,同时灵活接受加方阐述的方式,这就是新中国建交史上独特的“加拿大方式”。毛泽东得知中加建交谈判达成一致后说,我们在美国的后院也交上朋友了。

加拿大是继英国和法国之后,正式承认新中国的第三个重要的西方国家,也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第一个正式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影响非常大,被誉为20世纪70年代的“报春花”。此后,不少西方国家效仿“加拿大方式”,陆续与中国建交:1970年11月6日,意大利与中国建交;12月15日,智利与中国建交;1971年,奥地利、土耳其先后与中国建交。

中德(联邦德国)建交:既漫长又短暂

1958年,中国新华社同联邦德国德新社达成互派常驻记者的协议。随后,中国在当时联邦德国首都波恩建立了新华分社,成为新中国在联邦德国唯一的常驻机构。当时,联邦德国虽然同台湾有一般往来,但未与之建立官方关系,这为中德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减少了不少麻烦。

1964年中法外交核爆炸的冲击波在欧洲漾开,与1970年加拿大与中国建交的又一冲击波叠加。1971年基辛格秘密访华,达成尼克松总统访华的协议。同年10月,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一波一波的冲击引起了德国反对党与执政党在对华关系问题上的激烈争论。时任新华社驻德国分社的首席记者王殊敏感地捕捉到推动联邦德国与中国建交的时机来了,不断把德国两党及民间在此问题上的看法与争论及时报回国内,并分析称:应该打破过去那种把联邦德国看成是军国主义、复仇主义的老条条框框,应该把它同西方其他国家一样看待并与之发展经贸关系和建立外交关系。这些大胆的看法引起了国内重视。

不久,王殊提出可邀请联邦德国基民盟(反对党)副主席、联邦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施罗德访华,以推动联邦德国与中国建交进程。王殊认为施罗德有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当过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而且他本人数次表示愿到北京同中国领导人就两国关系交换意见。建议发回后,很快收到了外交部的回复,告知以外交学会名义邀请施罗德访华。

施罗德访华前,专门拜访了勃兰特总理和谢尔外长,随行记者由10人猛增至30人。施罗德访华获得成功,并于1972年7月20日就两国建交达成内部谅解。中方委托施罗德转告谢尔外长,如双方就建交问题达成协议,欢迎他早日访华,正式签署建交公报。

王殊在中德关系上做出的富有成果的努力,引起了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注意,他们命新华社通知王殊回国述职。王殊返京第二天即被周恩来召见,周恩来说:“你写的一些报告和报道我都看过了,毛主席也看了。你调查研究做得不错,把德国情况都摸透了。调查研究很重要,大家都要这样做。”周恩来还说,现在,我们有些外交外事人员不敢接触“右”派,他们都是当权派,你不去接触他们,怎么能做好工作?!周恩来还指示外交部说,王殊是记者身份,今后要同德国政界、商界高层人士打交道可能不方便,要多安排他参加些外事活动,提高“知名度”,并要求外交部派一德语好的外交人员到波恩新华分社,协助王殊工作。这次回国,王殊还向毛泽东汇报了自己在德国的工作并聆听他的教诲,时间长达3小时。

带着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指示和期望,王殊重回德国。不久,国内指示,命王殊为中方建交谈判全权代表,并派出驻东德使馆的梅兆荣协助王殊工作。1972年8月18日,中德建交谈判在德国外交部会议室开始。原本以为两国之间没有什么特殊问题要谈,但德方提出西柏林是联邦德国一部分的立场。中方一再说明,西柏林问题是二战后造成的特殊情况,与两国建交无关。这个问题一直拖了一个多月,一直到9月29日才取得一致意见。双方草签了建交公报,并且在同一天发表了消息:宣布建交谈判已结束。

1972年10月11日,谢尔外长在人民大会堂与姬鹏飞外长一同在中德建交公报上签字。签字仪式只有短短的15分钟,但却反映了1949年以来双方共同的努力。20多年来,双方从不了解到了解,从不接触到接触,终于走完了建交之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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